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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顺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条例 】 : (1?993年10月2】8日抚顺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3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保证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抚顺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以—下市政公《用设施 —   (一)城市!道路、桥涵》、排水、防洪—、道路照明》等市政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  》。  (二)城【。市供水、《供热、燃《。气供应等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 第三条【 市城市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市—房产用?局是市人民政—府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建设局和市!房产公用《局合称为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 ?   ? 区城建部门—。在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负责:区管街坊道路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    — 市政公用设施【专业:管理单位和自建自】管城:市共用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负责所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须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质量标准工程竣工!后提报竣工图纸和资!料经:。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和区:城建部?门应:按照统一管理、科学!养护、?积极改善、逐步提高!的方针切实加强所管!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和管理保】证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完好和正常运行 ! 第六条 新【建、扩?建或改建住宅、【。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应同?时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或根《据其增加的市政公】用设施需用量—向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  : 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的征收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七条?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养】护,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对:依据本?条例收取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使用费!及挖掘、占用费【等项资金应》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不得减免《、,。截留:或挤占挪用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按国家规】定,交纳市?政公用设施有—关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 【 ,   对维—。护和保护市政—公,用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道路设施管理!。 第九条 在】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铺装的路面—上排放残渣废液、打!砸硬物、《焚烧:。物品、?进行电(气》。。)焊和?混凝土?、沙浆搅拌作业; !  》  (二)机动】车和畜力《车在铺装的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 】 ,    《 (三)车辆载货拖!刮路面机《动车碾压道路—边石或在非指定路】段上试刹车; 【 :   《 (四)》。。建设永?久性的妨碍道路【功能的建筑》。物、构筑《物; —    (五【)履带车在铺装的路!面上行驶《;   】 (六《)其:它损坏道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确!需临时占用的须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临时占道许可证 !。。    —临时建?设需占用道》路的在取《得城市规划部门【签发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申《请办:理临时占道手续 ! 第十一—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不准擅自改变】占用性质扩大—使用范围和出租、转!让在使?用期内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和交通管!理需要时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在限期内无条件】撤除 《   ? :临时占?。用道路期《限不超过一年—(施工占道以实际为!准)期满《自行撤?除特殊情况》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再延长—一次最长为一年 】 :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的】须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道路挖掘许】可证: ,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挖掘的开挖时间控制!在每年的四月二【十日至?十月二十《日内:非开挖时《间确需挖掘道—路的经批准》后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二倍:收费  —。  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需挖:掘道:。路的:单位:应将本年度计—划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 ?   新建、改】造、拓宽《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大《修后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经】批准后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二至四倍收费【 第十【四条 供水、供热】、燃气、《排水:、电力、电讯等部】门因紧急抢》。修未能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在开挖道路的二十四!小时内补办》   》。 , ,道路设施管理—单位:除日常养护外需要】。。进行道路维修时应事!。先通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共同【采,取维护交通》措施后?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 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应按批准的要求【。施工工程竣工后应】按道:路管:理权限向《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申请验收】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验《收后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修—复路面 》 第十六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和个人须交纳占】道费;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单位—。和个人须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占道费】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征收;道路挖掘修!