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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 ? 〔20》11:〕第8?号 【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已按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3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政府令?[2010]第9号!。)进行修订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市 长  】刘大群 】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改善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 ? 第四条  建【筑垃圾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 ,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统—一,管理: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第七条【  市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国土:资源、?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及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人民政府、高开【区,管委会应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 第—八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  —。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 ? ,  (?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三】)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 :。    (—四)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   (五》)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    《 《 :第九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在开工前】十五日内持建筑工】程有:。关,资料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有关手续【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 , 《 第十条》  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单位或个《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后》应及时通知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到现场核实建筑垃】圾排放种类、数量 !  : 》    经核—实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不予】核发:。处置证的《应在七?日内:书面告知原因—   — 第十一条—  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不得办理其他【拆迁、开工》等建设施工》手续   ! 第十二条 — 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持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代运手续   !     建!筑,垃圾处置证》不,得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 , : : 第十三条 — 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单》位或个人《应持证到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置建筑?垃圾倾?倒场地?、出:售或接?纳建筑垃圾》  :。 第十四!条  清《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按规定—的路线、《时间和地点运送【运输车辆应当装载适!量并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防止散落《、飘:扬、滴漏   【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或低】洼地等?需回填?建,筑,垃圾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 , 第十六条 【 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场】地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办理【回执手续 》 , —第十七条  政府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     单位!。和个人?。采用:民营、?合资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厂所占用土地由国】土资:源部门按划拨—方式供应《;其: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经检测!认证后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生产【所,需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负责无偿运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产品予以推—广使用;新闻宣传】部门予以宣传—   【。 第十八条  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清】除干净?未清除干净的不得交!付使用   — 《 ,    临街工【程的建筑垃》圾,不得占压城市街道】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一米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堆,放,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要:有防扬尘措施工地】开,。。槽前应当设》置过渡路并》在工地出入口设专】人对车辆和过渡路冲!洗和清扫保》洁确保建筑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 ,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建筑垃圾》处置奖励《。基金对检举揭发乱拉!、乱倒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五!十元至五百元的【奖励   】 , 第二十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  (二) —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    (!三) 擅自设立弃】置场接?纳建筑垃《圾的;  》  【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运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承?。运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二十三条—  出借、涂改、】伪造、出《租、倒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准运证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承运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 —   (二)处置】。超过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  第】二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两《百,元以下罚款   】 : , , 第二十六条 【 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截留挪用罚没】收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七条  侮】辱、殴?。打执:法人:员及阻挠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九条 《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政府令【〔2006〕—。第2:9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