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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包头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   —  已经2》0,05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2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生产、交》易和服务活动对【建,设工: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建设工程中介服!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 》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旗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     交—通、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劳动【保障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市场:管理应当遵循统一】、开放?、公正?、有序的原》则 第五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纸审查、工程【检测等?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第六条 【凡进入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中,介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从业资质、】资格并在其资—质等级、执业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 第二章 发包【与承包 《 第七?条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依法?实行招投标制度 】     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应当有三个以上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达到三个以上的!应当重新招》标否则招标无效 】 第八条 建设【工程概、《预算:价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建设—工程中介服务单项合!同概、预算价—二十万元以上—。的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及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概、!预算价在八十—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者单项合—。同,概、预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总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 第九条 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 , , ,  (一)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     (三)!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   》  (四)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五)政府》融资的 第十条 !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工!程可:以直接发包》发包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招标人组织工程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专门的组织机】构;   —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熟悉?相关: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和》工程管理专业—人员 第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过高资】质等级要《求和垫资等其他不合!。理要求 》    不得以企】业所有制性质、注】册地址、隶属—关系等作为投标人】投标的限制》条件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无故中止招标活动! 第十四》条 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招标人在发出工程!。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当将工程招标【文,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法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取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 ?    投标结束】。后十日内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应当以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为:施,工发包的最小—。。标段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工程 《 第十八条》。 施工总承包方【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的应当!。与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应当!订立书?面分包合《同   》  禁?止承包方转》包和:分包方再次分—包工程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刁难和限制发包!方依:。。法选择确定的承包方! , 第?三章 有形》建,筑市场?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有形:建筑市场   】  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依法设》立,有形建筑市场 【 第二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和专业【工程均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 第二十一条 !有形建筑市场应当】为,发包、承包、分包】。交易活动的当事人】提,供设施齐全的场所】收集、?存贮和发布与招标】。投标相关的》信息为建设工—程,交易的当事人提【供规范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评标专家《名册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制?。度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前随】机抽:取的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在《。有形建筑市场—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由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有形建筑市场的开办!者和: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 【 ,    (二)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和—排斥: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或?者,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三)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禁止向建设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    《 (四)在履行职责!时依:法实行回避制—。度;: :  :  (五)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第四章 中介服务】 第二十五条【 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代理、!项目管理和风险【担保:等均属于《建设:工程:中介服务 》 第二?十六:条 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得与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行政【。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 ? 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依法:。选择建设工程中介】服务组织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委托人指定!。中介服?务组:织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中介服务组织进行!合法的中介服—务,活动 ? 第二十八条 中介!服务组织《应当遵循《守法、?诚,信、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 :    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接业务?并自行完成不得非法!转让: , 第二十九条— 中介服务收费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第》五章 造价与合同 !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实行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预!算定额计《价等方法为补充的】造价计价制度  !   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项【目划分规《则和:计价办法执行自治】区的规定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政府:融资的建设工—程的造价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定期采集、【整,理、分?析、:测算和发《布有关建设》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单》位消耗量、市场【价格、技术经济指】标、造?价指数等《信息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中标价】等主要条《款一致  —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使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十四》条 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承包方应当按照】劳务合同支》付,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五条《 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  当事《人一:方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第三十六条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发包》。方和承包方可依法签!。订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合?同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报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第三十八条! 大中?型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按国家规定—审查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书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已经办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四)】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  : (五)《已经确定的施工【企业的资质条件和】所配备?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的,要求:;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审查合格;!     (【七)已经办理—工程发包《备案手续; 【    (》八)应当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已《经签订委托合—同;     (!九)已?按规定办理》承发包?合同备案手续;【     (十】)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手续; —    (十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能满足建设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    (十二)】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许可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十条 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应当到自治!区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接受监!督和管理 》 第四十一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图章》图签:等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自治区?质,量安全标准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材料  】 ,  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工程《应用前?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和评标》专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并通过有形建!筑市场或者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 建设、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对超过—合同工?期不能竣《工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完工;逾!期仍不?能完工的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应当!招标的项目》未进行招《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招标人处以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无故中止招标—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违法?肢解发包工程或者强!。。行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由主管《机关或者《上,。。级,部门对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将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出卖资资》格证书?、图章图签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和专业】工程:未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委托《人指定中介服务【组织限制或者排斥中!介服务组《织进行合法》的中介服务活动【中介服务组织—未,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或,者将所承揽》业务:私自转让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承包【方未按照劳》务合同支《付务工?人员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承包《方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发包方未支付工程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承: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 (二)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的;《   《。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   ?(四)建设》项目应?当实施?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五):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的—;     【(六)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    《 (七)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自治区外建筑企!。业,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未到:自治区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使用:新型:材料、产品前未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五十七?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八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军事设施建设】和乡村自建二—层以下?(含二层)住宅建】设不适用本》条例 第六—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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