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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单位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管理、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以及用水户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城市供水实行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排好!生产、经营、建设】用水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优化配置生活饮用】水源:多渠道保《障城市供水鼓励【对,城市供?水的科学研究—推广节水《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供水《行政部门是本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的城市《供水实施监督管理;!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的城?市供水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的城!镇,供水:由本级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并接受?上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发展计】划、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环保、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城市供】水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规划!与水源 《。 第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计划、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卫生等行》政部门编制城—市供水规《划同时?编制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     (一)】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与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相!协调; 》    (二)【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地下水;!  ?   (三)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事业用水; 】    (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供水限制和!。减少:自建设施供水 【     水源【开,发,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水源开发利用;【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抽取地下水 第】九条 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业用水定【额和用户用水—的实际?情况对生《产和经营单位下达】年度用水《计划:规定居民用水定额】 第十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供水水《。源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因流域调水和自!然灾:害等原因使水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用水的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水源:和用水计划 第】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卫生、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应当避免对水资源!进行:疏干开采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严禁设置【排污口和堆置填【埋工业废渣、—。城,市垃圾以及其他有妨!碍取水?、影响水质的各【种,活动 第十二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水水源】水,质监测通报制度共】同制定水源污染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三章 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 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含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节水、用水合【理性评?。估节水、《用水合理性》。评估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审批权限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道施:工按照道路》成本交?付破路费免交占【道,。费 第十》六条 供水工—程竣工后《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以产权!划,分   》。  用水户以—。总水:表为界总水表以外】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供水企业负责】;总水表以内—(含总水表)—的供水设施由用水】户负责管理和维【护 ?    新建住【宅区内?的供水设施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将!产权和有关资料移】交供水企业产—权移交后以》住宅楼单元供水进户!闸井:为界进户闸井以【外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进户闸井(含!闸,井)以?内的供水设》施由业主或者—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 ? ,   已建的—住宅区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原有【产权归属划》分或者产权单位通】过供水管网改—造将产权《及有关资料移—交供水企业后按照本!条第三款执行 【 第十八《。条 单位自建设施的!供,水管道不得擅—自与公共《供,水,。。。。管道直接连》通因特殊情况确【需连通时应当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并经公【。共,供水企业同意  !   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第十九条 在】已划定?的公共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  : (:一)挖沙取土; !   ? (二)修》建,渗水厕所《、禽畜?棚舍等建筑物、构筑!物;   —  (三)铺设污】。水管道?、堆:。积和排放污》染物;?。     (四】)擅自启《闭公共供水闸阀;】  ?   (《五)将避雷装置、电!器的地线与公共供】水管道相连接  ! ,。  铺设与供水管】道并行或交叉的【其他管线设施—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第【二,十条: ,用水户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公共供水《设,施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迁移:、拆除公共》供水设施的须经【相关供水企业同【意并经有批准—权的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改装、迁】移、拆除公共供水】设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影响!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地下管网及有关供水!附属设施《并与公?共供水企《。业商定后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 施:工中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按照所—承担的责任负—责赔:。偿, 第四章 供】水经营 第二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当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企业!必须经常保持供水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水质检—测制度确保水—质符合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接受!水务、环《保、卫?生、国土资源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用水!户公:布供水?水质 第二—十三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第二?十四:条 :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施工或者维修需大】面积停水的》应提前48小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因发生《灾害或者突发—性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户并向所在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因维修、抢修停止!供水:超过48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负《责向居民用水户临】时供水?可以按?标准收取《水费 第二十五条! 供水企业》、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清洗、保洁、【消毒:、防腐?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价格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其?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 第五章 用户用】水 第二十七条】 用水?单,位(含城市》环卫、绿化、—消防、市政》建设等用水户)应当!与供水企业按—照下达的用水—计划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按月【核定用?水量     】用户用?水应当按照不同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装】表计量? 第?二十八?条 用水单位—按照下达的用水【计划用水《。超计:。划用水的实行累【进加价累进加价标】。准按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其: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用水:单位可?以根据用水实际【需求申请调》整次:月用水计《划  《   供水企业根据!调,整,用水计划《申,。请结合用水单位实际!和供水企业供水【能,力,调整供水水量 】。第三十?条 居民生》活用水量按照注【。册水表计量》收,。费在满足基本生活】。用水量的前提下逐步!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阶梯式计量—水价标?准,需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其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水表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计—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安装》使用使用《的水表按《规定的?使用周期检测用水户!对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水企业提出检】测要求经《检验误差《率超:过,标准的检《测费:由供水企业支—付并退还《。。。用水户差额水费;】未超过标《准的检测费由用【水户承担 第三】十二条 对水量【、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需增设内部》供水设施《和新装、改》装供水管《道,或者临?。时接管用水的应【当征得供水》企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三条》 用水户按照用【水性质、用》水量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水费的按—日加收所欠水费【5‰的滞纳金 【     因水【。的使用性质不同而共!用一具水《表,的按照用水》性质最高水价计【收水费改变用水【性质的应当向供水企!业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 供水企业—抄表员应当按时【准确抄记用水—户水表?。读数:计收水费;无水表的!用,水户按照同类—用水户最高用—水,量计收?水费 ?     》水表:发生故?障无法抄收》时属于用水户责任的!当,。月水费按《照前:三个月中最》高用水量《。计收;?非用水户责》任的按照前》三个:月中最低用水量【计收 第三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或者擅自】转供水;禁止—用水户故意使注册】水表停滞、失灵或者!逆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依照供水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报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处分 —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  :(二)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保洁、消毒、!防腐造成《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    (》三)擅自停止供【。水或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 (四?),未按照规定检—修城市?供水设施或者城【市,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一)无证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   》 , (二)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或者施工的; !    (三)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四)擅自将单位】自建:的供:水管道与公共供【水管:道,直接连通的  】   ?擅,自增设内部供水设】施和新装《、改装供水管道【或者临时接管用水】的依照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一)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二,)在划定的》公共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公共》供水设?施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实际损失1至!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对居民以!。外的用水《户可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第四》十条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费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处以《应交水费1至—。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对居民以外的用】水户可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第四:十,一条 盗用》或者擅自转供水【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盗【用或:者转供水量》水费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对居民》以外:的用水户可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  用水户故意【使注册?水表停滞、失灵【或者送行的按照【盗用水论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城市供水】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供水?是指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为《用水户提供用—水,的经营?、服务?性,活动 ? ,  :  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用水单位以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为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用水!和向其?他用水户《提供用水的》经营性活《动  《   本《条例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管道?的水另行加压—。、储存再向用—户提供用水  】   本《条例所称供水—企业是指《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 !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