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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  !   ?。200?4年8月31—日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2—004年12月14!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根—据20?12年10月31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2012年》12:月14?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 第7号 —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12月14—日经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特此公告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 2013》年1月11日  !   (2012年!1,2,月14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  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内容与上位!法没有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 , 第三条 【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 : : 第四条 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一)组《织实施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 】     (二)】指导、?协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协会等依法开展【。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 《  :  (三)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五条 城乡!规划、建《设、市?。容、公安《、,民政、环保、物价、!工商、园林、质监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履行下列【职责: 《    (一)【组织、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二)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活《动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的日》。常事:务;:   —  (三)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依法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 第七?条 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纠纷等物】。业管理中的》问,题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由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建设、市容、!公安、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组成 》 : ? 第八?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 ,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     —(,九,)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 第九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 ,(,。。一,)遵守社会公—德、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六)维修、养—护危害安全、妨【碍公共利益以及影】响其:他物业正常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     物业】管理:区域是指只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相对独立的并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统一物!业,管理的区域》     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不同!物业管?理区:域,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组织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区域实施!综合改造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综》合改造后的住宅【区域:业主按照《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确定管理方—式并推广专业化物】业服务 ! 第十二》条,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中《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在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组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   ? 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所需【文,件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未,能提供的由》业主大会《筹备组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等单位【查阅、复制物业管】理区域内各业主【独立产权建筑面积等!资料: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第十三》。条 同一《物业业主超过—一,人的物业共有人【可以推选并委托一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    — 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的书【。面委托可以代理业主!。。行,使投票?权和物业管》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 第十四条【 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是否》可以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按照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确定 !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向业主大会报【告一次工作 ! , ,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遵:守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与《物业管理有关属于】全体业?主权益的纠纷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 ? :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每三个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布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备案证明 !    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 ! 第十八条 尚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者尚!。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域可以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确》定物业管理方式 !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 【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管理事务应当【按照相应的资—质条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应—当向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权利 》 ,    《(一)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费用;! , ? ,   (二)劝阻和!制,止,违反社会《公德、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 ,  (?三)委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物—业管理业务;— :     (四】)要求业《主委员会协调其【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纠纷;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 ,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义务: ?     (一)】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建立重大事项!汇报制度《接受业主咨询和【监督:。;  —   (二)执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 》   》 , (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有关事项; 【    (》四)每?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布共用设《施设备费用分摊【等物业?服务代收代支—。费用情?况;:     (【。五)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应当与业主或者有】关单位结清》债权债?务,并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及有关资料、设!施、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下列基本内》容   【  (一)》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 》    (二—)卫:生保洁及公共花木绿!地管护; —。   《  :。(三:)道路维护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 :  : ,  :(四:),安全防范和维护公】共生活秩序;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 第二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按照规范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将临时》管理规约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时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在临》时管理?规,约上以签字》。同意:的方式承诺》。遵守 】 第二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服务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并共同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具体验!收程序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物业质量《和设计问题以及其】他,遗留问题及时—解决查验结束后双】方应当?按照规?定签:订承接查验》书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三配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时应当予以核【实 ? ,     》按照规划《配建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挪【作他用 》 》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设施归】属全体?。业主:所,有,    【 (一?)物业管《理用房; 】  :  (二)垃圾集散!。间、:厕所;?  》   (《。三)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围墙以【及其他公共》用地使?用权:; 《     (四)住!宅的:物业:管理区域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停车场所《;    】 (五)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在出售物》业时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其他设—施 《 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经营物业—共用部位应》当经过业《主,大会:。同意    ! 利:用物业的部》分共用部位获取【的收益归拥有该部分!物业的业主所有;】利用:。物业的全体共用【部位获取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    》 获取的《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     业主】。委,。员会:。经营物业《共用部?位的:收支情况应当每【三个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布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受业】主,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拒不公】。布的经业主提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业》主代表对其》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并公布 — 第三十条!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停车场所的停!放和:管理事项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其: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对车辆停放》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  治?安,、消防、《抢险、卫生、市【政、市容等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停放 】 : 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取包干制 】     物业【交付业主前》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业主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自物业?交付之日起交纳 】     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合同约—定,以,外有偿服《务的应当征得业主同!意, —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公布一次政府!指导价及《其构成推行》分级分类服务明码标!价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管理 【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使用?的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的向《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 《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但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 :    未经双【方约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不—得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有关费用不得!向物业服务企业【扣收业主应承担的】有关费?用 ? ?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再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两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两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 【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与新、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移交小组》负责处理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务【监,督原物业服务企业】清理债?。权债务?、移交?物业管理用房、设施!设备:。、档案资料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必?须移交的项目移交完!毕,后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不得以物业服务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未解!决等为由拒绝退【出 — 第三十七条 !移,交小组?。认为清理债权债务有!困难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清,算费用由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按照!职责承?担 【 第三十八—条 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期满》后业主对《其专有的《部分实施维》。修、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本规【定对共用的部分设】施、设?备负:责维修?、管理   !  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的部分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管理时相关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 ? , , , 第《三十九条 物业管】理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  —   物业买受【人缴:交,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代为储存】;业主大会成—。立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移交专!项维修资金银—行,账户 《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受《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 ?第四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制度 》  :   ?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制度按照业》主大会?确定的?使用范围和金—额进:行申请?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紧?急维修 】 第四》十,一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或者出【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   】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第四《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发现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   ?(一)违法建设【、擅自?改变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含架空层!、地下停车场、【幼儿园、共》有绿地?等)使用《功能的; 】    (二—)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的;【  》   (三)擅自】。占用公共消防—。通道的; 》     (四!)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破坏小》区园林绿化的—; :     (】六)商业经营、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及超标排【放有害气《体、污水《的 《   ?。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及—时查处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结清债!权债务、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及有关资料、设施!设备擅自撤》出小区物业管—理,的或者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妨?碍该:物业管?理区域正《常物业管理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提请原发证!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备案物业服务合】。同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报送备案;逾期】。不报送备案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四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超越】权限侵害业》主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要求提供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所需【的文件?资料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八条 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 :    (二)对举!报、投诉等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  》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 ,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其他规定》的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 ,   1《。99:6年11月2—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福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