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
(199》9年1月29日包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200》8年4月《29日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20—08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修》订 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修正? 根据20》14: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修正】)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经营:管理:
,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生产》、经营、使用、设】施管护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产、生活使用—的天燃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和:经国家鉴定合格【。。。的,新型燃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但不【。包括沼气和秸秆【气
本条例所称!燃气企业是指燃【气生产、《经营:企业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燃气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 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燃,气事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种】气,。源协调平衡和结构】优化的原《则
: 燃气的经营和】管理应当《做到安全规范—、保障供应和节能高!效
第六—条 鼓励开展—。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环保、节】能的先进技术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燃气主管部!门、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协》调燃气气源》供应平衡《全市用气需求—制定中长期及年度用!气计划
第八】条 市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燃气:。专项规划;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辖区燃气专—项规划
》 燃:气专项规《划应当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县?域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经批—准的燃气专》项规划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 城市建设—和旧:区改造时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需—要,配套建设相应燃气】设施的?由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实施
—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保护设施的燃气【设施与燃《气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经燃气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经,依法批准的燃气【。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
第十二】条 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 第十三《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建设?单,位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
第三章! 经营管理》
: 第十四条 燃气】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按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权限经所在地旗县区!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 实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企业特!许经营权经市燃【气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等方式》决定特许经营权【。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年
】第十五条《 燃气企业》应当在?燃气经营《许可证?确定的经营内容、】区域、期限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项规划《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三)燃气生产、输配!、储存、充装、供应!等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建设质量【的要求;
》。 (四《),。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有运《输、接卸、储存、灌!装等:完整的生产设施【凡液化石油气—含有残液成份的应】当,设,有残液回收装置【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 ,。 (:五)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六)有经》过燃气专业》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
(》七,。)有包括基建—、,生产运行、技术设备!、物资、安》全生产等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 (八)有健全的!安全事?故抢:险预:案以及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组,织,、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第十【六条 燃气》企业除具《备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除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外燃【气主管部门》对申请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决定的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八《年需延续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在气源有保障—的,情,。。况,下拒绝向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供气;
《 (二)强制用】户购买指定的燃气器!。具;
(—三)擅自《转让:、质押经《营权和?特许经营权;
!(四)?。擅自停气、》降压:。、停业或者》歇业;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条 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
?(二)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互相倒灌燃气【;
(三—)使:用报废?、非法制造、改【装的气瓶《或者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
(四)在】。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已》充装燃气《的,气瓶:;
(五)燃】气,充,装量超过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
? (六《)使用未标明充装单!位的燃气气》瓶;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一条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气瓶残液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先抽《出残液后再充装【燃气
第二【。十二条? 燃气企业》应当保障燃气正常】供应:不得擅自停》止,供气、?更换气种确需停止供!气、更换气》种,的应当报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并对》。燃气用户《的燃气供应事—。。宜作出妥善安排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九十《日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三,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等情况!确需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报燃【气主管部门同意并提!前四十?八小:时予以公告;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告知】燃,气用:户并:向,燃,气主管部门报告【
引起停—止供气的原因—消除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尽快恢复供】气恢:复供气之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但不得【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之间向居民!。用户:恢复供气《
: 第二十《四条 ?燃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保证》供应:的燃气?气质:、灶前压《力,、嗅:味和气瓶的》充装:重量:达到规定标准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与生产用》户之间?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五条 燃》气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燃气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服务建?立健全用户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服务营业场所!公,示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受理、《。报修投诉《电,话等内容;
— :(二)对用户申请用!气、:。增加:用气:量、变更燃气用途、!暂停用气、终止用】气等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按公开【承诺的时限完成;
! (三《)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节约用气等基【本知识的宣传;
】 (四)建立健】。全用户服《务档案以瓶装方【式销售燃气的还应】当检查?用户存?放和使用燃气场【。所的安?全条件并《向用户提供供气使用!凭证;
》 (五)按照—规,定标准收取费用并】向燃气?用户:。出具:票据
? , ,燃气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由市燃—。气,主管:部门:提出:按,照管理权《限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销售的燃气器!具应当?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并!接受:法定:检验机构对其气源适!配性进行《抽检
燃气器具!。应,当在销售前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文件向市—燃气管理机构备案
! 第二十七—。条 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安装维!修燃:气器具所使用的材料!和配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不:得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公】用燃气设施》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履行普遍!服务义务对》提,出使:用管道燃气并符合】使用条件的用户管道!燃气:。企业应当与》其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供气】
第二十九【条 燃气《计量表和燃气计量】表出口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燃气用户应】当给予配合》;燃气计《量表出口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三十?条 管?道燃气用户需要【改动:、拆除固定》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经燃气企业!同意后由具有燃气】施工:资,质的企业组》织施:工,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
《 第三?十一条 管道燃气】。。用户:的用气量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燃气计量表—的记录为准用户对燃!气计量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测试经】测,试的:燃气计?量表其误差在法定范!围内的测《试费用由《用户支付;其—误,差超过法定范围的测!试费用由管道—燃气企业支付并【由管道燃气企业免费!更,换合格的燃气计量】表退还多收取的【。燃,气费
《 用户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十二!条, 燃气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盗用燃气;
!。 (:二)在设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违反规!程使:。用存放燃气》;
(四)擅】自处理?液化石?油气残液;
】(五)?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六:)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或者:从事其?他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七—)擅自将生活用气】改为生产经营用气;!
