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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 已经2005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2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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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生产、交易和服】务活动对建设工【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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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建设工—程,中介服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
—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旗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劳动保障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市场管理应【。。当遵循统《。一、开放、公正、】有序的原则
【第五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纸审查】、工程检测等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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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凡进【入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中介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从业资质、资【格并在其资质—等级:、执业?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
第二章 —。发包:与承包
》第七:条,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依法实行招投标制】度
? : 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应当有三【个以上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达到三】个以上的应当重新招!。标,否则招标《。无,效
?第八条 建》设工程概、预算价】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建:设工程中介服务单项!合同概、预》算价:二十:万元以上的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及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概、预算价在八十】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者单项合《同概、预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总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九条 !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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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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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
! (三)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
》。
(—四)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五】。)政府融《资的
第十条【 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工程可以直】接发包发《包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招标】人组织?工程: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有专门《。的组织机构》;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熟悉相关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和工程管《理专业?人员
《第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过高】资质等级要求和垫资!等其他不合理要求】
不【得以企?业所有制性质—、注:册地:址、隶?属关系等作》为投标人《投,标的限制条件—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无故中止招标活【动,
第十四条 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在发出—工程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当将工!程招标文《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法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取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
— 投标结束》后十日内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应当—以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为施工发】包的最小标》段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工程
第十八条】 施工总承包方【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的—应,当与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应当【订立书?面,分包合同
! 禁止承《包方转包和分包【方再次分包工程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刁,难和限制发包—方依:法选择确定的承【包方
第三章 !有形:建筑市场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有:形建筑?市场
】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依法设立有》形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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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和专业工程》。均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
:第二十一条 —有形建筑市场应【当为发?包、承包《。、分包交易活动【的当事人提供设【施齐全的场所收【集、:存贮:和发布与招标投标相!关的信息《为,建设工程《交易的当事人提供规!范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评标专家名—册,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制度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前,随机抽?。取的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在】有形建筑市场—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由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有形建筑市场的】。开办者和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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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和排?。斥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或》者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三)—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禁—止向建设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四】)在履行职责—时依法实行回避制度!;
【(五)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
第四《章 中介服务—
第二十五条 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代《理、项目《管理和风险担保等均!属于建设工程中介】服务
第二十六条! 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得与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行政!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
》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依《法选择建设》工程中介服务组【织,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委托人指定中介服!。务组织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中,介服务组织进行合法!的中介服务活动
!第二十八条》 中介服务组织应】当遵循守法、诚【信、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
】 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接业务并自行完成!不得非法《转让
第二—十九条 中介服【务收费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
第五章》 造价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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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实行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预算定额计—价等方法《为补充?的造价?计价制度《。
: 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项目划分规—则和计?。价办法执《行自治区的规—定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政府融资的】建设工程的造价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定期采集、整】理、分析《、,测算和发布有关建】设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单《位消:耗量、市场价格、技!术经济指标、造【。。价指数等信息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中标【。价等主要条款—一,致
?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使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承【包方应当按照劳务】合同支付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五:条 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 ?当事人一方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第三十六!条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发包》方和承?包方:可依法签订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合:同,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报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第三十八】条 大中型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按国家规定【审查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书】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已经办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 (五》。)已经确定的施【工企业的《资质条件和所配备】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的要求;
!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审:。查合格;
【 (七)已经办!理工程发包备—案手续;
【 (八》)应当?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已经签订委【托合同;
! (九)已》。按规定办理承—发包合同备案手【续,;
【。(十)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手》续;
《 : (十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能满?足建:设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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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
《 ,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许:可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十条 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应】当到自治区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四十一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图》章图签?等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自治区质》量,。安全标准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材料
】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工程应用!前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和评】标专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并通—过,。有形建筑市》场或者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建设】、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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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对》超过合同工期不能竣!工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完工:;逾期?仍不能完工的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应当招标】的项目未《进,行招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招】标人:处以: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无故中止招—标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违法【肢解发包工》程或者强行》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由主管《机关:或者上?级部门对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将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出卖!资,资格证书、图—章图:签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和专业—工程未?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委托【人指定中介服务组】织限制?。或者排斥中介服【务组织进行合法的中!介服务活动》中介服务组织未【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或者将所】承,揽业务私《自转让?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承包方】未按照劳务合同支】付务工人员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承包?方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发包方未支—付,工程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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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承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二!)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的;
—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
(四【)建设项目应—当实施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 《(五:。)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的;
— (六)—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 , :。 (七)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自治区外》建筑企业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未到自】治区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使用新型【材料、产品前—未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五十七【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军事?设,施建:设和乡?。村自建二层以下(】。含二:层)住宅建设不适】用,本条例
第六【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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