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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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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保—证建筑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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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建筑》市场中交易主—体(: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和私《人等项目业》主;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施:。工,企业等承包》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工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及交易机】制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和【建筑活?动均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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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协同做好—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
第五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资格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认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其—工程管理的》相关事宜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予以实施
—第六条 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建筑业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相应【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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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外埠《建筑业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和建【设,中介服务机构除【具备:第六:条规定条件外还必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复核《办理:备案并取得建筑【业,。企业:(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后方】可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参:与,投标、承担》相关业务《
第八条 —。凡我市所属建筑【业企:。业和建设中介服【务机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公示并!取得建筑业企—业(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投标(承建)及相关!业务:活,动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管理
第九条 凡!投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应持建设》工程计划、用—地,手,续、规划许可证及】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证?明办理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造价(预算)核定】、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
第十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经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资:格审查并取》得发包许可》证之后方可按照规】定的:发包方式进行工【程,的发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通过委】托或招标《方式由?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监理】企业实施相关的管理!内容;业主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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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不,得将必须招》。标发包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发: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垫资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承包
第十!二,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定的场所【(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中标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其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的分包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
第四—章 建设中介服【务管理
第—十三条 建设中介】服务指由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受委托或通过】招,标投标承担相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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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限定范围的相【关业务
第十【五条 建设》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相!关业务?。必须签订《正式规范的合同文本!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建设中介服务业】务,不,得转:。让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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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筑工程承》。包管理
》。第十七?。条 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业主的发包方】式,。通过投标等方式【取得工程项目—的承包权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并保持项目!班子的合理有效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第十八条 !建筑:。。业企业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建设部!项,目管理规《范实施项目管理制度!。由中标项目》经理按照中》标承诺组织》工程: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要承担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按照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管理方式进》行,总承包?。企业要依靠自—己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组织完成投标】时确定的总包内【容对在投标》时确定?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内容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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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和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应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投:标,公开报名制度、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制—度、投标单位业绩】认证制度、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备】案制度、评标—小组组成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中】标,单位公示制度等【规范性管《理,制度努力实》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服务—的准确、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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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为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良好规范》的信:息、交易和相关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服务?
第七章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及时!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按照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在开—工,前向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的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材料?供应商等各方主【。体,。都必须建《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并交纳规《定保险费用接受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对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完善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实现文明》施工
第二—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在收到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按《照制定?的验收方案进行验收!同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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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竣工后【的建筑工《程应整体配套—、环境优化特别是】建筑物周边涉及挡】墙、护?坡、高切坡的—在保证自身质量的前!提下满足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经《竣工验收备》案后的建筑工程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严格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监督?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督促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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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环保要《求在规定区》。域内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
【第八:。章 工程《。造价及合同管理【
第?三十条 建》。。筑工程预算(标【底)、结算应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计量、计价规定及!取费标准不得高估冒!算和任意压》价
?第三十一条 —建筑工程的预算、】结算书封面须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概预算【。人员资格专用章由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标底)?、,。结算还必《须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用章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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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财【政、审计《部门在进《行建筑工程的—结算(决《算)审价、审计时必!须核:查该结算《(决算)所反—映的工程《项目是否《履行项?目报建、招标投标】及施工许可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建筑工程发包】后须签订国家、【省、市规定的建设工!程范本合同项目【业主与总承包—企业:。签订、总承包—企业与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建筑工程发生的【合同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建:。筑工程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已备案—合同的相关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加签附加】协议不得《与主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相违杜绝“【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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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建筑工程【劳动保?险统筹费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劳保统筹【费用保障建筑企【业退休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劳保统筹管—理部门应《对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劳保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推进项目业主和【建筑企业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工—程履约?担保工作保障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九章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是我市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合,法场:所项目业主及相关】各方主体《应按:。照,省政府?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意见要】求进入?该,中心:进,行交易
第三十九!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场所建设、》设施配备、计算机】系统:建设、?人,员服务等应符合国家!、省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要求
】第四十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为进入中《心的项目业主—及其工程项目提供】良好的信《息、招标投》标服:。务为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窗口!服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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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一条】 建筑?市,场行政?执法人员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履行:法定职责
第四】十二条 建》筑市场?执法人?员应严格自律、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第四】十三条 《建,筑市场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处?罚,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阳泉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5】日起施?行1:999年1月5日制!定的阳泉《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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