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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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8号【
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已【按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3】。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政府令[2】0,。10]第《9号)?进,行修订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刘大—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改善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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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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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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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筑垃圾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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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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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统一管理—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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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市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国土资源!、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及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人》民政府、高开区【管委:会应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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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
!(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三)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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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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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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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在开工前十五日内持!建筑工程《有关资料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有关手续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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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单位或?个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后应及?时,通知: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到现场核实建【筑垃圾排放种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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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不予核发【处置:证,。的应在七日内—书,面告知原因 —
【。第十一条 》 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不得办理其他】拆迁、开工等建【。设施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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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持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代《运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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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置证不?得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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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单位或?个人应持证到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置建?筑垃圾?倾倒场地、出售或接!纳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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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清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按规定的《路线、时间和地【点运送运《。输车辆应当》装载适量并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防止?散落、飘扬、—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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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建:筑工程或低》。洼地:等需回填建筑—垃圾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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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场地—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办理回《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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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政《府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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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采用民【营、合资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厂《所占用土《。地由国土资源部门】按划拨方式供应;】其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经检测认《证后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生产所需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负责无偿运】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产品予以!推广使?用;新闻宣传—部门予以《宣传
【。
第十八条 】 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清除干净未清除干净!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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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街工程的建筑】垃圾不得占压城【市街:道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一米》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堆放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要有防】。扬尘措施工地开【槽前应当设置—。过渡路并在工地【出入口设专人对车辆!和过渡路冲洗和清扫!保洁确保建》筑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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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 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建筑垃》圾处置奖励基金对检!举揭发乱拉》。、乱倒?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五十】元,至五百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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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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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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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擅自:。设立弃置《场接纳建筑》垃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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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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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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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运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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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承运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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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出借:、涂改?。、伪造、出租、倒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准运》证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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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承?。运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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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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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超过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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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两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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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截留挪用罚没】收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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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侮辱—、殴打执法人员【及阻挠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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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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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政府令〔20—06〕第2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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