复费由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收取区》。管街坊道路》的挖掘修复费由区城!建部门?收取 第—十七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占用挖掘道—路申请后七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发给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表后五日—内签署意见;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表和交纳》。占道费或道路挖掘修!复费收据的当日内核!发临时占《道许可证《或道路挖掘许可证 !。 :第十八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道口应与城市道路】接平 《。。。    《 设置在《。道路上的各种管线】检查井盖和地沟盖】板须及时维修保【持与路面平坦连接】和,完整无缺遇》有,道路维?修或:改建:、,扩建而变更标—高,时应自行同时调整 !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自建》的,专用道?路需要与城市道【路连接或在城市道路!上开设行车道—。口和在道路上设置公!共汽车?站点、?候车亭?。、交通岗楼》、信号、标志—、护栏等《应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文件【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十:条 超过道》路允许荷载的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须—经,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依据【设施管理《权限批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签同意采取保!护,措施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 第三章 桥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桥涵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占【用桥涵设施; !    》 (二)机动车【在桥:。面,上,试刹车、停车—; ? : ,   《(三)?摆摊设?亭,。、,堆放:物料、排放》废弃物; 】    》(四)利用桥—涵,设施进行牵引、吊装!; —   (》五,。)采掘沙《、,石、土?;   】 (六)修建【妨碍桥?涵设施正常使用【和维修养护的建筑】物、构筑物; 】。 , ,    (七【)进行危《及桥涵?安全的爆破性—作业; —    (【八)其它《。损坏桥涵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 , 第二十二条】 车辆?通,过桥:涵应遵守《限重、限高、限【宽和限速规》定超重车《。辆,通过:桥梁:应经桥涵设施管理单!位批: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签同意!采取保护措》施后:按指:定,。的时间?。。通过 ?   《 凡?在桥涵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的应经桥涵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保—证桥:。涵安全 《 , 第《二十三条《 ,不得擅自《利用城市桥涵—敷,设管线确需敷—设的:。须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当桥》涵改建、《扩建:或维:修需要?。时敷设单《位应:。在限期内无条件自】行拆除 第四章! 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依附道路照【。明设施修建构筑物】堆,放物品; —  《  : (二)《利用道路照明设施】从事牵?引、吊装搭设通【讯广播线路及其它设!备;  】  (三》)其它有损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行【为 ? : 第二十五条— 需:要,拆迁道路照》明设施或《在道路照明地下【电缆上部施工以及】利,用道:。。路照明电源》。的,须经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批准 【 第二十《六条 ?。责任单位或个人【因过失损坏》道路:照明设施的须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并立:即向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报告 第五】章 :排水和?防洪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在城》市排水和防洪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损坏或盗【窃井:盖、雨水箅闸、门、!管道、动《力设备及堤坝等【排水防洪设施;【  —  (二)向【排水和防洪设施内排!放垃圾、残土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易产生有毒气体【和医疗部门未—作处理的污水—; 《   《 (三)堵塞排水!和防洪管渠、拦渠筑!坝、:设障:。阻水:、安泵取水; !    —(四)在排水—和防洪?设施用地范》围内建筑、种—植、堆物和采掘沙、!。石、土在过河管上】游三十米、下游一百!米内采沙石;—    !(五:)其:它损坏?、破坏排《水和防洪设施以及】有碍排水和》防洪的行为 — 第二十八】。。条 建筑物》的排水管户线需【同城市排水》管线相连接的须经】排,水设施管理》单位批准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排水和防洪设施【确,需挖占的《须,经,排水和防洪设施管理!单位批准 【第三十?条 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按排—水量和水质向—排,水设:施管理单位交纳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国家!规定免交者除外【 第三十—一条 城市》河道、河《堤管理?按河道?管理法规执行 】 第六章 》供水:设施: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供水?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非管—理人员私自启闭【供水阀门; —    (!二)在输《水暗渠上设泵抽水】或向暗渠《检查:井内排?放杂物; 》 《   《(三)在供水管【。线上直接安泵加【压;:  —  (《四)载重车辆—在输水暗渠》非路口?地段通行; !。    《 (五?),。在过河管《。上游三十米、下【游一:百,米内:采沙石; 】   ? (?六):压占供水管线及设】施进:行建筑、堆物—、植树或在地下管线!。两侧三米内挖坑取土!; ?。    (】七)私自《改,装、移动、堵塞、】拆,除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非火警时!动用消火栓; 】 ?   (八)用户!自备水源与市—政供水管网连—通使:用; 》 :   (九)其】。它,损坏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凡—在供水?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须征得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按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第三【十四条 用户发现】供水设施有》故障或漏水现象应及!。时向用?户属:地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站(所)报修接到!报修的站(所—)应及时修复— 第七章 燃气!供应:。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 在燃气】供应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燃气》储配站、《调压站周围》四,十米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二—)私自改装、—移动、拆除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 (三《)将:明管砌入《建筑物和隔墙内; !。 :    (四)!。利用和依附管—线拉绳挂物或牵引作!业; — ,  : (五)在过【河管上?游三十米、下—游一百米内采—沙石; —    (六】)压:占燃气?。供应管线设施进【行建筑?、堆物、植》树在地下《管,线两:侧三米内挖坑取土;!   