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云?建建〔2《004〕75—9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省属建筑】业企业   【 , ,。   现将》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建管处 】 云南?。省建设厅《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一、安全主产许可】证的适用对象 !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运用对【象,为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安全主产》许,可证的申请 】  :   (二)—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必须向省建设厅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  ?。       【1.省属特级、【一级、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主项资质为水—利、交?返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 》      —  : 2.?各州、市属地建筑】施,工企业(含》中央管理企业的下】属企业昆明市含省】。属三级企业》)向:州,。、市建设局》申请; 【  :      —。3.: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向建设部申—请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 》    (三)【申请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     》。 ,1.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样?式详附?件,可从省建《设厅建?管处网站下》载)一式三份;【      !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    《   3.》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业务制定)】;  —。   ?    4.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 :。      —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   》      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3人)、—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三级企业2人以上二!级企业5人以—上一级企《业10?人以上特级企业15!人,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        !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  ?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     【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    《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 , ,   ?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       !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的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   ?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着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方案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以及救援—演练记录等) 】     第2至!13项用A4纸打】印、:复印编制总目录制作!。封面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申请》材料时?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 ,     (四】)申请人《必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和颁发  !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查机关和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  :。   1.对申请】事项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申请【。应,当及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       2】.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  :   ?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之日【起即:为受理   !  (六)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查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    — (七)审》查、审批《。的程序和时限 】       】  :1.省建设厅直接受!理的申请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其:中主:项资质为水利—、交通的《。省,。建,设,厅受理后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分别转省水利厅、交!通厅由省水利厅、】。交通:厅在2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省建设【。厅审批发证》    【     》2.:州、:。市建设局受理—的申请由州、市建设!局在2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集中送省建设厅审】批发证 》      【   3《.审查机关》应当及?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时限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审查工作!。负责 —       【。 4.?省,建设厅作出准—予颁发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作】出不予颁发决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八)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省建设厅提—出延期申请 】     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经原审查机关】同意(主项资质【为水利、交通的由】省,水利:厅、交通厅》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  ?   对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况,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审》查机关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延期《手续 【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   》 , ,(,九)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全省统《一编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正、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     (—十)证书《加,盖省建设厅公章有效!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 ,   (《十,一)每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取得一》套许可证《包括一个正》。本两个?副本企业《需,要增加?副本的经建设—厅批准可以适当增】加 》    (》十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省建《设厅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十—三)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企业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向省建》设厅申请补办— 六】、安全主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 ,    《(十四?)2005年1月1!。3日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承接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审查承接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在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中—应,。包括承?接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十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及:时,、逐级向省》建设:厅报告本行》。政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既》包括:在本地区注册的企业!也,包括跨省在本地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   】  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由省建设厅将—其在本省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抄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     省建设厅!根据下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或其》他省:建设厅抄告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案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告原报告或抄【告部门   !。  (十六)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从事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抄告同《级建设主管》部门:;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从事铁路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抄》告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 !    — (十七)省建设厅!对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依法予以撤销 !   ?   ?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5.!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    (十八【)省建设厅》对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依法予—以注销 《       !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 2.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 》   》 ,    《。 3.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的; —        !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    《     5.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 :    (十九)省!建设厅定《期通过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以【。及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情况    !  七、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的行《政处罚  】   (二十)【省建设厅或州、市、!县建设局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0,至30天的处罚;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1:。0至15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  (二《十一)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工程所在地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发现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将情况及时报—告省建?设厅省建设厅视【情况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90天的处罚其【。中,发生一起四级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情形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发生一起三【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四级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发:生一起二级以上事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三—级(含)以下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发生二级(含【)以:上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     【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30至!60: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二!十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的在建【项目停工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该企业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且《。一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八、】其他    ! (二十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属?地和专业的原—则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    》 (二十四)本细则!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二十!五)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