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云建—建〔2004—〕75?。9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省属建筑《。。业,企业    】。  :。 现将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建?管处 《云南省建设厅—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一、安全主产【许可:证的适用对象—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运用对?象为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 ? 二—、安全主产许—可证的?申请 《  ?   (二》)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必须向省建设】。厅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 ?      —  1.省》属特级?、一:级、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主—项资质?为,水利、交返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 ,   》     》。 2.各州、市属】地建筑施《工企业(《含中央管理企业【的,下属企业昆明市含省!属三级企业)—。向州、市建》设局申请;》 ?       【  3.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向,。建,设部申请 【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 《   ?  (三)申请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       】  :1,.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样式:。详,附件可从省建设厅建!管处网站《下,载)一式三》份; —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     》   ? 3.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业》务制定)《; ?  ?   ?    《4.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     》。 ,  :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 ,        ! 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3人《)、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三级企业2】。人以上二级企业【5人以上一级—企业10人以—上特级企业1—5人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   ?   ?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   ?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  ?  :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       】。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的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 :     》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着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方案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以及救援演》练,记录等)《  》   ?第2至13》项,用A4纸打》印、复印《。编制总?目录制作《封面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申—。请材:料时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    》 (四?)申请人必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和颁发 【 :。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查机关和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    1.对申】请事项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申请应当及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      —   ?2.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      【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之日起即!为受理   !  (六《)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查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    《 (七)《审,。查、审批的程序和时!限 《   ?      1.】省建设厅直接—受理:的,申请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其中主项资!质,为水利、《交通的省建》设厅受理《后,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分别转】省水利?厅、交通厅由—省水利厅、交通厅在!。2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省建设厅审【批发:。证     !    2.州、市!建设局受理》的,申请由?州、市建《。设局在2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集中送省!建设厅审批》发证 ?      】   3.》审查机关应》。当及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时—限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审查工作负【责 :   》      4【.省:建设厅作出准予颁发!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作,出不:予颁发决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八)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省《建设:厅提出延期申请 】     【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经原审查机】关同意(主项资【。质为水利、》交,通的由省水利厅【、交:通厅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   对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况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审查!机关: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延期手【续 》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     (九】)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全省!统一编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正、—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 :    (十—)证书加盖》省建设厅公章—有效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  《   (十一)每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取】得一套?许可证包括一个【正本:两个:。副本企业需要增【加副本的经建设【厅,批准可以适当增加 !     (】十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省建设厅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十三)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企!业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向省?建设厅申请补办【 :。 六—。、安全?主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     (【十四:)2:。005年《。1,。月13日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承接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审查承接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在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中应包括承接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十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及时、逐级向【省建设厅报告—本行政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既包!括在本地区》注册的企业也包【括跨省在本地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 :。    — 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由!省建设厅《将其:在本省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抄,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   《  省建《设厅根据下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或其他省《建设厅抄告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案,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告原【报告或抄告部门【 《。    (》十六)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从事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抄告—同级建设主管—部门;?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从事铁路!。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抄【告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   !  :(十七)省建设厅】对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依法予《。以撤销 —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      — 5.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   ? (十八)》。省建:设厅对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依法?予以注销  !  :。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        】2.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 —   ?    《  3.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的;   】    《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 ,   ?    5.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 ?    (十—九,)省建?设厅定?期通过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以及—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情况 —      !七、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的行政处罚】 ?    《 (二十)省建【设厅或州《、市、县建设局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0?至30天的处罚;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10至】15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     (二十】一)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工—程所在地《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发现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将情况?及时报告省建设厅】省建设厅视情—况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90!天的处罚其中发【生一起四级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情形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发【生一起三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四级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发生一起二【级以上事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三级(含)】以下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发】生二级(含)以【上,。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3】0至60《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二【十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的在建项目停工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该?企业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且一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八、其他《 《    (二十【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属地和专业的原则!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   》  (二《十四)本细则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    (二—十五)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