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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条例 【(1993年10月!28日抚顺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3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保证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抚顺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以下市政!公用设施 【。 ,  (一)城市道!路、:桥涵:、排水、防》洪、道?路照:明等市政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 (二)城》。市供水、《供热、?燃气供应等》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 第》三条 市城》市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市房:产,用局是?市人民政府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建设局和】市房产公用局合称为!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    区城】建,部门在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负责区管!街坊:道路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  : , 市?政公用设《施专:业管理?单位和自《建自管?城市共?用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负责所【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须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质量《标,准工程?。竣工后提报竣工图纸!。和资料?经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和区城建!部,门应按照统一管理、!科学养护《、,积极改善、逐步提】高的:。方针切实《加强所管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和管理保证—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完好和正常运行 】 第六》条 新建、扩—。建或改建住宅、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应同时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或根据《其增加?的市政公用》设施需用量向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   《 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的征收》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七,条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养护!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对依据本条》例收取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使—用费及?挖掘、占用费等【项资:金应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不,得减免、截留或挤】占挪用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按国家【规定交?纳市政?公用设施有关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    【对维护?和保护市政》公用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道路》。设施:管,理 《第九条 在》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在铺装《的路面上排放—残渣:废液、打砸》硬物、?。。。焚烧物品《、进行?电(气)《焊和:混凝土、《沙浆搅拌作业; !    (】二)机动车》和畜力?车在铺装的》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 — :    》(三:)车:辆,载货拖刮路》面机动车碾压道【路边石或在》。非指定路段上试【刹车;  !  (四)—建设:永久性的妨碍—道路功?能的建筑物、构筑物!; 》    》(,五)履带车》在铺装?的路:面上行驶;》 :    — (:六)其?它损坏道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确【需临时?。占用的须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临时占道许—可证: :   ? 临时建设需占用!道路的在取得—。城市规划部门签发】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申请办理临时!占道手续 !第十一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不:准擅自改变占用性质!扩大使?用范围和出租、转】让在使用期内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和交通管》理需要时《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在限期内无—条件撤除《    — 临时占用道路【期限:不超过一《年(施工占道以实际!为准)期满自行撤】除特殊情况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再延长一次最长】为一:年, , :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的须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道路挖掘许可证【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挖掘的开挖时间控】制在每年的四月二十!。。日至十月二十日【内非开?挖,时间确?需挖掘道《路的经批准》后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二倍收》费 ?    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需挖掘道路的】单位:应将本年度计划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   《。新建、改《造、拓宽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大!。。修后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经批准—后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二至四—倍收费 【 第十?四条 供水、供【热、燃气、排—。水、电力、电讯等部!门,因紧急抢修未能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在!开挖道路的二十四小!时内:补办 《    道路【设施管理单》位除日常养》护外需要《进行道路维修时应】事先通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共,同采取维护交通措施!后方:可作:业 ? 第十五条 】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应按批准【的要求施工工—程竣工?。后,应按道路管理权限向!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申请验收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验收!后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修复路面》 : 第十六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和》个,人须交纳占道费【;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单位和》个人须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占道费】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征】。收;道路挖》掘修:复费由?