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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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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28日抚顺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3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保证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抚顺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以下—市政公?用设施
》
(—一)城?市道:路、桥涵、排水、防!洪、道路照明—等市政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 ,
(二!)城市供水、供热】、燃气供应》等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市城市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市房产用局是市】人民政?府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建设?局和市房《产公用局合称为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 :
,
:
区城建部门在!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负责区—管街坊道路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
市政【公用设施专》业管:理单位和《自建自管城市共用】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负责所!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
:第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须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质量标准工》程竣工后提报竣【。工图纸和资料经【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和区城建部—门应按照统一管【理、科学养护、【积极改善、逐步提高!的方针切实加强所管!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和管理《保证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完好和】正常运行
—
第六条》 ,新建、?扩,。建或改?。建住宅、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应同时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或根—据,其,增加的市政公用【。设施需用量向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
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的征收【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养护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对依据【本条例收《取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使用费及挖掘—、占用费等项资金】应,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不《得减免、截留或挤占!。挪用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按国家【规定交纳市政公【。用设施有关》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
《
,
《对,维护和保护》市政公用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道路设施!管,理
:
第九条 在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铺装的》路面:上排放残渣废液、打!砸硬物、焚烧物【品、进行电(—气)焊和混凝土、】沙浆搅拌作业;【
《。
(二)】机动车和畜力车在铺!装的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 ?
(三)!车辆载货拖刮路面机!。动车碾压道路边【石或在?非指定路段上试【刹车;?
—。
(四)建设】永久性的妨碍道路功!能的建?筑物、构筑物;【。 ?
》
,(五)履《带车在铺《装的:路面上行驶》; :
】(六)其它》损坏道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确需临!时占用?的须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临!时占道许可证
!
临时建设】需占:用,道路的在取得城市】规划:部,门签发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申请办【理临时占《道手续? ?
第十一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不准》擅自改变占用性【质扩大使用范围和】出租、转让在—使用期内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和交通】管理需要时》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在限期内无条件撤!除
【
临时占用道路【期限不超过一年【(施工占道以实际】为准)期满》自行:撤除特殊情况—。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再延长《一次最长《为一年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的,须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道【路挖掘许《可证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挖掘的开挖时【。。间控制在每年的【四月二?十日至十月二十日】。内非开挖《时,间确需?挖掘:。道路:的经批准后》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二倍收》费,
》。
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需挖掘道路】的单位应《将本年度《计,划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 ,。
新建】、改:造、:拓宽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大修后?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经批!准后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二至四!倍收费
【
第:十四条 供水、【供热:、燃:气,、排水、电力、电讯!等部门因紧急抢【修未能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在开挖道路的二十四!小时内补《办
道!。路设施管《理单位?除,日常养护外需要进行!道路维修《时应:。事先通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共同采取维护交通!措施:后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 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应【按批准的《要求施工工程竣【工后应按道路管理】权限向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申,请,验收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验收后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修复路面
!
第十六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和个人—须交:纳占:道费;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单,位和个?人须: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占道费《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征收!;道路挖《。掘修复费《由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收《取区管街坊道路的挖!掘修复费由》。区城建部门收取【
?第十七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占用挖!。掘道路申请后—七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发给!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表后五日—内签署意《见,;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表和交纳占道费或】道路:挖掘修复费》收据的当日内核发】临时占道许可证【。或道:路挖掘许《可,证
第十八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道口应与》城市道路接》平
《
设置在道路!上的:各种管线《。检查井盖《和地沟盖板》须及时?维修保持《与路面平坦连接和完!整无缺遇有道路维】修,或改建、扩建而变】。更标高?时应自?行同时调《整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自?建的专?用道路需要》与城市道《路,连,接或在城市道路【上开设?行,车道:口和在道路上设置】公共汽车站点、候】车亭、交通岗—楼、:。信号、标志、护栏等!应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文件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十条 超过道路允!许荷载?的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须经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依!据设施管理权限【批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签同意采【取保护措施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
第?三章 桥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桥涵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占:用桥涵?设施; 《
《
(二)机动!车在桥面上》试,刹,车、停车《;
—
(》三)摆摊设亭、堆】放物料、排放废【弃物;
】
(四)利】用,桥涵设施进行—牵引、吊装; !
