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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泉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阳政发[】199?9]5?6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    为加!。强城镇?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阳泉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    《 本办法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他项权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权利人应分别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 城镇—房,屋的所?有权及其《他项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应当一》致,不得分离 第四!条 阳泉《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权—属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权属 第—五条 ?。登记:。管理工作并核发【房屋权属证书各【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核发房屋权—属证书在业务—上受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指?导 第》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权属的取得、】转移、?变更、注销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登记核实【准予登记《的发给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领、涂改或》者伪造房屋权属证书! 第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实?行发:证和定期验证制度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其他登记【 第九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提出:申,请    】 共有房屋权—属登:。记由共有房屋权利】人共同申请;设定】他项权利《登记:由相关权利人共同申!请  《  权利人—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权利!。人的授权书》面委:托书境外权利人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第十!条 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时权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十一条 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为个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上的姓名 》    】。 权利人申请—房屋权赂登记时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或者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证件境外提供的!证件、证明》应当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 第十?一条 房屋权属【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   》 :(一:)受理申请》    (二)!测绘房?产图;   ! (三)审核【。权属; 》    (四)!核准登记颁(换)发!房屋权属证书;【 ?   ? (五)建立房】屋权属档案 !   ? 权利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公告】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 :第十三条 并且书】面通知当事人 】    —(,一,)房屋权属争议或】与房:屋有关的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   (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来源证明!的;  【  (三)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而设定房屋他【项权利的; 【   《 (四)已经确】定为城市拆迁范围】的;   】 (五)所建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 】   (六)【被,依法查封《。、扣:押的:; 《  : , , ,(七)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公房院内建私房!的;  【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或【者代办?登记 ?    (一!。)依法代管的—房屋: , , ,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为无主应当归国!家所有的《房屋; 【   (三—)其他依法应当直】接或者?代为登记的》房屋 —   (四)【代,为登记的房》屋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十五条《 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的》经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暂缓登《记暂缓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 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六条 新!建的房屋权利—人应当自房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 (一)建设—项目批文; 【   ?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文件;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五)》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  (《六)施工许》可证:;    !(七)竣《工验收证明和—竣工图;  !  (八)总平】。面图和分户平面【。图;   】 (九)其他有】。关的证件、证明 】   》 个人建造—房,。屋办理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前款(二)—、(三)、(—九):项证件、证明 ! 第十七条 已】核准登记的房屋【发生权属变》化由权利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有》。关证件?、证明申请转移【登记 》   》 (一)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及相关合同、—协议和契税凭证等文!件;房屋划》拨、合并、裁决的】应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及批《准,裁,决的相关文件;房屋!继承、分割》、析产的除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外还应提交】有关:协议:及,公证文件    ! (二?)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所有权转移的房】屋应提出交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裁决书》   — (?三)落实私房政【策发还的房屋应【。。提交市、县》、区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发还!的房屋证明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有,关证件、证明—。申请变更登记 !  :  (《一,)翻建、改建—、扩建的房屋要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图纸及有】关批准文件; 】  : (二)》房屋座?落,门牌号或权利人姓】名、名称改变的【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单,位公有信房向职工】出售时应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出—售公有住房产权转】移务案登记经审查】登记务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房》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手》续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 第二?十条 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或】典当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三—十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 —   《 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  (一》。)房屋所有》权证; —    《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  :。 (?三)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价格评【估证:明; ?    (四!)抵押、典当合同】;    !(五)其他有关的】证件、证明 — ?   经登记机关!审,查该项抵押、典当】合法、真实、—无,异,议的准?予,登记:并在该?。房屋产权档》案中详细记载该房】屋他项权利》的内容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交债权人保存! 第二【十一条 房》屋因拆迁、拆除、】焚毁、倒塌等原因】而,来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  :  :。 (?一)房屋权属证【书;    】(二)房屋被批【准,拆,除,或者因其他原因来】失的证件、证明 !    》 ,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组织统一【拆除的房屋》建设单位或拆—迁单位应当在拆除工!作,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原】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交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销毁房》屋权属证书 !。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代为注—销登记 【   ? (一)《当事人未《按本办法第二—十 :。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   】 (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或者申《报不实导致核发【房屋:权属证书《不当的; 【    (三)因!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核发房屋权】属,证书不当的》; ?。   《 (四)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房屋权属转移而当!事,人拒不缴回权属【证书的;《 《   (》五):其他依法应当直【接代为?注销登?记的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直《接代为注销登记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限:期交回房屋权属证书!;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交回《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市市级报!纸上公告该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 第二》十三条 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二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的一?。。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发经审【核同意后《在本市市级报—纸上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六】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依法预售】商品房?的应当输《预售商品房登记务案!手续 第二十】六条 权利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登《记费: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第四章— 登记?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 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城镇房屋资料!实行专业管理建立健!全房产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形成的主《要文件、资》料必须是《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并?应当按有关规定整】理、:。。建档并永久保存【 第二十九【条 房屋权属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查【阅、摘?录和复制使用单位】或个人须《。按规:定交纳有关档案使】用费 《。 第三十条 实施房!屋测量应当招待【国家颁布的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规定并准】确地反映出》房屋的自然》。状况和权《属范:围等基?本情:况, ,    在】审核:。房屋权属和颁(换】),发权属?证书之前应当测绘】出规范的房产图 ! 第三十一条— 权利人《对房:屋面积有异》议时可以申请复丈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以虚—报、螨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的房:屋权属证《。书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房屋权属【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四条 非法—印制、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期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及非法?所得工可对当事人处!以一成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逾期未申请词【语,权属登记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并按!原登记?费的三?。倍收取?登记费 》 第三十六条— 权:属登记?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弄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登《记,。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市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和城》。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属登记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阳泉【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本】市制定的有》关房屋所有》权登记文件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