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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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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调【整城乡规划》的依:法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七条《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依法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镇人:。民,政府或者市、旗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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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未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旗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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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未依】法,组织编?制,各,类行业专《项规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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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擅自改变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道路、【广场、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湿?地、:。防汛通道、消—防通道、人防工程】、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用地的》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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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批准】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以及城!际公: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进《、扩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水资源》。质,量的:项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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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批】。准,在城市已建》成和规划确》定的绿地、广场、】主要:道路:的地下空间进行【商业: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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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做出规划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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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建设规划许可证!延期超?过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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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低【于本条?例规定的住宅建筑】间距批准建》设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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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苏木乡嘎【查村庄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
(十)!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苏》木乡嘎查村庄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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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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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 ?。
(十】三) 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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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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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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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 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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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未取得规划—核实合?格,证的建设工程—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或?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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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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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前,款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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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能否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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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条 在苏木乡、嘎!查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城—乡规划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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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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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条 擅自调整已】建成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旗县】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挠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六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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