,
:。
(五》)采:掘沙、石、土; !
:
(六)修!建妨碍桥《涵设施正常使用和维!修养护的建筑物、构!筑,物;
!
(七)进行【。危及桥涵安全—的爆破性作》业,;
》。。
, :
(八)其它损坏!。。桥涵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车辆通过桥涵应遵守!限重、限高、—限宽和限速规定【超,重车辆通过》桥梁:应经桥涵设施管理单!位,批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签同意采取保护措】施后按指定的时【。间通过?
—
凡在桥涵》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的应】。。。经桥涵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保证?桥涵安全 》
第二十【三条 不得擅自利】用城市桥涵敷设管线!确需敷设的须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当桥涵改建、扩!建或维修需要时敷】。。设单位应在限期内】。。无条件自行拆除
!
第四章 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依附道—路,照明设施修建构筑物!堆放物品;
!
》(二:)利用道路照明设施!从事牵引、吊装搭设!。通讯广播线路—及其它设备》;
》
?
(?三)其它有损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行为 《
第》二十五条 》需要拆迁道路—照明设施或在道路】。。照明地?下电缆上部施工【以及利用道路照【。明电源的须经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批准
第二十!六,条 :责任单?位或个人因过失【损坏道路照明设【施,的须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并,立即向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报《告
《第五章? 排水?和防洪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在—城市排水和》防,洪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损坏或】盗窃井盖、雨水箅闸!、门:、管道、动》力设:备及堤坝等排水防洪!设,施;
!
(二)》向排水?和,。防洪设施内排放垃圾!、残土?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易产生有毒气体】和医疗部门》未作处?理的污水; 】
《
(三)堵—塞排水和防洪—管渠、拦渠筑坝、设!障阻水?。、安泵取水》;, ,
】(,四):在排水和《防洪设施《用地范围内建筑、】种,植,。、堆物和采掘沙、】石、:土在过河管上—游三十米《、下游一百米内采】。沙石:; ?
【(,五,)其它损坏、破坏排!水和:防洪设施《以及有碍排水—。和防洪的行为 】
:
第:二十八?条, ,建筑物?的排水管户线需同城!市排水管线相连【接的须经排水设【施,管理单位批准
】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排水和防洪【设施确需挖占—的,须经:。排水和防洪设施【管理单位批》准
第三—十条 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按排水量和》水质向?排水设施管》理单位交纳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国!家规定免交者除外】
第三十一条 !城市河道、河—堤管理按河道管理】法规执行
—
第六章 供—。水设施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供水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非管《理人员私自启闭【供水阀门《;
【
(二)在输】水暗渠上设》泵抽水或向暗渠【检查井内排放—杂,物;
】
(三)在供水!管线上直接安泵加压!;
》
,
《(四)?载重:车辆在输水暗渠非】路口地段通行; 】
《
(》五)在过河管上游】。三十米?、下游一百米—内采沙?石;
—
(—六):压占:供,水管线及设施进【行建:筑、堆物、植树【。或在地下管线两侧三!。米内挖坑取》土;
【 , ,
:(七)私自改装【、移动、堵塞、拆】除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非火警—时,动用消火栓; !
《。
(八《)用户?自备水源与市政供】水管网?连通使用;
!
(—九)其它损坏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
第?三十三条 凡在供水!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须征得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按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
第:三十:。四,条 用户《发现供水设施有故障!或漏:水现象应及时向【用户:属,地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站(所)【报修接到报修的站(!所)应及时修复 】
第七章 燃【气供应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 在燃气《供应: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在—燃气储配站、调压站!周围四?十米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
(:。二,)私自改装、移【动、拆除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
:
,(三)将明管砌入】建,筑,物和隔墙内; !
