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规范供《水、用水行》为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内(含抚》顺经济开发区下【同)从事城》市供水的企业和【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 《第三条 城市—供水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并保—障城市发《展用水的需要
】 城《市,供水:用水实行《合理开发水》。源和计划、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供水、用水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国土、城【管、水务、卫计、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建立供水价格—调整机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 第?六条 城《市供水依法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 , 第《。七,条 鼓?励供水?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建—立智能化管理方【式提升供水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供水—、用水?专项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供水、用水专项!。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市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供水专》。项规:划预留水厂、管网等!供水设施建设用地】
第九【条 :。供水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城【市供水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 供?水工:程的建设方案应【当经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十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供水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征求城市】供水企业的意见【
第十一】条 供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供水】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严格依照技术—标准和规范依法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供水企业应当参】与工程验收
— ?。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管】理单:位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十二!条 鼓励二次供水实!施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建设、统一管【。理维护保障》城市:正常:供水、安《全供水
— 第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要供水或》者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
《 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应当?以,政府投入为主—资金应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纳入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市人民政府》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筹!集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资金鼓励供水工【程建设投资》多元化
【 第十四条 自建】供水工?。程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需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应当经供水企业!同,意报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 第十五条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公共供水能力能够】满足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要的不得擅自新!建、扩建或者改建供!水设:。。施
: 第三章 】供,。水设施管理
— 第十六条 !。供水设施包括城【市供水?企业管理的引水【渠道、泵站、净水设!施、输配水管网、进!。户水表、公用给水】站等公共供水—设施和用户自建【的,与,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地下水池、水箱】、水塔、水》泵机组、管道等供】水设施
第!十七条 居民用【户,结算水表(不含【水表)至水龙头【之,间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自行维】护管理
—。 居民《用户结算水表(【含水表)至市政供水!设施之间的共用供】水设施鼓励》新建住宅由供水【企业实施统建统管并!负责运行维护;既有!。住宅的居民共用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非【居民用?户以其围墙或者【建筑外墙为界墙外】的供水设施及用【于结算的《计,量器具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墙内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维护!有供水维修协议的】从其:约定
环卫!、绿化?等公:共专用供水设施由】使用单?位管理维护
】 第十八条—。 供水设施维修【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定期对设施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因更新改造或者检修!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恢复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或者干扰对供水设!施的检?。修
《 第十九条— 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故障需要抢修时【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可先行施工在】二十四?小时内按规》定,补办手续有关—部门应当配》合抢修工作保证抢】修及时?进行
? 第》二十条? 涉及市政供水设施!的建设、拆》迁工程开工前建【设或者?拆,迁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道情况因施工危害市!政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拆迁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因施》工不当造成市政供】水设施损坏》的责:任人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企业修复承【担修:复费用?并按照实际发—生的:水量损失向供水企】业赔付?水费:供水企业接到通知】应当在二小时内采取!停水措施
【 水量损失—费用按以下》方法计算单位时间管!径流量×跑水时【间×综?。合水价
》。 ?第二十一条 用户】。使用的结算水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用户对结算水表计量!准确度有异议的由】具有:检测资质《的计量机构进行测】试经测?试符合国《家规:定的:结算水?表可以继续使—用测试费由用户承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结算水表由供水企业!及时更换并承担测试!费用
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影响公共—供水设施使用功能的!行为
《 (《一)私?自启闭供《水阀门;
】。 (二)盗窃—供水设施;》
: (三》)在供水管道—上直接?设泵抽水《;
《 (四)》影响室内供》水设施维护的装饰装!修;:。
(五【)不同水质》的供水管网、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用,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管网直接】连接:;
—(,六)向暗渠》检查:井内排放杂物、机】动车辆在输水暗渠非!路口地?段通行;
】。 (七?)在供水管》网(渠)《保护区内堆放—物料、采砂、—取,土,或者修?砌建筑物、》构筑物;
》 (》八)擅?自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 (九)《。其他损害城市供水】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第四章 供水管理
! ? 第二十三》条 供水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擅自停止【供水;
—。 (二)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价标准计量》收费;
】(三)?安装的结算水表符合!国,家,计量:规定并定期检定、更!换和维修;
!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水企业职工应【当,。。持证:上岗设?置对外服务窗口公】。开,服务内容、收费、维!。。修标准;《
(—。五)按照规》定向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相关资料—;
