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邢台《市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 ,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 第—。10号 — 邢《台市:。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04年7月22【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洪义 》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保【。障燃气的安》全,使用和正常》供应维护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 本市燃气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燃气的储存、输配!、经营、使用及【管理适用本细—则 《 ,     本【细则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等使用的》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及其它!气体燃料 【 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把发展燃!气事业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利用】、,有序:竞,争、建管并重、确】保安全?的原则推《广应用高新》技术:积极支持燃》气科技开发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 《第四条  》市建设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  》   规划、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物《。价、城?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自得】协同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燃—气设施及其》标志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燃】。。气,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 《第,六条  《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燃气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以诚信为原则做】好燃:气的建设、生产、】运行、经营、安全等!服,务工作并接受—用户的?。监督 《 , ?第七条  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对《外承诺服务》的标准向社会予以公!示对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安全培【训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 ? 第八条  【管,道燃气实《行区域?行统一经营瓶装燃】气可以多家经营【 第九】条  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应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核发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条 《。 燃气?价格应按照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和调整售气价!格应以?燃气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基础按《生活(民用》)用其保本微利工】业用其合理计—价商业用气适—当上浮的《原则确定《 《 第十一条 【 燃气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气源充足气质和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安—全稳定供气不—得无故停气 【 : , ,   (《二)具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和安【。全检测维修》抢险防火防爆设【备 》    》(三)钢瓶的—。灌装量?和残液量符合技术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 ? ,    (四【)燃:气管:道的设计、安—装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    (—五)禁止用槽车【直接向钢瓶灌装液】化,石油气 《   【 ,(六)禁止使用超】过,检验期限和检—验不合?。格的钢瓶 【  《  (七)》各燃气企业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机动车辆必须到】交通部门办理危【。险品准?运证 】   ?(八)具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 】    (九)【。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 《    (】十)具有国家燃气企!业资质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成立燃气安全领】导,机构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置,专职抢修队伍对燃】气管线及《设施:定期进行巡线—检查发现破》损、漏气等情况或】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维修或?更新: 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销售、—经营的燃气》。。器具必须符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规,定并定期检》测;其安全附件【应处于完好使用【状态并经《。其校验 — ,     燃【气器具销售经营【企业应当具备售【后维修服《务能:。力 》    》 液化气经营单【位编制送检计—划按时分《批到当地钢瓶检【测站受?检经检?验报废的《钢瓶由检测站进行报!废处:理,处,理后交产权》单位严禁外流检【。测合格钢瓶佩戴检验!环 : : 第十四条  !使用燃气或增—加用气量(如加装】热水器等《)的用户应向具有燃!气,经营资质的单位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用户燃气—经营企业应》于一周内《。。。办完相关手》。续签订供用》气合:。。。同用户应按规定交纳!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等相关费用燃气】经营单位《对用:户提供全程优质服】。务 ?    【 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用户》和,气瓶档?案不得给《没有贴有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标【志的气瓶《充气 》。 第十五条【  用户停止用【。气或长时期不用气】时,应,及时到燃气经—营单位办理》停气:手续重新用气应【到燃气经营单位办】理,恢,。复用气手续 【 第十六【条  对工业—、商业用《户实行计划供气用户!应按规定的时间向燃!气经营单位申—报用:气计划如变更用【气计划须提前—一个月报请》燃气经营单位户准 !  — ,  用?气计划由《燃气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标—准和气源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  :燃气表的拆》卸,。及安装由燃气经营单!位负责用《户不得擅自施工燃气!表经检?测机构确定为—计量不准的需更换】燃气表的《用户应?持测试报告》向燃气经营单—位申请?更换 《。 《第十八?条 : 用户应《当按时交《纳,燃气费因故当月未】缴清:者应:在接到催款通—。知五日内到指定地】点交纳燃气费;【逾期不交纳的燃【气经营单位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收【取应缴燃气费—3,。‰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燃气经—营,单位有权中止供气 ! : 第《十九条  》燃气用户应到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    (—。二)禁止盗用或【转供燃气; 【 ?   ? (三)禁止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    (四)禁】止转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残液由!燃,气经营单位负责处】理,; 【   (五)禁止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 ,  : ,。(六)液化石—油用户钢瓶没有实】。行,产权转移的一律【不准:在,社会上流通使—。。用,。;  】  (七)严禁【擅自拆装和修理【钢瓶角阀、减压阀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严禁擅?。自拆、改、迁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 ?    (八!)安装、使用—以人:工煤气和天然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锅《炉等设备须报经【燃气经营单》位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维《修; 【 第二十条 —。 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和服务?。向燃气经营单位【。查询对认为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向价格、—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建设!等部门投诉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处》理并:答复 【。 第二十一条  】城市燃气设施建【设必须按城市—燃气总体规划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要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    》 城市燃气管网的敷!设,应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第二》十,二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 !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建时应当按—照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建】设燃气设《施;在?城,市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域内》新价、改造、扩【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民!用住宅应《。当安:装燃气管道配套设】施 《 : 第二十《四条 ? 用户投资建设的】低压燃气管网设施】由用户?管理或委托燃气经营!单位有偿管》理;中压燃气—管网由燃《气经营?单位统一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  —  (一)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改变?或破:。坏燃气设施 【 :  ? , ,(二)燃气用户经】燃气经营单位认可后!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燃气设《施进:行维护维修 — 》第二十五条》  输配《站、天然《。气门站?、燃气管《网、阀门井、凝水】缸、调压站、调压器!、燃气表等燃气设施!除消防等紧急情况】外未经燃气经营【单位统一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气,动、关闭或》拆卸 — 第二《十六条?  迁移或改建【燃气设施应当经燃气!经营单位审查同【意并由燃气经营【。。单位:负责设计和施—工移改设施费用及损!失由用?户,。负担 《 第二十【七条  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完善:通讯设施配备抢【险,、救护、消防—、指挥等《车辆邮?。电、公安、交通、】财政等部《门优先审批和安【排其通讯交通设【施 — 第二十八条—  凡工《业、:商业用户的燃气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九条  【燃气经?营单位负责做好燃气!安,全输送和管理向【用户宣传安全使用】燃气设施常识—并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设施进行指【导 ?     】定期对用户》进,。行检:查用户应积极协助】配合 ? 第三【十条:  燃气经营—单位在重要的燃【气设设施所在地应】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定期】巡回检查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燃气设】施的安全警告标【。志 第】三十一条  —在燃气设施的—地面:。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堆放物品和—。挖坑取土等危害【供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经批准的公共【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细:则第九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二至第八项、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细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邢《台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三十八?条  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