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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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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已经2012年【2月1日曲靖—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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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曲靖!市规划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曲靖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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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曲靖【市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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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麒麟区、沾—益县、马龙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工作并指导】其他县(市》)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工作
】 沾益县和马!龙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其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容积率核定【。受理:、初审、报批—和监管工《作并负责其》行政区域内镇规【划区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工作
! , 其他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镇规划【区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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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 : ? 容积?率计算规则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及曲【。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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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容积率由!。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让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 :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容积率由—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的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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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应当依据【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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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确需《变更:容积:率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或采取专家论证!、公开公示后(较】大项目需召开听证会!),上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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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确需调整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 《。 (一)因城乡规】划修改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发生?变化的;
【 《 (二)因》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或划拨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 (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不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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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
【。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等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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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或不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向原审批》机关专题报告并附有!。关部门意见及论【证、公示《等情:况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 (》五)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法定!程序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六:)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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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 ,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附拟调整方—案拟调整方案应表明!调整前后的用地【总,平面布局《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空间环境、与!周围用地和建—筑的关系、交通影】响评价等《内容;
】 :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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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应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专家的【专业构成和数量【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论?。证意见应《当附专家名单及【本人签名专》家与申请《调整容积率》的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提出修!改或不修改》。建,议并附有关部门意见!、论证、公示等情】况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五【)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手续》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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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容积率调整》程,序、各环节责—。任部门等内容在办】公地点?和门户?网站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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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容积率后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受让方凭审批!文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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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规划管理各阶段容】积,率,指标:的,。审查:、审核工《作凡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容积率》指标突破规划条件或!。者超出按规定程【序批准调整容积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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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规,划编制单位违反规】划条件进行规划设】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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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擅自改变》容积率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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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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