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泉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阳政发[】1999]》。56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
为—加强城镇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阳泉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
?
本:办法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他项权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第三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权利人应【分别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城镇—房,屋的所有《权及其他《项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应当一致不得分!离
《第四条 阳泉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权属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权,属,
第五条 登记!管,理工作并核》发房屋权属证书【各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核发房屋【权属证书在业务上】受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指导
第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
》 ,
《
房屋权属的取得】、转移、变更—、注销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登记核实》准,予登记的发给房【。屋权属证书
】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领、涂改或者—伪造房?屋权属?证书
》第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实行】发证和定期验—证制度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其他?登记
?
第九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提—出申请
》
共有】房屋权属《登记由?共有房屋权利人【共同申请;设—定他项?。权,利,登记由相关权利人】共同申请
—
《权,利人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权利人!。的授权书面委—。托书:。境外权利人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第—十条: 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时权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十一条《 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为个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上的姓!名
】
权利人申请房!屋权:赂登记时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或者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证件—境外提供的》。证件、证明》应当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 第十一条 —房屋权属《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 :
(一《)受理申《请
(】二)测绘《房产图;《
—
(三)》审核权属;
】
(—四)核准《登记颁(换)—发房屋权属》证书;
!
(?五)建立房屋权属】档案
!
权利?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公—告的应当予以—公告
—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第十【三条: 并且?书面:通知当事《人
? :
(一)【房,屋权属争议或—与房屋有《。。关,的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来源证明的;【 :
?
:
(:三)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而《。设定房?屋他项权利的;【 :。
》
(四)已经确【定为城市拆迁范围】的;
】
(?。五)所?。建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 】 ,
(【六):被依:法查封、扣押的;】
】(七)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公房!。院,。。内建私房的;
!
,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 】
: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或者代】办登记
》
—(一)依法》代管的房屋
—
:。 ,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为无主应【当归国家所有的【。房屋;
】
(《三)其他依》。法应当直接或者代】为登记的房屋 】
(【四)代?。为登记?的房屋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十五条 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的?经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暂缓?登记暂缓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 房屋权属登记
! ,第十六条 新建的房!屋权利?人应当自房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
(一)建设—项目批文;》
?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文件—;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五)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
(—六)施工《许可证;
!
(《七)竣工验收—证,明和竣?工图; 》
(八】)总:平面图和分户平面】图; ?
—
(九?)其:他有关?的,证,件、证?明
《
?
个?人建造房屋办理【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前款(二)、(!三)、(九)项证】。件、证明 》
?。 第十?七条 已《核准登记的》房屋发生权属变化】由权利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有关》证件、证《明申请转移登记
!
(】一)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及相关合《同、协议和契税凭证!等文件;《房屋划拨、合并【、,裁决的应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及批准裁—决的相关《文,件;房屋继承—、分割?、析:产的除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外还应》提,交有关协《议及公证文件
! ,
(二《)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所有?权转移的房》屋应提出交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裁决书
】
,
?
(三)落实私【。房政策发《还的房屋应》提交市、县、—区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发还】的房屋证明》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有关证件、证明申请!变更登记
!
(一)翻建】、改建、扩》建的房?屋要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图纸】及有关批准文件;
!
(—二)房?屋座落门牌》号或权利人姓名、名!称改变的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单》位公:有信房向职工出售】时,应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出售公有—住房产权转移务案】登记经审《查登:记务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房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手《续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
:第二十条 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或典当【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三十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
,
—。
, :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
(一)房屋—所有权证; 【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
》
(三)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价格评估证明; ! ,
—(四)抵押、典当】合同;
—
,
?。
(五?)其他有关的证件】、,证明
】
经登记》机关审查该》项抵押、典当合法、!真实、无《异议:的准予?。登记并在该房屋【产权:档案中详《。细记:载该房屋他项权利】的内容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交债权人《保存
第二!十一条 房》屋,因拆迁?、拆除、焚毁、【倒塌:等原因而来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
(一)】房屋权属证书;
!
(》二)房屋被》批,准拆除或者因其【他原因来失》的,证件、?证明
!。。
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组织统?一拆除?的房屋建设单位或拆!迁单位应《当在拆除工作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原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交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销毁:房屋权属证书 】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代为注销登记
!
(—一):当事人未按本办法第!二十 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
】(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或者申报不—实,导,。致核发房屋权—属,证书不当的;
!
《
(三)因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核发房屋权属—证书不当的》; ?
(【四)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房屋权属转【移而当事人拒不缴回!权属证?书的; 《
? ,
(五)其他】依法应当直》接代为注销登记【的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直接代—为注:销登记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限期交?。回房屋权《属证书;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交回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市市级报纸【上公告该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 第二十《三条 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二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的一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发】经审核同意后在本】。市,市级报纸上》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六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依【法预售商《品房的应当》输预:售商品房登》记务:案手续
第【。二十六条 权—利,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登记费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第四章》 ,登记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 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城镇房《屋资料实行》专业管理建立健全房!。产档案的管理—制度
《 ,。第,二十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形成】的主要?文件、资料必须是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并!应当按有《。关规定整理、—。建档:并永久保存
第!二十九条 房屋权属!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查阅!。、摘录和复制使用单!位或个人须》按规定交《纳有关档案使用费
!
第三十条 【。实施房屋《。测,量应当招待国家【颁布的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规定—并准确地反映—出房屋的自》然状况和权属范围】等基本情况
—
》
在审核房—屋权属和颁》(换)发权属证书】之,前应当测绘出规【范的房?产图
第三十一!条 权利人对房屋】。面积有异议时可以申!请复丈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以虚报、》螨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的房屋权【属证书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房屋权属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四条 非】法印制、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期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及?非法所得工可对当】事人处以一成—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逾?期未:。申请词语权属登【。记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并按原登!记费的三倍收—取登记费
》
第三十六条 】权属登记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弄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登记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市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和城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属登记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阳泉【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本市!制定的?有关房?屋所有权登记文件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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