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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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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调【整城乡规《。划,的依法?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七条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依法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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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 镇人!民政府或者市、旗】。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 未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旗: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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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未依法组织编制各类!行业专项规划—的; 《。。
(三】) 擅自改》变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道路、广场、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湿地、防》汛通道、消防通道、!人防工程、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用:地的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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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批准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以及城?际公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进、】扩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水资源质量的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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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批准在城《市已建成和规划确】定的绿地、广场【、主要道路》的地下空《间进:行商业开发的;【
】(六) 《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做出规划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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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建设规划许!可证延期超过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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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低于本》条例规定的住宅建】筑,间距批?。。准建设项目的; 】
(】九): 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苏木乡嘎查—村庄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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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苏木乡嘎查》村庄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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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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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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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 ,
第七十九条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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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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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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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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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未取得规划!核实合格证的建【设工程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或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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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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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前款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能—否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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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条— ,在苏木乡、嘎—。查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城乡规划主管!。
】 :。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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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条 擅?。自调整?已建成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旗县】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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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挠,。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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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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