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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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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6:月26日抚顺—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2】年7月26日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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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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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市和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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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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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符合:市情、县《。情,、镇情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城市和乡村的【关系: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并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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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城市规—划应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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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抚】顺,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工作》各,县和顺城《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市规划局【指导下负责管理各自!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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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监》察处理违法建—设行:为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单位或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
《 第七条 任【保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八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市应!当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市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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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其中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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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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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的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委托具有《相应城市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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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专业规划应在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专业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 ,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的总体!规划、说细规划由】各有关单位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在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自行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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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具备城市规划】地,。区的地形、地貌、地!物、地质测绘图纸、!勘察资料和其—他必要的基》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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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城市规—划应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各有关单位—应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资—料
! 第十一条 承担】编,制城市规划的单位按!照国:家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其】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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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
清原!、,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顺城区【行政区域《内建:制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独立工矿区!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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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区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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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省级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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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镇?。人民政府在向上【级人:民,政府:报批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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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的城市详细】规划除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用地五公—顷以:上的居住区以及市人!民政府?指定地?。区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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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行:政区:域内建制镇的详细】规划审?批,权限:由县人民政府确定顺!城区列入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制镇的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建制镇》的详细规《划的审批权限—由顺城区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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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须经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分别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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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的城市》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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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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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其,他专业规划的调【整由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章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第【十四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建设程序统》筹兼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旧—区改建应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建筑密度、高度和】容积率限制》零,星分散插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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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各项建设的选址、!定点应保证有—。可靠:的水源、能源、交】通、防灾《等建设条件并避开】。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有保护】价值:的地下文物》古迹以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不—宜修建的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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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新建铁路编】组站、铁路》。货运干线、过境公路!、收发讯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等【应避开居民》密集的?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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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城市旧!区改:建应: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着重改【善交:通,和居住?条件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和市!容景观?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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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区【改建的重《点,是危房区、棚户区、!涝洼区及设施简陋】、交通阻塞、污【染严重?的,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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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不,准再接?建棚厦或插建其他】建筑 ? :
《 第十八条— 在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各项建设不得!危害居?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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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在《划定的采煤》沉,陷区内严格》控制进行永》久性建设在采煤沉】陷后已经稳》定的地段应区别不】同情况?编制规划逐步实施 !。。
:第四章 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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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做,出的调整用地的【决定 ?
— 第二十》一条 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其!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应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选址工作】应有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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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单位或【个人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核定用》地位置、面》积,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符合前—项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以!及,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规划设计总图【之日起十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六个月内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须经【原发证?机关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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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桥?。涵、管线《和电力、电》讯及其他工》程,设施须持建设项目】的计划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凡前款规定【的文件、资料、手续!已齐全且《符合规划要求—。的,。除特殊情《况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建:设单位报《送建设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确?定,建设:项目位置接到报送】。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施工图之日起十】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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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下列建设工【程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一)占!用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用—地的; —。
(二)!压占地下管线、堤】岸、河道、防—洪沟:渠、地下文物古【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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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侵占《电力设施《、,水源、风景名胜保护!。区内专项《用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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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破坏【重点:文物建筑及主要街道!。景观的; 【
—(五)?干,扰,重要无线电通道危及!相邻建?筑物:和,地,下人防工《程安全的; 】
(六】)违反规定影响周围!建筑采?光、消防的 —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须在六?个月内施《工,逾期不?施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确需延斯的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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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需要!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应持原发证件】和申请报告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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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为其进行施工】、拨款、《供水、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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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前: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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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在市》。城市规划区内核【发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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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近期建设发展地区】、大伙?房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中农民?。住宅建设由》顺城区或抚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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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项规定以外地区】的,工业建设和公—共建筑由顺城区或】抚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审定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住宅】。建设由顺城区或抚】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规划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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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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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设工:程(含临时》。占道工程)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使用【期满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无条】件自行拆除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须在使【用期满前取得批【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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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使用土地》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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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设使用》土,。地不得超过二年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须重新办理手续【 ?。。
—禁止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临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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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市容、交通、供】电、通信、》消,防、环境《。卫生的;
】
(二【)影响地《。下管线和设施—使用、养护、—维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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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城市防》洪排水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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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建设项目开工【前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单位到施工现场放!线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合格后方【准,破土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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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敷,。设完毕除厂区院【内,自用管线外均须通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验线验线!合格后方可回填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在三—日内到?现场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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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交纳规划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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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开采》砂石、土方》设置废渣、垃圾【堆放场及《整治河湖等改变地】形,。、地:貌的在?有关部门批准—前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第三: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项目和住】宅建设工《程竣:工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进行规划验收监【。督检查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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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须,在工程竣工验收【以后:六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有关竣?工,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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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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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对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用地《的临时?建设用地逾期不【退回或在批准临时使!用期限内《因城市建设需要退】回而拒不执行的由】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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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停止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限期拆除或没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补《。交有关费用并处工】。程违法部分造价【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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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接到!停工通?知书后?继续施工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行制《止;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接到拆】除违法建《设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拆除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逾期仍不拆除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
对】被处罚?。单位: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施工的由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处以施工!。取,费总额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罚款为其拨款、!供水:、供电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追究其责任—
!第四十一条 住【宅小区或《住宅组团建设工程未!达到环境规划设计】要求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以【未完成?的环境工程》价款二倍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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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阻《碍城市规《划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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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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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外的部门越—。权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许可文件的许可【文件无效由越权审批!部门或其上级—主管:机关对主要责任【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越《权审:批部门赔偿全部【损,。失并由越权审批部门!追究直接责》任者的?经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无故拖延审批!、验线时《限和:越权审批或不按城市!规划要求办理手【续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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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四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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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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