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77-2014 建标库

8  使用与维护

8.0.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投入使用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  工程竣工图及主要设备、零配件的产品说明书。

    2  设备工作流程图及操作规程。

    3  设备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4  设备检查、维护管理记录。

    5  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8.0.2  使用单位应配备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门人员负责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工作。

8.0.3  使用单位应建立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维护管理档案,其中应包括本规范第8.0.1条规定的文件资料,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

8.0.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其控制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应按本规范附录E表E填写设备检查、使用和管理记录。

8.0.5  每日应对防火卷帘下部、常开式防火门门口处、活动式防火窗窗口处进行一次检查,并应清除妨碍设备启闭的物品。

8.0.6  每季度应对防火卷帘、防火门和活动式防火窗的下列功能进行一次检查:

    1  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内外两侧控制器或按钮盒上的控制按钮,检查防火卷帘上升、下降、停止功能。

    2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手动速放装置,检查防火卷帘依靠自重恒速下降功能。

    3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的手动拉链,检查防火卷帘升、降功能,且无滑行撞击现象。

    4  手动启动常闭式防火门,检查防火门开关功能,且无卡阻现象。

    5  手动启动活动式防火窗上的控制装置,检查防火窗开关功能且无卡阻现象。

8.0.7  每年应对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下列功能进行一次检查:

    1  防火卷帘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备用电源转换功能。

    2  常开式防火门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功能、现场手动控制功能。

    3  活动式防火窗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功能、现场手动控制功能。

8.0.8  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损坏或不合格的设备、零配件应立即更换,并应恢复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