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