,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三条 】管道燃气《用户应当按月交纳燃!气费逾期不》交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收取应交纳】燃气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向用户发!出支付燃气》使,用费的催缴通知【居民用户逾期一【个月不交费的非【居民用户逾期—五,个工作?日,不交费的可以暂【停供气
《 用户交纳所【欠燃气费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气对非居【民用户恢复供气【。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
】 第:三十四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燃气经营单位【查,询认为不符》。合收费?或,者服务标准》的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五】章 安全管理
【 第三十五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燃?气企业根据本地区制!定的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发生重大燃气】安全事故后》。相,关燃气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先行?处置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消防、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做好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置和善后等各项工!作
? 第:。三十七条 燃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以及安全【责任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应当每年对用户的!燃,气计量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二十四】小时接受用户—。报修对燃气》泄漏的报修应当先】。行,告知用户须采取【的应:急措施并《。立即派人到现—场抢修
《 :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违:反安全?用气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燃气《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 燃气供气站点、】室内公共场所、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安装燃!。气泄漏保护装置的燃!。气站点和用户—应当委托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安装使用经》法定机?构检:。测合格的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
】 提?。倡,居民燃?气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 第三十九条 【以燃气为动力能源】的,运输用户和》燃,气供气站《点必须执行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对《驾驶:员、加气《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燃!气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发现渗漏等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否则可以责】令其停止使》用或者拒绝供气
】 运输《燃气:的车辆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燃气管道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和拆《除安全警示》标,志
第四十一】条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 (?三)进行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四)动用】明火:作业;
—(五)从事爆—破作业;
【(六)置放、—。。碾压易燃易爆—。物或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
! (七)》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有关情况
【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书面【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协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第—四十三条 因施【工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协】。助燃气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抢修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第,。四,。十四条 因工程施】工需要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设施产权》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由》产权单位按》照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实施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 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费【用及采取安全—措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盗窃:燃气设施;
】(二)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损害燃气设施;!
(三》),在燃气设施》上的安全保》护距离内以及在通往!调压箱(柜》)、调压站、气【化站、混气站、储配!站,的主要通《道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停车:场、集贸《。市场或者堆》放物:品;
(四)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燃气设《施标:志
: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干扰】燃气设施抢》修作业?;因:燃气设施抢修—给相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 第四十七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对,燃气企?业,气源的气质、压【力、嗅味、公共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
:。 第四十《。八条 燃气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现场查验;—。
: (三)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第四十九】条 燃?气事故处《。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燃,气安全、燃气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当事人;需立!案处:理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
—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未经燃气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阻:挠,经依法批准的燃【气工程?项目正常施工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权和其】他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燃【气经营?等活动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对燃【气企业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燃气《供应站点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五—十,四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五条【 瓶装燃气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瓶装燃!气经营单位未将【超过规定《的燃气残液量—抽出后再充》装的:由燃:气主管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燃气企业—擅自停止供气、更】。。。换气种停业、歇【业、降压或者暂【停供气未经批准【的由燃气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燃】气企业供应的燃【气气:质、灶前压力、嗅味!和气瓶?的充装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燃气?器具销售单位—不接:。受法定检验机构抽】检,不到市燃气管理机构!备案的由《燃气主管《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安装维修燃气器】具所使用的材—料和配件《不符合国家标准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公用燃气《设施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燃气》。用户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行为【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可—处以应交燃气使用】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燃气《用户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用户?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用户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燃:气站点、室内公【共场:所、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不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不,。经,。检测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未在燃气管道【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和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之一项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协助燃气】企业进行抢修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其】暂停建设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燃气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燃气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职权或者法定程序!。进行审批的》;
? (二)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发生重》大燃气事故后—不,及时组织抢修、调查!处理的?;
: :(五)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一)燃—气供应站点是指为用!户供气的瓶组气化】。站、瓶?装,供应站(瓶装燃气】换,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
? (二)燃气设施!是指专用《于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的【各种设施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气源【厂、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储配站【、调压站、》计量站、《供应站、加》。气站:、,各,种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总称以及用户户内燃!气计:量装置、金属管【道和阀?门,等设施;
— (三)燃气器【具,是指使用、充—装,燃气的炉《。具、取暖器、热水器!、沸水器、冷暖机】、烘:烤器、燃气》。气瓶:、调压?器等产品《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1999年》。1月29《日包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