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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已经2【005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2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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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生—。产、交易和服务活】动对建设工》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建设工【程中介服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旗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 交通、》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劳动—保,障,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市场管理应!当遵循统《一、开放《、公正、《有序的原则
第】五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纸审—查、工程检测—等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第《六,条 凡进入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中介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从业资质、资【格并在其资质等级、!执业: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二章 发包—与承包
第七【条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依法实行招投标!制度
》 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应【当有三个以上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达到三个以上的应!当重新招标否则招标!无效
第八条 】建设工程概、预算价!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建设工程!中介服务单项合同】概、预算《价二十万元以—上的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及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概、预算价在八【十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者单项合同—概、预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总《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九条 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 (一)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
,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
》 : (三)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
,。
(四)】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
(五)】政府融资《的
第《十条 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工程可以!直接发包发包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招:标人:组织工?程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专门的》组织机构;
—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熟悉?相关: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和工—程管理专业人员
!第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过高资!质等级?要求和垫资等其他不!合理要求
— 不》得以企?业所有制性质—、注册地址》、,隶属关?系等作为投标人投】标的限制《条件: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无故中止招》标活:动
第《十四条 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招标人【在发出工程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当将工程招标!文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法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取: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
《 投标结束后十】日内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应:当以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为施工发包的最!小标段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工!程
第十》八条 施《。工总:承包方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的应—。当与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应当【订立书面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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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承包方转!包,和分包?方再次分包工—程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刁难和》限制发包方依法选】择确定的《承包方
第三】章,。 有形建筑市场
】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有形—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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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依法设立【。有形建筑《市场
第二—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和专业工程!均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
第?二十一条 有形建筑!市场应当为发包【、承包、分包交易活!动的当事人》提供:设施齐全的场所收】集、存贮和发布与】。招标投标相关的信】。息为建设工程交易的!当,事人提供《规范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评【标专家名册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制度【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前随:机抽取的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在有形建】筑市场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由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有形建筑市【场的开办者和—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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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
【 (《二)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和排斥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或者】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三)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禁止向建设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 (?四)在履行职责时依!法实行回避制—度;
《 : (五《)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第!四章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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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代理、项》目管理和风》险担保等均属—于建设工《程中介服务
第二!十六条 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得与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行!政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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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依》法选择建设工程【中介: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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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委托人指《定中介服务组—织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中介服务组】织进行?合法的中《介服务活动》
第二十八条 中!介服务?组织:应当遵循守法—。、诚信、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
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接业务—并自行完成不得非】法转让
《。
第二十九条 中】介服务收费》。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第!五章 造价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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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实,行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预算定额计—价等:方,法为补充的造价【计价制度
【 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项目划!分规则和计》价办法执行自治【区的规定《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政府融—资的建?设工程的《造价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定期采集!、整理、分析—、,测算和发布有关建设!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单位消耗量、市】场价格、技术经济指!标、:造价指?数等信息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中》标价:等主要条款一致
】。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使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承包方应当按照】劳务合?。同,支付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五条 —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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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第三十六条!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发包—。方和承包方可依法】签订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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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报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第三—十八条 《大中型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按国家规》定审:查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书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已经办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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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四)》。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 (五)已经!确定的施工企业的资!质,。条件和所配备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的要求;
【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审查合格;
—。
(—七)已?经办:理工程发包备—案,手续;
《。
, (八—)应当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已经签订委托合同】;
— (九)已按规定办!理承:发包合?同备案手续;
】 : :(十)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手【续;
(!十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能—满足建设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 (十二)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
!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许可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
第四十条 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应》当,到自治区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接受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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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图章图签!等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自治!区质量安全标准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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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工程!应用前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和评标专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并】通过有形《建,筑市场?或,者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 建设、》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对超过合同》工期不能《竣工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完工;逾【期仍不能完工的【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应当【招标:的,项目未进行招—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招标人?处以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无—故中止招《标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违法—肢解发包工程—或者强行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由主?。管机关?或者上级部门—对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将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出卖资资《格,。证书、图章图—。签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和专业?工程未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委托人?指定中介服务组【织限制或者排—斥中介服务组—织进行合法的—中,介服务活《动中介服《务组织?未,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或,者将所?承,揽业务私自》转让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承包方未按照劳【务合同支付务工人】员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承包方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发包方未支付工】程,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承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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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 (二)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的;
【
: :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 , (四)建【设项目?应当:实施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 (五)—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的;
! (六)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 ?。。(七:)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自治!区外:建筑企业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未到自【。治区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使用新型材料!、产品前未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五十七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军事设施!建设和乡村自建【二层以下(含二【层)住宅建设不适】用本:条例
第六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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