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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保证建筑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 本办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建筑:市场中交易主体(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和私人等项目!业主;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施工:。。企业等承包》。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工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及交易机—制所进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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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和建筑!活动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协同做好】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
第五—。。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资格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认《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其工程管理—。的相:关,事宜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予》以实施
第—六条 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建筑业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相应!。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资格)!证书
第七条 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外埠:建,筑业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和建】。设中介服务机构除具!备第六条《规定条?件外还必《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复核办理备》案并取得建筑业【。企业(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后方可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参与?投标、承担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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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凡我市所!属建筑业企》。业和建设中介服务】。机,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公示并取《得建筑业企业—(,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投—标(承建)及相关】业务活动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管理】
第九条 凡投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应持建?设工程?计划、用地手续、规!。划许可证及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证明—办理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造价(预算)!核定、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
》第十: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经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资格:审查并取得》。发包许可证之后方可!按照规定《的发包方式进行工程!的发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通过—委托或招《标,方式由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监理企?业实施相关的管【。理内容;业》主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
第十一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不,。得将:必须招标发包—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发】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垫?资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承包
—第十二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定】的场所(《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中标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其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的分包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
第四章】 建:设中介?服,务管理
》第十:三条 建设》中介服?务指由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受!委,托或通过招标投标承!担相关的业务
第!十四条?。。 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限:定范:围的相关业务
】第十五条 建—设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相关业》务必须签订正式【规范的?合,同文本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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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中介服】务业务不得转让【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章! 建筑?工程承包管》理
第十》七条:。 ,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业主的【发包方式通》过投标?等,方,式取得?工程项目的承包权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并!保持项目班子—的合:理有效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第十八条《 ,建筑:业企业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建设部项》目管:理规范实施项—目管理制度》由中标项目》经理按照中标—承,诺组织工程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要承担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按照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管理方式进行】总承包企业要依靠自!己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组织完成投标时确定!的总包内《容对在投标时确定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内容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完成
】第六章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和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应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投【标公开报名》制度、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制度、投【标单位业绩》认证制度、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备案制度、评标小】组组:成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中标单》位公示?。制度:等规范性管》理制度努力》实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服》务的:准确、快捷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为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良好【规范:的信息、交易—和相关?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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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及,时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按照》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在开?工前向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的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材?料供应商等》各方主体都必须建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并交纳《规定:保险费用《接受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对《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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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完善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实现《文明施工
第二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在,收到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按照》制定的验收方—案进行?。验收同?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竣?工后的建筑》工程应?整体配套、环境优】化特:别是建筑物周边【涉及挡墙、护坡【、高切坡的》在保:证,自身:质量的前《提下满足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经竣工验收备案后的!建筑:。工程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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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严—格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监督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督促?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建筑》施工
《。企业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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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环保要求《在规定区域内—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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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工程【造价及合同管理
!。第三十条 建筑【工程预算(标底)、!结算:应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计量、计《。价规定及取费—标准不得高估—冒算和任意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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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建筑工程!的预算、结算书【封面须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概》预算人员资格专用】章由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标【底)、结《算还必须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用章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财政、审计部门【在进行建筑》。工程的结算(决【算)审价、审计时】必须核?查该结算(决算)】。所反映的工程项目】是否履行《项,目报建、招标投【标及施工许可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建筑工程发包【后须:签,订,国家、省《、市规定的建设【工程范本合同项目业!主与:总承包?企业签?。订、总承包企业【与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建筑工程发【生的合同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建筑:工程: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已备】案合:同的相关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加签附加协议!不,得与主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相违杜绝“》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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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建筑【工程劳动保险统【筹费: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劳保统筹】费用保障建》。筑企业退休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劳保统》筹管理部门应对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劳保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推进项目】业主和建筑》企业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工,程履约担保工作【保障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九!章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是我市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合—法场所项目业主及】相关各方主体应按】。照省政府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意见要《求进入该中心进行交!易,
:第三十?九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场《所建设、设施配备】、,计算机系统建设、人!员服务等应符合【国家、省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要求
第四!十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为》进入中心的项目【业主及其工程—项目提?供良好的信息、招标!投标服务为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窗口:服务:条件:
第十章 —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一条 】建筑市场行》政执法人员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履行法定】职,责
第四十—二条 建《筑市场执法人员【应严格自律、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第四十!三条 建筑市—。场,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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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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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阳泉【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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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5日—起施行1999【年1月5日制定【的阳泉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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