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收取区管《街坊道路的》挖掘修复费》由区城?建部门收《取 ? 第十七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占用挖掘道—路申请后七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发给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表后五—日内签署意见—;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表—和交纳?占道费或道路挖【掘修复费《收据的当《日内:核发:临时占?。道许可证或道—。路挖掘许可证 】 第十?八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道,口应与城市道—路接平 —   设置在道路!上的各种管线检查井!盖,和地沟盖板须及【时,维修保持《与路面平坦连接【和完整无缺》遇有道路维修或【。改建、扩建》而,变更标?高时应自行同时【调整: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自建》的专用道路》需要与城市道路连】接或在城《市道路上《开设行车道口—和在道?路上设置公共汽【车站点、候车亭【、交通岗《楼、信号、标志、护!。栏等应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文件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十—条 超过道路—允许荷载的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须经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依据设施管》理权限批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签同—。意采取保护措施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第三章 《桥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桥涵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占用桥涵设施; ! ,   》。 (二)》机动车在桥面上试】刹,车、停车; ! , ,  (三)摆【。摊设亭、堆放—物料、?排放废弃物; !    (【四)利用桥》涵,设施进行牵引—、吊装; 【 ,    (五【。)采:掘沙:、石、?土; 《 ,    (六】),修建妨碍桥涵—设,施正常使用和维修】。养,护的建筑物、构筑】物; 【  :。 :(七)进行危—及桥涵安全的—爆破性作《业;:  —  ?。(八)其它损坏桥】涵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车辆通过桥涵应【遵守限重、限—。高、限宽和限速规定!超重:车,辆通过?桥梁应经桥涵设施】管理:单位批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签同意》采取保护措》施,后按指定的》时间:通,过    凡!在桥涵?。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的应经桥涵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保证桥涵安全 】 ? 第二十三》条 不得擅》。自利用城《市桥涵敷设管线确需!敷设的须《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当桥涵】改建、扩建或维【修需要时《敷设单?位应在限期内无条】件自行拆除 【 第四章 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依附道路照—明设:施修建构筑物堆放物!品; 《    (二!)利用?道路照明设施从【事牵引、吊装搭设通!讯广播线路及其它设!备;   ! (三)》其它有损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需要拆《迁道路?照明设施《或在道路照》明地下电缆上部施工!以及:利用道路照明电【源的须经《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批准 第二】。十六条 责》任单位或个人因【过失损坏道路照明】设施的须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并立:即向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报告 【 第五章 排水和!防洪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在城市排水和防洪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盗窃井盖、!雨水箅闸、门、【管道、动力设备及堤!坝等排?。水防洪?设施; 《 《   《(二)向排》水和防洪设》施,内排:放,垃圾:。、,残土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易《产生有毒《气体和医疗部门未】作处理的污》水; 【   《。(三)堵塞排水【和防洪管《渠、拦?渠筑坝、设障阻水、!安泵:取水:;    ! (四)在排水和防!洪设施用地范—围内建筑、种植、堆!物和采掘沙、石、】土在过河管》。上游三十米、下游】一百米内采沙石【;  【  (五)其【它损:坏、:破坏排水和防洪【。设施以及有碍—排水:和防洪的行为 】 第二十—八条 建筑物—的排水管户线需同】城市排水《管线相连接的—。须,经排:水设施管理单位批】准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排水《和防:洪设:施确:需挖:占的须经排》水和:防,洪设施管理》单位批准《 第三十条 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按排水量和水质向排!水,设施:管理单位《交纳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国家《规定免交《者除外? 第三》十一条 城市河【道、河堤管理—按河道管理法—。规执:行 第六章【 供水设施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供水!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非管—。理人:员私自启闭供水阀】门; 【   (二)在输!水暗渠上设泵抽水或!向暗渠检查井内排】放杂物; — ,    (三)!在供水?管线上直接安泵【加压; — ,    (—四)载重车辆在【输水暗渠非路口【地段通行; !    (五)在!过河管上《游三十米《、下游一百米内采沙!石; 《    — (六)压占供水管!。线及设施进行建【筑、:堆物、植树》或,在地:。下管:线两侧三米内挖【坑取:土; ?  》  (七)—私自改?装、移动、堵—塞、拆除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非火警时动用消】。火栓;  ! , (八《)用:户自备水源与市【政供水管网连通使】用,; 》  : , (九)其它损】坏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凡》。。在供水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须征得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按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 第三《十四条 《用户发?现供水设施有故【障或漏水现象应及】。时向用户属》地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站(所?)报修?接到报修的站(所)!应及时修复 — 第七章》 ,燃气供应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 在燃?气供应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在燃气储》。配站、?调,压,站周围四十米—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 (二《)私自改装、移动、!拆除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三)将明管砌入建】筑物和隔墙内—; 《  ?  (四)利用】和依附?管线拉绳挂物或【牵引作业; 【    【(五)?在,过河管上游三十米、!下,游一百米内》。。采,沙石;?。 :    — ,(六)压占燃气【。供应:管线设施进行—建筑、堆物、植树】在地下?。管线两侧三米内挖】坑取土; 【   《 (七)私自在】燃气供应管线—上,安装燃气热水器【;   】 :(八)其它损坏【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 ?