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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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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抚顺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房屋租—赁、实施房屋租赁】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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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国有工《业企业厂区内—房屋除外)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移收取租金的下!。列,行为
— , (一)《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的!;
(二!)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利,用房屋?。以,联营联销等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 , (三?)将房屋分割出租】。的,;
【(四)其他出租行为!
第三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 抚顺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租赁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抚顺市?房屋租赁管理处具】体,负责房?屋租赁?的日常管理》。工作(以下简—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土地—、物价、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 (?。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未!经产权人同意的【;
? ? (二)产权—权,属有争议的;
!。 :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属于违法建】筑的:;
【。(五)经房产管理部!门,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
: (六)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 房屋所有—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年租金
第】二章 ?租赁合同《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一个月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领取国家】规定的?房,屋租赁?交易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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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房屋租赁【交易合同应当—真,。实,。、详:细禁止租赁双方弄虚!作假:、隐瞒租金价—。格
第九条 租赁!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座落?。位置、面积、及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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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用途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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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 ,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转租的约《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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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变更或【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
(一)】。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改变房屋!用途的;《
》 (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
】 (四)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租金并延期超过三!个月的;
— (五)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
【 (六)—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房屋责】任的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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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出【租人转让租赁期限】未满的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出租人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 ,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第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承租的】应当在?。合同终止前三个月内!提出经出租》人同意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逾期需要继续租【赁,的须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延续租赁》手续
第》十六条 《变更:、解除?、终止?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共同—对房屋及设备—进,行检查双方无—异议:后签署?书面意见《并在15日》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
第三章 转租】
第十七条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第】十八条 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第三【人
第十九—条 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应当—。按本办法规定订【立转租租赁合—同并共同《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重新办理》转租:。手续转租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 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转租的租》赁合:同生效后《转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转租人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受转租》人对原出租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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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转租租》赁合同随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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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当!事,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一个月》内持房屋租赁—契,约或者合《同共同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须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书证件
》。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租赁双》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身!份证件;
— (三)房】屋租赁合同》书;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第五—章 租金管理与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非住房租—赁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按指导】租金的1%计收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双方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交易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标准为一》次性:每套8?0元由出《。租人:承担棚?。户区内房屋租赁交易!手续费收《取
?。。第,二十六条 房屋【租赁交易手续费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收!。取收取的房屋租赁交!易手:续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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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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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租赁—当事人未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处以:交易价款两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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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房屋租【赁交易手续费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缴未《按期:补缴: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纳】房屋租赁交易手【。续费0.5%的【滞纳:。金
第二十八条 !妨,碍、阻挠房屋—租赁管理人员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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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房屋租赁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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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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