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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泉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阳政发[】1,999?],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   《 为加强城—镇,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阳泉【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    本办法!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他项权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第三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权利人应分别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 , 城镇—房屋的?所有权及其他项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应当一致!不,。得分离 《 , 第四条 阳泉【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权属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权?属 第》。五,条, 登记管理》工作并核发房屋【权,属证书各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核发房屋权属证书!在业务上受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指?导 ? 第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 —   》。 房屋权属的【取得、转移、变更】、注销?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登记核】。实准:予登记的发给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领、涂改或—者伪造房屋》权,属证书 《 第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实行发—证和定?期验证制度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其他:登记: 第九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提出申请【    【 共有房屋权属登记!由,共有房屋权》利人共同申请—。;设定?他项:权利登记《由相关权利人共【同申请  —  权利人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权利人!的授权书面委托【书境外权利人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第十条 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时权】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十!一条 ?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为个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上的姓!名 《    》 权利《人申请房屋权赂登】记时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或者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证!件境外?提供的?证件、证明应当【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 第十一《条 房屋权》属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受理申请  【。  (二)测绘房!产图;  】。。  (三)审核权!属; —   (四)【。核准登?记颁:(换)?发房屋?权属证书《; ?    (【五)建?立房屋权属》档案 《    》 权利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公告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第十三条 》并且书面通知—。当事人  】  : ,(一:)房屋权属争议或与!房屋有关的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 (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来】源证明的; 】 ,   (三)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而设定房—屋他项权利的;【 :    (四)!已经确定为城—市拆迁范围的—; ?    (五】)所建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 》    (六!)被依法查封、扣】押的; 【   ? (七)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公房院内建】私房的;《 ?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或者!代办登记 】   (一)【依法代管的房屋 】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为无主!。应,当归国家所有的【房屋; 【  : (三)其他依】法应当?直接或者代》为登记的《房屋 》 ,  : ,。 (四?。)代:为,登记的房屋》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 第十五条 —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的?经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暂缓登记暂缓!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第三章 房屋权属】登记 《。 第十六条 新建】的,房屋权?利人应当自》房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 ?   (》一)建设项》目批文?;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文件; —  《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五)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   (六)施工!许可证; 】   《。(七)竣工》验收证明和竣工【图,; :    — (八)总平面图和!分户平面图;—   — (?九)其他《有关的证件》、证明 —    》个人建?造房屋?。办理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前款(二)、(!三)、(九)项【证件、证《明 第十】七条 已《核,准登记的房屋—发生权属变化由权】利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有关证件!、证:明申请转移登记 】    】(一)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及相关》合同、协议和契【税凭证等文》件;房屋《划拨、合并、—裁,决的应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及批—准裁决的相关文件】;房屋?继承、分割、析产】的除:。。。。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外还应提交》有关协?议及公证文件 【 ,  : (二)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所有权转移的房屋!应提出?交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裁:决书 ?。    (】三)落?实私房政策发还【的房屋应提交市、县!、区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发还?的房屋证《明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有关证件、—证明:申请变?更登记  】  (一》)翻:建、改建、扩建的】房屋:。要,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图!纸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房屋座落门牌号或权!利人姓名、名称改】变的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单—位公:有信房向职工—出售时应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出售】公有住房《产权转移务案登记经!审查登记务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房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手续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条 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或—典当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三十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 》   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    《 (一)房屋—所有权证; !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  《  (三)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价格评估证明;! :    》 (四)抵》押、典当合同; 】    (五!),其他有关的》证件、证明》 ?    经登【记机关审查该项抵】押、典当合法、真】实、无异议的准予登!记并在该房》屋产权?档案:。中详细?记载该房《屋,他项:权,利的内容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交《债权人保存 【 ?第二十一条 —房,屋因拆迁、》拆除、焚毁、—倒塌等原因而来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 , (一)房屋权【属证:书;  》  (《二,)房屋被批准拆除或!者因其他《原因来失的》证,件、证明 【 ,   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组织统一拆除的【房屋建设单位或拆迁!单位应当《在拆除工作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原!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交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销毁房屋权属【证书 》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代为注销登记—。    【 (一)《当事人未按本办法第!二十 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  《  (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或—者申报不实导致核】发房屋权属证书不当!的;   】 (三)因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核发房屋》权属:证书不当的; !    (四)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房屋权属转!移而当事人拒不【缴回权属《证,书的; 【   (》。。。五)其?他依法应当》直接代为注销登【记的: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直》接代为注销登记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限期交回】房屋权属证书;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交回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市市级报纸上【公告该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 第二《十三:条 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二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的一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发经审?核同:意后在本市市—级报纸上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六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依法预售商品】房的应?当输预?售商品房登记—务案手续 第】二十六条 权利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登记费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第四章 登记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 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城】镇房屋资《料实:行专业管《理,建立健全房》产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形成的主要文【。件、资料必须—是,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并应当按有关规【定,整理、建档并—永久:。保存 《 第二十九条— 房屋权属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查阅:、摘录?和复制使用单位或个!人,须按规定《交纳有关《。档案:使用费 第三】十条 ?实,施房屋测量应当招】待国家颁布的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规定!并准确地反》映出房屋的自然状】况和权属范围—等基本情况 【    在审】核房屋权《属和颁?(,换)发权《属证:书,之,。前应当测绘出—规范的房《产图 第三【十一条 权利人对】房屋面积有》异议时可以申请【复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二条》 以虚报、螨—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的房—屋权属证书》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房屋权—属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三条 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三十四条《 非法印制—。。、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期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及】非法所得工可对【当事人?处以一成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逾期未申请词】语权属登《记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并按原》登记费的《三倍收取登记费 】 第三十》六条 权属登—记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弄】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登】记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市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和,。城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属【登记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阳泉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本市制定的—。有关房屋所有权登记!文件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