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
(1999!年1月29》日包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2008年—4月29日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20:08: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修!订 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修正 根据201】4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五!章 安全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生!产,、经:营,。、使用、设施管【护,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产、生—。活使:。用的天燃《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和经国家鉴—定,合格的新型燃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但《不包:括沼气和秸》秆气
本条例】所称燃?气企业是《指燃气生产、经营企!业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燃【气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燃气—事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种气源协调平】衡和结构优化的【原则
《 燃气的《经营和管理应当【做到安全规》范、保障供应和节能!。高效
第—六条 鼓励开展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环保!。、节能?的,先进技术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燃气【主管部门、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协调燃气气源供【应平衡全市用—气需求制《定中长期及年度用】气计划
《 第?八条 ?市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燃气》专项规划;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辖区燃?气专项?规划
燃气专】。项规:划,应当:。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县域:。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九条 经批准!的燃气专项规划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 城市!建设和旧区》改造:时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需:要配套?。建设相应燃》气设施的由》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实施
!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保护设施的燃—气设施?与燃气?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经燃气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经依《法批准的燃气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
》 第十二条》 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建设单位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燃气—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按,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权限》经所在地旗》县区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实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企业特《许经:营权经?市燃气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等方式决—。定特:许,。经营权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年
第】十五条 燃气企业】应当在燃气》经,营许可证确定的【经营内容、》区,域、期限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项规划《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三】),燃,气,生产、输配、储【存、:充装、?供应等?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建设质量的》要,求;
《 (四)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有运输、接卸、储】存、灌装等完—整的生?。产设:施凡液化石油气含】有残液成份》的应当设有残液回】收装置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五)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六—)有经过《。燃气专业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
】 :。(七:)有包括基》建、生产运行、技术!设备、物《资、:安全生?产等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 (八)有健—全,的安全事故》抢险预案《以,及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组织、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 第十六条》 燃气企业除—具备: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审批手续
》 , 第十七《条 除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外燃气】主管部?门对申请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决定的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八!年需延续《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在气源有!保障的情况下—拒绝:向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供气;
(】二)强制用户购买指!定,的燃气器具;
【 (三)擅自【转让、质押经营权】和,特许经?营,权;
》(四)擅自停气【、,降压、?停业或者歇业—;
: ,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
(二)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互相—倒灌燃气;
【 (三)使用报废】、非法?。制,造,、改装的气瓶或者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
(!四)在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已《充装燃?气的气瓶;》
(五)燃【气,充装量超过》。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
! (六)使用未【标明充?装单位的燃气气瓶】;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气】瓶残液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先抽出残】。液后再?充装燃气
》 第二十》二条 燃气》企业应?当,保障燃气正常供应不!得擅自停《止供气、更换—气种确需停止供气】、更换气种的—应当报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并对》燃气用户的燃—。气供应事宜》作出妥善安排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九十日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三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等:情况确需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报《。燃气主管《部,门,同意并提前四十八】小时予以公》告;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告》知燃气用《户并向燃气主管部门!报,告
: 引起《。停止供气的原因【消,除,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尽快恢复供》气恢复供《气之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但不得】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之间向居民用!户恢复供《气
: 第二《十,四条: 燃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保证供应的》燃气气质、灶前【压力、嗅味和气【。瓶的充装重》量达到规定标准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与生产用户之间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 第二十五条 【。燃气: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燃气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服务《建立健全用户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服务营业场所公示!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受理、报修投【诉电话等内容—;
? (二)《对用户申请用气、】增加用气量、变更】燃气用途、暂停【用,气、终止用气等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按《公开承诺《的时限完成;
】 (三)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节约用!气等:基本知识《的宣传;《
?(四)?。建立健全用户服【务档案以瓶装—方式销售燃气—的还应当检查用户存!放和使?用,燃气场所《的安全条件并—向用户提《供供气使用凭证;】。
(《五)按照规定标准收!取费用并向燃气用】户出具票据
燃!。气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由市燃气主!管部门提出》按照管理权限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销售的燃气】器具:应,当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并》接受法?定检:验机构?对其气源适配性【进,行抽:检
燃气器具】应当在销售前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文】件向市燃《气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七条 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安装》维修燃气器具所【使用的材《料,和,配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不得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公用燃!气设施
《。第四:章 使用管理—
, 第二十八—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履行普【遍服务义务对提【。出使用管道燃气【并符合使用条件的】用户管道燃》气企业应当与—其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供:气
第》。二十九条《。 燃气计量》表和燃气计量表出】口,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燃气用户应当【给予配合;燃气计】量,表出口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管理
【 第三十条 管道】燃气:用户需要改动、拆】除固:定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经燃气》企业同意《后由具有燃气施工资!质的企业组》织,施工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
【第三十?一条 ?管道燃气用户—的,。用气量?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燃气计量】表的记录为准用户对!燃气计?量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测试经测试的燃气】计量表其《。。。误差在法《定范围?内的测试费》用由用?户支付;其》误差超过法》定范:围的测试费》用,由管道燃气企—业支付?并由管道燃》。。气企业免费更换【合格的燃气》计,。量表退还多收取【的燃气费《
用户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十二条 》燃气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盗用燃气;!
