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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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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2:005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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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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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生产、交易和】服务活动对》建设工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 ,。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建?设工:程中介服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
《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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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旗?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劳动保障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市场管理应当遵【循统一、《开放、公正、有序】的原则
第—五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纸审查、工程检【测等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第六条》 凡进入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中介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从!业资质、资格并在其!资质等?级、执业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二章 】发包与承包》
:第七条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依法实行招》投,标制度
【 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应当有—三个以上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达【到三个以上的应【当重新招标否则招】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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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工】程概:、预算价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建设工程【中介:服务单?项合同概、预算【价二十万元》以上的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及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概、》预算价在《八十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者单项】合,同概、预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总—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九条 —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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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
!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
【(三)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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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五)政?府,融资的
第十条】 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工》程可以直接发包发包!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招标人【组织工程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有专门》的,组,织机构;
】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熟悉相【关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和工程管—理专业人员
【。第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过高资质等级—要求和垫资等其他】不合理要求
【 不》得以企业《所有制?性质、注册地—址、隶属关系等作】为投标人投标的限制!条件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无故中止招标!活,动,
第?十四:条 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在发出工程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当将工程招标文!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法—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取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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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结束!后十日内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应当以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为施工!发包的最小标段【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工?。程
第十八条 】施工总?承包方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的应当与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应当!。订立书面《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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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承包!方转包和分包方【再次分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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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刁难和限制发【包方依法选》择确定的承包方 】
第三章》。。 有形建筑市—场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有形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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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依法设》。。立有形建筑市场【
第?二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和专》业工:程均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
第二十一【条 有形建筑市场应!当为发包、承包、分!包交易活动的当事】人提供?设施齐全的场所收】。集、存贮和发布与】招标投标相关的信息!为建:。设,工,程交易的当事人提供!规范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评标?专家名册《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制度?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前随机抽取—的,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在有形建筑】市场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由—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有形建《筑市场的开办者和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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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和《排斥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或者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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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禁止?向建设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四)在履行职【责,。时依法?实行回?。避制度;
【 (五)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
第四章 中介】服务
第二十【五条 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代理、项目管理和】风,险,担保:。。等均属于建》设工:程中介服务》
第二十六条 】。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得与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行政】。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
】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依法选!。择建:设工:程中介?服务组织《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委托人【指定中介服务—组织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中?介服务组织进行【合法的中介服务活】动,
第二十八条 中!介服务?组,织应当遵循守—法、诚信、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
《 《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接业务并自行完成!不,得非法转让》
:第二:十九条 《中介服务收费—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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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造价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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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实行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预算!定,额计价等方法—为补充?的造价计价制—度
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项目划分规则和计】。。价办法?执行自治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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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政府融资】的建:设工程的《造价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定—期采集、整理、分】析、:测算和发布有关【建设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单位消《耗量、市场价格【、技术?经济指标、》造价指?数等信?息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中标价等主要条【。款一致
】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使》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承包方应当按!照劳务合同》支付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五条! ,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当事!人一:方,。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第【三十六条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发【包,方和承包方可依法签!订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合同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报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第三十?八,。条, ,大,中型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按国家规定审—查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书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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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 (五)已—经确定?的施工企业》的资质条《。件和所配《备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的,。要,求;
【。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审查合格《;
(】七)已?经办理工程发包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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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应当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已经签】订委托?合同;?
:。 《(九)已按规定办】理承发包合》同备:案手续;
【 ?(十:)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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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能满足建《设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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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
】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许可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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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应当到自治】。区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四十一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图章图【签等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自治区质量安全!标准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材料
! 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工程应用《前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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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和评标专—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并通》过有形建筑市场或者!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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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对超过《合同:工期:不能竣工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完工;逾】期仍不能完工—的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应!当,招标的项目未进【行招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招标人处以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无故中止招标【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违法肢【。解发包工程或者强行!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由主管机!关或者?上级部门对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将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出卖资资格证书、图!章图:签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和专业工程!未,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委《托,人指定中《介服务组织限制或】者排斥中介》服,务,组织进行合法的【中介服?务,活动中介服务组织】未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或者将所《承揽业?务私自转让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承!。包方未?按照劳务合同支付务!工人员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承包?方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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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发《。包方未支付工程【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承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二):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的;》
: ?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 , (四)建设【项目应当《实施: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 (五)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的;
— (六)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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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自,治区外建《筑企业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未到自治区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使》用新:型材料、产品—前未: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五十!七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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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军事设施建【设和乡村自建二层】以下(含二层)住】宅建设不适用本条例!。
第六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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