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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功能调【试
!。
6.1 一】般规定
【
《。6.1.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功能—调试当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功能调!试应在有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功能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
》
6.1.2 !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功—能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调试?前应具有本规—范第3.0.2条】规定:。的技术资料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调试必需《的,。其他资料《
! 2: 调试前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调试内容和调试方】法制订调试方案【并应经监理单位【批准
! , :3 ?调试人员应》。根据批准的调试方案!。按程序进行调试【
《
6.1.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功能调》试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1-—4,填,写调试过程》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在调试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申请》。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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