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阳泉【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保证【建筑: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
本办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建筑市场中】交易主?体(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和私?人等项?目业主?;,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施工企业等—承,包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工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及交易机制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和建筑活动》均须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协同做《好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
第!五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资格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认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其工程管理【的相关事宜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予以实】施
?第六条?。 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建筑业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相应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资格)?证书
第七条 】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外埠建?筑业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和建】设中:介服:务机:构除具备第六条规】定条件外还必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复核办》理,备案:并取:得建:筑业企?。业,(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后方可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参与投标、【。承担相关业》务
第八条 凡我!市所属?建,筑业企业和建—。设中介服务机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公示:并取:得建筑业企业—。。(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投?标(承建)及相关】业务活动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管理
第九条】 凡投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应持【。建设工程计划、【用地手续、》规,划许可?。证,及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证明办理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造价:。(预算)核定、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
】
第:十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经《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资?格审查并取得发包】许可证之后方可【按照规定的发包【。方式进行《工,程的发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通!过委托或招标方【式由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监理企业实施相!关的:。管理内容;业—主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
第十一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不得将?必须招标发》包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发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垫—资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承包
第十!二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定的场所(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中标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其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的分》包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
第四章》 建设中介服务管】理
第十三条 建!。设中介服务指—由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受委托?或通过招标投标承】担相关?的业务
第—十四条 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限定范围的相关业!务
:
第十?五条 建设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相关?。。业务必须《。签订正式规范的【合同文本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建,设中介?服务业务不得转让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章 :建筑工程承》包管:理
第十七条【 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业主】的发包方式通—过投标等方式—取得工程项目的【承包权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并保持项目班!子的合理有效—。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第《十八条 建筑业【企业: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建设》部项目管理》规范实施《项目管理《制度由中《标项目经理》按,照中:。标承诺组织》工,程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要承担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按!照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管理方《式,进行总承包企—业要依?靠自己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组织完成投】标时确定的总包内容!对在投标时》确定: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内!容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完成
第六章!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和》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应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投标公开报名制【度、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制度、投标单位业绩!认证制?度、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备案制度、【评标小?组组:成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中标单位—公,示制度等规》范性管理《制度努力实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服务的准确、快!捷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为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良好【规范的信息、—交易:和相关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服务》
,
第七?章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及时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按照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在】开工前向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
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的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材料供应商等各!方,主体都?必须建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并交纳规定保险!费用接受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对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完善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实现!文明施工
第【二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在收到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按照制!定的验收方案进行】验收:同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竣工?后的建筑《工程应整体》配套、环《境优化特别》是建:筑物周边涉及挡墙、!护坡、高切坡的【在,保证自身《质量的前提下—满足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经:。竣工验?收备案后的建—筑工程?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严格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监,督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督促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建筑施工【
企业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
,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环保要求在】规定区域内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
第?八章 工程造价及】合同管?理
第三十条 建!。筑工程预算(标【底)、结算应—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计?量、计价规定及取】费标:准不:得高估冒《算和任意《压价
第三十一】条 建筑工程的预】算、结算书封面【。须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概预》算人员资格专用【章由: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标底)、结算还】必须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用章》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财》政、审计部门在【进行建筑工程的【结算(决《算)审?价、审计时必—须核查该结》算(决算)所反映】的工:程,项目是否履》行项目报建》、招标投《标及施工许可—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建?。筑工程发包后—须签订国家》、省:、市规定的》建设工程范本—合同项目业主与总承!包企业签订、总承包!企业与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建—筑工程发《生的合同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建筑:工,程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已备案合同的—。。。相关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加签附加协议—不得与?主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相】违杜绝“阴阳合【同”
第三—十六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建筑工程—。劳动保险统》筹费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劳保?统筹费用保障—。建,筑企业?退休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劳保统筹《管理:部门应对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劳保!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推进《项,。目业:主和:建,筑企业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工程履约担保】工作保障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
?
,。第九章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是我市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合法】场所项目业主及相关!各方主体应按照省政!府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意】见要:求进入该中心进行】交,易,
第三十九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场所建设、设施配!备、计算机系—统建设、《人员服务《等应:符合国?家、省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要求:
第四《十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为进!入中心的项目业主】。及其工程《项目:提,供,良,好的信息《、招标投《标服务?为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窗口服务条件
!
第十?章 管理和监督
】
第:四十一条《。 建筑市场行政执法!。。。人员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履行—法定职责
—第四十?二条 建筑市—场执法人员》应严格自律》、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第四【十三条 建筑—。市场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处罚【
,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阳!泉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5日起施行19】99:年1:月5日制定的—阳泉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