:
(四)利】。用和依附管线—拉绳挂?物或牵?引作业?;
】
(五《),在过河管《上,游三十米、下游一百!米内采沙石; 】
(六!)压占燃气供应管线!设施进行建筑、堆】物、植?树在地?。下管线两侧》三米内挖坑取土;】
—。
(七)私【自在燃气《供应:管线:。上,安装:燃气热水器;—
【
:(八)?其,它损:坏,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
?第三十六条》 凡在管网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须征得燃气【供应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按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第三十七《条,。 用户发现燃气设】施有故障或漏气现】。象,应及时向用户属【地燃气?供应设施管理单位】的站(所)报修【接到报修《的站(所)须立【即到现场《抢修
第八章】 供热设施管—理
第三十—八条 在供热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非管理人员私自【启闭供?热阀门; 【
?
(二)私自改!装、移动、拆除【供热设施;
!
(三【)私自在供热设施】上增设取暖器—安装水嘴、淋浴【器、排水阀和排放供!热循环水;
!
:
?(四)依托锅—炉房或地《上管线?设施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进》。行牵引、吊装; !
《
?(五)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筑、堆物、—植树和在地下管线两!侧各三米内》挖坑:取,土; 《
:
》(,六)向供热管沟【或,。检查井?内,排放垃圾、雨水、污!水;
【
(七)在过!河管上游三》十米、下游一百米】内采沙石《; ? ,
《
:(八)其它》损坏供热设施以及有!碍供热的行为— :
:
第三十九条 【用热单位新建、改建!、大修、拆除—。供热设?。施须经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批准 》
第四十条 【供热单位应》在供暖前做好供热设!施的检查、维修【等准备工作》并于供暖前三—十,天将供暖准》备情况上报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
用热单位!对其自管庭》院管:线,及室内采暖》设施应在供》暖前:进行维修、冲洗【、打:压和保温
】。
? 第?四十一条 凡在供】热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须!征得供热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按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
用》热单位在供暖—期内因故需停热【。。检,修设施时应及—时向供热设》施管理单位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停水、【停汽
第九!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二十一条、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三十五条、三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依》据设施管理权限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中违反》第三十二条前四项】和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之一【的,并处:一千元至《二万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规《定之一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依据设施管—。理权:限,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一—千元至二万元—罚款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依据设施管!理权:限责令其《。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缴应收费用并处损!失额或应收费用三至!五倍的罚款对应收缴!许可证的《须报请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
(一)未取得【临,时占道许可证占用】道路或未按临—时占道许《可证:规定范围《。、时限占《用擅自改变占用性质!以,及出租、转让的【; ?
(二!)未取得道》路挖掘许可证挖掘】道路:或超过?道路:挖掘许可证规定【范围、时限挖掘以及!未,按,要,。求施工?和申:请,验收的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并拒》。不服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单位处罚】决定的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或清除在!限期内拒不拆除或】清除的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强行拆除【
《。
?。(一:)压占和依附—市,政公用设施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在设施保护区—。范围内修建妨碍【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发,挥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以及擅【自利用桥涵敷设管】线的; 《
【
(二)压占地下管!线妨碍其使用、【维修和?养护的;《
《
》(三)经批》。准临时?占用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期满或使用期间因设!施,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需要应自【行迁:出而拒不迁》。出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设】施管理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
(一)供】水、供热、燃气【。供应:单位接到用户—报,修不及时修复—致使用户利益受【损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 ,
(二)设置在路!面上的?各种检查《井盖、管沟》盖板:、雨:水箅丢失、损坏更】新不及时导》致行人、《车辆伤害的 【 ,
当事】人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七条:。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一千《元至五?千,元的罚款
— 第:四十八?条 挖掘道》路工程结束并—经验收合格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修复】路面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修复并处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
第四十!九条 未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而取得道路占用】、挖掘许《可证的许《可证无?效占用、《挖掘单位的》损失由核《。发,许可证的部门承担
!
:第五十条 越权审批!占用:、挖:掘市政公用设施的】批准文件无效—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所造成经】济损失由越权审【批机关负责赔偿【越权审批机》。。关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
第五十一条 实行!行政处罚由处罚机】关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对?。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或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当事人在申】请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
第五十三】条 对破坏、盗窃】。市政公用设施和辱】骂、殴?打执行公《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就依照本】条例制定单位实施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五十七条 】各行政?建制:镇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实施?前的市场、停车场】、商亭占道》应,按,退,。路进厅(场)的规划!要求限期退出—所,占道:路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