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安 装
5.1 一般规定
5.1.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技术文件的要求。
5.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安装过程应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结束后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应由监理单位监督。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5.1.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安装过程的检查,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1-2填写安装过程检查记录,按表C.0.1-3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合格后,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再进行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