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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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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政发[1】999]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为!加强城镇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阳,泉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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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
本办法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他项权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权?利人应?分别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城镇【房屋:的所有权及》其他项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应当一致不得分离
!
第四条》 阳泉?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权属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权属
第】五条 登记管理工】作并核发房屋权属证!书各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核,发房屋权属》证书:在业务上受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指导【
第《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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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的取得、转移】、变更、注销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登记核实准予!登记的发给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
》。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领,、涂改?。或者伪造房屋权属证!书
第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实!行发证和定期—验证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其他登—记
《。第九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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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权属登【记由共有房》屋权利人共同申【请;:设定他项《权利登记由相关权利!人,共同:申请
》
权利人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权利人的授权—书面委托《书境外权利人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 ,第十条 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时权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十,一条 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为个】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上的《姓名
】
,
?权利人申请房屋【权赂登记时》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或?。者,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证—件境外提供的证【件、证明应当—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
第十一》条 房屋权属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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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申请】
(二】)测绘房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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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权属; —
—(四)核《准登记颁《(换)发房屋权【。属证书;
】 ,
(五》)建立房屋权—属档案 》
》
权:利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公?告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 第十三条》 并且书面通—知当事人
!
(《一)房屋权属争议或!与房屋有关的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
(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来源证明的】;,
》
?(三)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而设定房屋他项权】利,的;
!
(四)已经确【定为城市拆迁范围的!;
《
(五)】所建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
】
(六)《被依法查封》、扣押的;
!
《(七:)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公—房院内建私房—的;
【
: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 【
: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或者!代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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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代《管的房屋
【 ,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为无主应当】归国家所有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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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依法应当—直接或者代为登记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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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为登记的—房,屋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
: ,第十五条 》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的经》。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暂缓登记—暂缓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 —。房,。屋权属?登记
?
, 第十六条 新建】的房屋权利人—应当自房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 :
(?一)建设《。项目批文;
!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文【。。。件;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五)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
(六】)施工许可证; 】
》
(七)竣工验】收证明和竣工图;】
?
》(八)总平面图和】分户平?面图; 《
(九!),其他有关的》证件、证明》
—
个人建造房屋】办理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前款(二《)、(三)》、(九)项》证件、证明
! 第十七条 已核准!登,记,的房屋发生权属变】化由权利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有关证件、证【明申:请转移登记
】
—(一)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及相关合同、协】议和契税凭证等文件!;房:屋划拨、合并、裁】决的应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及《批准裁决《的相关?文件;?。房屋继承、分割、】析产的除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外还?。应提交有《关协议?及公证文件
—
, ,
(《二)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所《有,。权转移?的,房屋应提《出交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裁】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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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私房政策》。发还的房屋应提交】市、县、区》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发还?的房屋证明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有关证件、证明申!请变更登《记
:
(一!)翻建?、改建?、扩建的房屋要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图纸《。及,有,关批准文件;—
,
,
(》二,)房屋座落》。门牌号?或权利人姓名、名称!改变的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证明文件 》
《第十九条 单位公有!信,房向职工出》售,。时应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出售公有》住房产权转移—务案登记经》审查登记务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房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手续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条? 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或典当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三十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
— :
? 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一!),房屋所有权证; 】
?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
《。
(三《)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价格评估》证明;
!
(四)抵押、】典,当合同;
!
(五》。)其他有关》的证件、证明 】
经登】记,机关审查该项抵押、!典当合法《、,真实:、无异议《的准予?登,记并在该房屋产权】档,案中详细记载该【房屋他项《权利的?内容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交债权人】保存
【。第二十一条》 ,房屋因拆迁、拆除、!焚毁、倒塌等原因】而来: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
《
(一)【。。房屋权属证书;
】
:
(二)房屋被!批准拆除或者—因其他原因来失的证!。件,、证明 《。
》
,
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组织》统一拆除《的房屋建设单位或】拆迁单位应当在拆除!工作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原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交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销毁房】屋权属证书
!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代为注销登!记
:
?
(一)【当事人未按本—办法第二十 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
?
?
:(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或者申报不》实导致核发房屋【权属证?书不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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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核发房屋—权属证书不当的【;,
《
(》四)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房屋》权属转移而当事【人拒不缴回权属证】书的:;
】
(五)其》他依法应当》直接代为注销登记的!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直接代为注!销登记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限期【。交回房屋权属—证书;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交回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市市级报纸上公告该!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
第二十—三条 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二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的,一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发经】审核同意后》。在本市市级报—纸上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六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依法预》售商品房的应当输】预售:商品房登记务—案,手续
《 第二十六条— 权利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登记费!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第四章 !。登记资料管理
】 第二十七》条 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城,镇房屋资料》实行专业管理建立健!全房:产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形成的主要文!。件,、资料必须是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并应当【按有关规定》整理、建档并永久】保,存,。
第二十九条】 房屋权属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查阅【、摘:录和复制使》用单:位或个人须按规定交!纳有关?档案使?用费
《 第三十条 实【施房屋?测量应当《招待国家颁布—的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规定并【准确地反《映出:。房,屋的自然状况和权】属范围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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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审核房【屋权属?和,。颁(换)发权属证】书之前应当测绘【出规范的房产图
! 第三十《一,条 权?利人对房屋面积【有异议时可以申请复!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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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二条— 以虚报、螨—。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的房屋权属》证,书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房》。。屋,。权属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非?法印:制、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期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及非法所得!工可对?。当事人处《以一:。成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五》条 逾期未申—。请词语权属登记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并按原】。登记费的三》倍收取?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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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权?属登:记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弄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登记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市—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和城《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属登记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阳泉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本市制?定的有关房屋所有】权登记文件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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