(二)在设】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三)《违反规程使》用存放燃气》;
《(四:)擅自处理液化石】油气残液;
(!。五)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 :(六)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或者》从事其他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 (七?)擅自将生活用【气改为生产经营【用气;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三条 管道燃!气用户应当按月交】纳燃气费逾》。期不交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收取】应交:纳燃气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向用户—发出支付《燃气:使用费的催缴通【知居民用户逾期一个!月,不,。交费的非居》民用:户逾期五个工作日】不交费的《可以暂停供》。气
用户交纳所!欠,燃,气费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气对?非居:民用户恢复供—气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
》第三十四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燃【气经营单位查询认为!不符合收费或者服】务标准的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五章 安全—管理:
: 第三十五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燃气】企,。业根据本地》区,制定的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发生重大燃气安【全事故?后相关燃气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先行处置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消防—、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做好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置和:善后等各项工作
】 第三十》七条 燃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以及安全责任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应当每年【对用户的燃气计【量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二十》。四小时接受》用户报修《对,燃气:泄漏的报《修应当先行告—知用户须采》取的应急措施并【立即派人到现—场抢修
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违反安全用气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燃气主管》部门
? 第三十八—条 燃气《供气站点、室内公】共场所、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安】装燃气?泄漏保?护装置的燃气站【。点和用?户应当委托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安装使?用经法定机构检测】合格的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
—。提倡居民燃气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第三十?九条 以燃》气为动力能源—的运输用户和燃气】供气站点必须执行】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对驾驶员、加气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燃气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发现渗漏等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否》则可以责令其停【止使用或者拒绝【供气
运输【燃气的车《辆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燃气管道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和拆除安全—警,示标志
第四十!一条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 (三)进行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四】)动:用明火作业》;
(五)从】事爆破作业;—
(《六)置?放、碾?压易:燃易爆?。。。物或: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
(七】)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 , 第四十二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有关情况
!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书】面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协》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第四十!三条 因施》工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协助燃气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抢修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因工程—。施工需要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设施【产权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由产权单位按】照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实施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费用及—采取安全《措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盗【窃,燃气设施;
【 (二)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损!害燃气设施;
【 (?三)在燃气》设施上的安全保【护距离内《以及在通《往调压?。箱(柜)、调—压站、气化》站、混气站、—储配站的主》要通道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停车场】、集贸市场或—者堆放物《品;
(—四):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燃气设施标!志
?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干扰燃气】设,施抢:修作业;因燃气设施!抢修给相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四十七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对燃气】企业气源的气—质、压力、嗅味、】公共:。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
: :第,四十八条 燃—。气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现:场查验;
》 (?三)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 第四《。十九条 燃气事故处!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 第五十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燃—气安全、燃气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当事人;需立案】处理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未—经燃气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阻挠经】依法批?准的燃气工程项【目,正常施工《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权和其他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燃气经营【等活动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对燃气企业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燃】。气供应站点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五十【四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瓶装燃《气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瓶装燃】气经营单位未将超过!规定的?。燃气残液量抽—出后再充装的由燃】气主管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燃气企业—擅,自停止供《气、更换气种停【业、歇?业、降压或者暂【停供气未经》批准的由燃气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燃】气企业供应》的燃:气气质、灶前压【力、嗅味和气瓶【。的充装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燃气器】具,销,。。售单:。位不接受法定检验机!。构抽检不到市燃气】管理机构备案—的由燃气主》管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安装维!修燃气?器具所使《用的:材料和配件不符【合国家标准》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公用燃》气,设施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燃,气用户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行为: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可【处以:应交燃气使用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燃气用《户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用户《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用户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燃气站点、室】内公共场所、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不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不!经检:测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未在燃气管道【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和!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之一项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协助】。燃气企业进行抢修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其暂停建设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燃气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燃气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法定职权—或者法?定程序进行审批的】;
《(,二)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发生重大燃气】事故后?不及时组织》抢修、调《。查处理的;
(!五,),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燃气】供,应站点是指为用户】。供,气的瓶组气化站【、瓶装供应站(【瓶装燃气换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
(二【)燃气设施是指专】用于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的各种设施【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气源厂】、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储配站、调】压站、计《量站:。、供应站、加气站】、各种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总称以及用户户【内燃气计量装置、金!。属管道和阀门—等设施;
【(三:),燃气器具是指使用、!充装燃气的炉具、取!暖器、?热水器、《沸水器、冷暖—机、烘烤器、燃【气气:瓶、调压器等产【。品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1999】年1月29日包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