(六】)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第二十四条!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验制》。度,保证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无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公布城市供水】水,质情况
】第二十五条》 供水?企业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城】市,供,水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
(【。二)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
(—三)维修及时率;
! (四)【抄表准确《率;: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第二?。十,六条 供水》设施:。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时,供水企业或者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在】接报后及时抢修;】因工程施工》、设备检修等—原因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停止供水的应【。当在抢修同时通知】用,户并:向,。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生活用水需】要
? ?不能间断用水的单位!应当自备储水设【施
: 第》二十七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止:供,水;
【。(二)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并保证水质常年达!标;:
》。(三:)水质常规检测【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 : (四《)建立清洗》。消毒、水质检测【档案;
《 ? (五)受委托的】水,质检测?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使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 《(六)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后经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检》测结果应当向—当地用户公示
【 ? ,第二十八条 —。二,次供水设施》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清洗、消毒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掌】握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清洗、消—毒的操作规程—及日常卫生管—理要:求;:
(二)清!洗、消毒人》员无传染病、皮肤】病或者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并—。。通过每年的健康检】查,
《 第二十九条 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用户对!供水服务的投诉【对用户的投诉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
》 第三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发生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稳定供水》
? 第五章 用【水管理
》 第《三十:一条 用户发现水】质异常、设施出【现隐患、《故障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装饰、装修》等,原因阻挠或》者干扰?维修、抢修供水设】施因:抢修造成《用户损失《的供水企业应当【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 新建住宅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户用水和工—程,建设临时用水的由】建设单位向供—水企业提出用—。水申请?办理:用水手续
》。 第三十【三条 ?用水性质一》经核定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核定的用水【性,质与用?户,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并自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开始供】水
—用,户不得?擅,自变更用水性—质
第三】。十四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及时交纳水费】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可以暂停供水
! 非居民【用户用水实行分类计!量按:照实际用水性—质和用水量》交纳水费因》用户原因用》水性质无法分—类计量的按其—中用:。水类:别最高价《。收缴水费
— , 由于用户原【因造成不《能抄见计量仪表的在!恢复正常抄表计量前!按照前三个》月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非用户—原因水表故障—。不,能计量的按照前三】。个月: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并《应当及?时恢:复计量
《 :。 :第,三十五条《 用户需要变—更用户名称、暂停】、终止供水、—恢复供水、改—变用水性质》的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能够现场办理】的应当?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用?。户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能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告知用户理—由;未?办理手续的因用户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盗水行为
【 《(一)?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接管用水【的,。;
?。。 (《二)故意损坏—计量装置用水的;
! (三—)非消防《需要擅自使用消防用!水的;
》 ?(,四)在?输水暗渠上》设泵抽水的;
】 : (五)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用】水的
》 第三十七条【 市:政消防用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安装【、维修和日常管【理所需费用》由财政纳入预算
】 《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的》由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或者检修的由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
》 妨碍或者干【。扰,。对供水设施检修的由!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对市政供水设】施安全造成危害的】由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损:害行为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供水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恢【复供水的由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由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用水损?失依据管《径,的最大流量和—时间评估居民用户】按照:每日三小时计算【;非居民用户—。按,照每日营业时间【或者工作时间—的二倍计《算最多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对【盗水:时间无法认》。定,的,按照:一,百八:十日计算《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触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八条 【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七章 附则
【 ?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向居》民和:单位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的行:为
》 本条例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对:超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正—常,。服务压力要求的建】筑物在入户之前再次!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向用【户提供用水的方式
! 本》条,例所称城市用水【是,指用户因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直【接使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供水工程包括【城市公共供》水的水厂、输配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公共供水工程和用!户用水的供水泵站、!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户供水《工程
《 第五十条【 抚顺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3月1】。日公:布,施行的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