第三:十,六条 凡在管网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须征得燃气供【应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按】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 第三十七条 】用户发现《燃,气,设施有故障》或漏气?现象应及时向用【户属地燃气供应设】施管理单位》的站(所)报—修,接到报修《的站(所《)须:立即:到现场抢修 第!八章 供热》设施管理《 第三十八条【 在供?热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非管理人【员私自启闭供—热阀门; —   》 (二)私—自,改装、移动》、拆除供热》设施; —   《 (三)私自在】供热设施《上,增设取暖器安—。装,水嘴、淋浴器—、排水阀《和排放供热循环【水; 《    【(四)依《托锅炉房或地上管】线设施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进《行牵引、吊装—;  【  (五)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筑、》堆物、植树和在【地下管?线两侧各三米内挖坑!取土; 【  :  : (六)《向,供热管沟或》检查井内排放垃圾】、雨水、污水; ! ?   (七)在】过河管上游三十【米、下游一百米内采!沙石;? 》   (八—)其它?损坏供热设施以【及有碍供《热的行为 — ?第三十九条 用【热,单位新?建、:。改,建、大修、拆除供】热设施须经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批—准 《第四十条 供热单】位应在供《暖前:做,好供热设《施的检查《、维:修等准?备工作?并,于供暖前三》十天将供暖准备情】况,上报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  用热单位【对,。。其,自管庭院管》线及室内采暖设施】。应在供暖《。前进行维修、冲【洗、打压和保温 ! : 第四十】一条 凡在供热设施!及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须征:。得供:热,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按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 用热单位在供暖期!内因故需停热—检修设施时应及时】向供热设施管理单位!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停水、停汽 】。 第九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二十一!条、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三!十五条?、三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依据设施管理权限!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中—违反第三十二条前四!项和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之一】的,并,处,一,千元至二万元罚款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规定之一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依据设施!管理权限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一千元【至二万?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依,据设施管理》权限责令其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缴应收费!用并处损失额或应】收费用三至》五倍的罚款对应收缴!许,可证的须报请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   《 (一)未取得临!时占道许可》证占用道路》。。或,未,按临时占《道许可证规定—范围、时限占用【擅自改变占用性质以!及出租、转》。。让的; 》  《 , (二)未取得】道,路挖掘许可》证挖掘道《路或超过道路—挖掘许可证规定范】围、时限挖掘以【及未按?。要求施工和申请【验收:的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并拒不《服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单位处罚决定【的,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或清除—在限期?。内拒不?拆除或清《除的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强行拆除》    (一!)压:占和依?附,市政公用设施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在设施【保护区范围内修建】妨碍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发挥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以及】擅,自,利用桥?。涵,敷,设管线的; 【 :    《 (二)《压占地下管线妨【碍其使用、维修【和养护的; 】    (【三)经批准临时占用!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期满或—。使用期间因》设施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需要—应自行迁出而拒【不迁出的 》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设施管理】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  : , (?一):供,水、供热、燃—气供应?单位接到《用,户报修不《及时修复致》使用:户利益受损》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   (二—)设:置在路?面上的各种》检查井盖、管沟【。盖,板、雨?水箅丢失《、损坏更新不—及时导致行人、车】辆伤:害的 —   ? 当事人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四十七—条,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一】千,元至五千元的罚款 ! 第四十八条 】挖掘:。道路工程结束并经验!收合格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修复路面】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修复并》处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 》 第四十九条 】未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而取:得道路占用、挖掘许!可证的许可证无【效占:用、挖?掘单位的损失由核发!许可证的《部门承担 — ,第五十条 》越权审批占用、挖掘!。市政公用设施—的批准文件无效【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所造成经济】损失由越权审批机】关负责赔偿越权【审批机关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第,五十一条 实行行政!处罚由处《。罚机关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对—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或?区,城建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或《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当?事人在申请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五十!三条 对破坏、盗窃!市政公用设施—和,辱,骂、殴打执行公【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章 附则 》 第五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就依照》。本,条例制定单》位实施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五《十七条 《各行:政建制镇《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实施前的市场、停!车场、商亭占道应】按退路进厅(场)的!规,划要求限期退出所占!道路:。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