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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 〔2011〕】第8号? 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已按:。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3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政【府,令[2010—]第:9号)进行修—订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市 长 【 刘大群 【 ,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改善?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 :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 第四条【  建筑垃圾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统!一,管理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 第七条  !市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国:。土资源?、,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及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人民政府】、高开区管委会应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 第八条 【。。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  ? ,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    】(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 , (三)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  (四)》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 (五)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  :。 《  :   第!九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在开工前十五【。日内:持建筑工程有关【资料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有关手续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 第?。。十条  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单位或个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后应及时通—知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到现场核实建筑!垃,圾排放种类、—数量   】    》。 经核?实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不,予核发处置证的应】在七日?内,书面告知原因—   】第十一条  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不》得办理其他》拆迁、开工等建设】施工手续《   》 第十二条【  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持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代运手续 》  《     建】筑垃圾处置证不得】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 》 第十三《。条  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单位或个《人应持证到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置建筑垃圾【倾倒场地、出售【或接纳建筑垃圾【   ? 《 第十四条  清】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按规【定的路线、时间和】地点运送运输—车辆:应当装载适量并【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防止】散,落、飘扬《、滴漏   !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或低》洼地等需回填建筑】垃圾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 ? 第十六—条  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场地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办理回执手】续   》 第十七【。条  ?政府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 , ?     单位和!个人采用民营、合资!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厂所占用土】地由国土资源部门按!划拨方式《供应:;其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经检测认【证,后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生产【所需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负责《无偿运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产品予《以推广使用;—。新闻宣传部》门予以宣传》   】。第十八条  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清》除干净未清除—干净的不得交付使】用   】  :   ?临街工?程的建筑垃圾不得占!压城市街道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一米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堆放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要有防扬》尘措施工地开槽前】应当设置过渡路并在!工地出入口设—专人对车辆和过渡路!冲洗和清扫保洁确保!建筑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建《筑垃圾?处置奖励《基金对检《举,揭发乱拉《、乱:倒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五十元至五百元的!奖励  《 第【。二,十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   (二) 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 ,    —(三) 擅自设立】弃置场接纳建—筑垃圾的; —  【  :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 ,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运【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二条  承运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三条  出借】、涂改、伪造—、出:租,、倒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准运证?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承运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   》 (:二)处置超》过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  ? 《第二: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两】百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  》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截留挪用!罚没:收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侮辱!、殴打?执法人员及阻挠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政府令〔2【0,06〕第29—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