【 , ,(七)私自》在燃气供应管—线上安装《燃气热水器;—    】 ,(八)其它损—坏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凡在管》网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须征:得燃气供应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按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 第三十七条 用!户发现燃气设施有】故障或漏《气现象应及时—向用户属地》燃气供?应设施管理单—位的站(所)报【修接到报《。修的站(所》)须立即到现场【抢修 第八章】 供:热设施管理 — ,。第三十八条 在供热!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非管理人员私自启!。闭供:热阀门; —    【(二)私自改装、移!动、:拆除供热设施;【 ?    (三】)私自?在供热设施上—增设取暖器安装水嘴!、淋浴器、排水阀和!排放供热循环水【; —  : (四)依托锅】。炉房或地上管—线设施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进,行牵引、吊装; 】。 ?    (五【)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筑、堆物、植树】。和在地下管线—两侧各三米内挖【坑取土;《 ?    —(六:)向供热《。管沟或检查井内【。排放:垃圾、雨水、污水;! 《    《 (:七)在过《河,管上游三十米、下游!一百米内《采沙:石; 【   (》八)其它损坏供热设!施以及有《碍供热的行为 【。 第三十九】条 用热《单位新建、改—建、大修《、拆:除供热?设施须经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批准: 第四》十条: 供热单位》应在供?暖前做好《供热:设施:的,。检查、?维修等准备》工作并?于供暖前三十天【将供暖准备》情况上报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 用热单》位对其?。自管庭院管线及室】。内采暖设施应—在供暖前进》行维修、《冲洗、打压和保温 ! ? : 第四十一条】 凡在供热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须征:得供热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按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 用热单位在供暖!期,内因:故需停热《检修设施时应及【时向供热《设施管理单位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停水、【停汽: 第九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二十一条、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三十五条、】三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依】据设施管理权—限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中,违反第三十》二,。条前四项和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之一的并处一千!。元至二万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规《定之一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依据设施管理—权限: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一千元至》二万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依据设施管【。理权限责《令其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缴应收—费,用并处损失》额,或应收费用三至五】倍,。的罚款?对应收缴许》可,证的须报请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 (?。。一)未取得》临时占道许》可,证占用道路或未【按临时?占道许可证规定范】围、时?限占用擅自》改变占用性质以及出!租、转让的;— ?    (二】)未:。取得道?路挖掘许可证挖【掘道路?或超过?道路挖掘许可证规定!范围、时限挖掘以及!未按要求施工和【申请验收《的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并拒不服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单位处罚决定的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或清除在限期内拒!。不拆除?或清:除的: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强】行拆除 》    (—一)压占《和依附?。市政公用《设,。施,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在设施保护【区范围内修建妨碍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发挥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以及擅自!利用:桥涵:敷,设管线?。的; ?    】(二:。)压占地下管—线妨碍其使用、【维,修和养护的》; ?  《  (三)经【批准临时占用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期】满,或使用期间因设施】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需要应自—行迁出而拒》不迁出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设,施管理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    (【一)供水《、供:热、燃气《供应单?位接到用户》报修不及时修复致】使用户利《益受损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    《 (二)设置在【路,面,上的各种检查井盖、!管沟盖板、雨水【箅丢失、损坏更新不!及,时导致行人》、车辆伤害的 【   —。。 当事《人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四十七条】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一千元至五千】元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挖掘道路工】程结束并经验收合格!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修《复路面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修复并处—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 》 第:。四,十九条 未》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而【取得道?路占用、《挖,掘许:可证:的许可证无效—占用、挖掘单—位的损失由核发许】可证的部门承担 ! ,第五十条 越—权审批占用》、,挖掘市政公用设【施的批准文》。件无效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所造】成经济损失由—越权审批《机关负责赔偿越权审!批机:。关,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第五十一【条, 实行行政》处罚由处罚机关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对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或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当事【人在申?请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 第五十三】条 对破坏、—盗,窃市政公用》设施和辱骂、—殴打执行《公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章 附则 》 第五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就依照本条例制!定单位实施办法 !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各行—。政建制镇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实—。施前的市场、停【车场、商亭占—道应按退路进—厅(:场,)的规划要求限期】退出所占道》。路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