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云建建!〔,2004〕759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省属建筑业!企业
》 , ?。 现将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建管】处 :
云南省建设厅
】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一、安【全主产许可证的适用!对,象
》 ?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运用对象为】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
】 二、安全主【产许可证的申请【
《 《(,二)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必须向省】建设厅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 1!.省属特级、—一级:、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主项资!质为水利《、交返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
】 2》.各州?、,市属:。地建:筑施工企业(含中央!管理企业的下属企】业,。昆明:市含省属三》级企业)《向州:、市建?设局申?请;
《 》 3.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向—。建设部申请 —。
《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
? (三)申!请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 【 , ,。1.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样式【。详附件可从省建【设厅建管处网站下载!)一式三份;
!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
? — , 3.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业务!制,定);
— 】 4.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 —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 ? , 《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3人)【、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三级企业2!人以上二级企—业,5人以上一级企【业,10人以《上特级企业1—5人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
《。 《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 —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 ?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
!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
!。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的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着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方案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以及救援】演,练记录等) —。
【第,2至:13项用A4纸打】印,、复印?编制总目录制—作封面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申?请材料时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 《 (四《)申请人必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和颁:发
】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查机关和【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 1.对申请事【项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申请应当及》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 ? 2.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之日起即为受【理
【 (六)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查,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 (七)《审查、审批的程序】和时限
》 《 》 1.省建设厅【直接受理的申请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其中主项《资质:为水利、《交通:。的省建?设厅受理后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分别转》省水利厅《、交通厅由省水利】厅、交通厅在2【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省?。建设厅审批发—证,
】 , 2.州、市建!设局受理的申请【由州、?市建设局在》。2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集中送省【建设:厅审批发证
【 】 3.审查机关应!当及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时限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审查工》作负责?
: , !。4.省建设厅作【出准予颁发》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作出不予颁发决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八)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省建》设厅提出延期申请 !
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经原审查机关同【意(:主项资质为水利、交!通的由省水利厅、】交通厅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 : : 对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况【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审!。查机关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延:期,手续:
—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 (九)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全省统》一编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正、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 (十)《证书:加盖省建设》。厅公章有效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 (十【。。一)每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取得一套许可—证包括一个》正本两个副本企【业需:要增加副本的经建】设厅批准可以—适当增加
【 (十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省建设厅《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 (—十三)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企《业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向!省建设厅申请补【办
《
六》、安全主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 :(十四)《2005年1月13!日,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承接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审】查承接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在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中应包括承】接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十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及【。时、逐级向》省建设厅报告本行政!。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既包括在本—地区注册的企业也】包,括跨省?在本地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
! 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由省建《设厅将其在本省【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抄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 《省建:设厅根据下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或其他省》建设厅抄告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案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告原报告或抄告【。部门
《 —(十六)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从【。事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抄—告同级建设主管部门!;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从:事铁路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抄告: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 :
? (十七)省!建设厅对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依法予以撤【。销
? ? ,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 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5.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
, (十八!)省:建设厅对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依—法予以注销 —
》 》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 《2.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
【 3.!。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的;
】 》。。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 《 5.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 (十九)省建设厅!定期通过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以—及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情况—
【
: 七、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的行政处罚
】 : (《二十)省建设厅或】州、市、县建设局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0至30天的【处罚;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10至15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二—十一)?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工程所在地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发现—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将情况及《时报告省《建设厅省建设厅【视情况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90】天的处罚其中发【生一起四《级,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情形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发生一起三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四级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发,生一起二级以—上事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三级(《含):以下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发生二级》(含)以上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30至—60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二十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的:在建项目停》工,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该—企业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且一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八、其他
】。 (二十【。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属地和【专业的原则》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 , (》二十四)《本细则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 (二十五)】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