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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一亩泉水源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保市—政[1997]12!号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保护一?亩泉水?源区地下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保局等五!部局颁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一亩泉水源区是指】在满:城县和新市区境【内的保定市》饮用:水源:所有汲水井》分布:区 第三条 凡!在保护区内》生活和从《事,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水源保护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环境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各》。。级城:市规划、水利—、水:文地质、卫生防【疫、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 ,第五条 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设【置永:久性标志 —    》(一)一级保—护区 —   ? 以汲水井为中【心,半径1020米范】。围内 ? ,    (—二)二级保护—区,范围    ! 1:、,一亩:泉水源区垂直渗漏】区,     东!部边界要庄乡、贾】庄、:温屯、?相,庄、尹庄、郄庄一线!以西: :    》 南部边界》石家庄至大固—店一线以北; 】     西部边!界北庄、西马、西佃!。庄、毛贾村、宋【。家屯到大固店一【线以东 【    《北,部,边界要庄乡、原化肥!。厂南边公路以南【。 《。    2、一【亩泉水源地的主【要补给区《。  》   界河》河道上?游至石井下游至满】城、顺?平公:路为界河道》两侧以1《00米等高》线为界   !  :漕河河道西》起王各庄北东—至西黄?村村北 【   (三)—。准保:护,区 《     》东部边界《。南奇乡的贾庄、【王庄、张庄、周庄】、,西黄村一地线—。为界 》 ,    《南部边界保定至顺】。平公路为界》 :  ?   西部边—界界:河上游?东土门、河南庄【、石:井、永?安庄、尉公村至保顺!公,路为界   !  北部《边界大?磨山、?谒山至?漕河为界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各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它废弃《。物, ?    (二)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   ?(三)禁止设置无】防雨:防渗措施的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的转运?站, ,。    (四】)农灌用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 第七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各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之【外还:应当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一级保护区 — ?   ? 1、禁止建设【。有,碍取水设施和—。保护水?源的建筑物 !。    《。2、禁止从事—对地下水源有害【的农:牧活动 《     3】、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通过 —     4、禁止!建设墓地 【    (二)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  1、《禁止:新,建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涂料、炼油及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现有企—业必:须按: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的规定关闭!、停:产 《     2、【企事业?单位向河道》排放:的废水必须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一级标准 ! ,   3、对—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 第八条 】各级保护区内—的所有?企业外排废水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污?染,。严重的要《限期治理;不能【治理的当地政府要】责令其停产 — 第:。九条 ? 各级保护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不【用,确需拆除或》闲置:的必须报环保部门批!准 第《十条 因突发性】事故对饮用》水源造成或可能【造成污染其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由其组织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各级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持】行政执法证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或妨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及国家》、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 各级环保部【门和有关《的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