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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曲?靖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 : , 《    曲靖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已经2?012年2月1日】曲靖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加强曲靖市规划【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曲靖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 在:曲靖:市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管理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麒麟区、《沾益县、马龙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工作并指导其他县!(市)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工作— 《    沾益县和马!龙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其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容积率核定!受理、初审、报批和!监管工作并负责【其行政区域内镇规】。划区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工作 !     其—他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镇》规划区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  容积率计—算规:则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及曲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 第五条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容积?率由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让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 ,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容积率由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的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 第六条— 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应】当依据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容积率 】 第七条 【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确需变—更容积率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或采取专家论—证、:公开公示后(较大项!目需召开《听证会)上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八条》 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确需调整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 ,    (一)因城!乡规划修《改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发生变化的】;  —   ?(二:),因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或划拨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 :    《 (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不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等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或不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向原?审批机?关专题报告并—附,有,关部门意《见及论证、公示等情!况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  ?  : (五)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法定?程序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六)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 : 第十》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附拟调》整方案拟调整方【案应表明调整—前后的用地》总平面布《局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空间环境、与周【围用地?和,建筑:的关系、《交通影响评价等【内容:; 》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专家论证应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专家:的专业构成和数量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论证意!见应当附专家名【单及本人签名专家与!申请调整容》积率的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提出修改或不—修改:建议并附有关部【门,意,见、论?证、公示等情—况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五)》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手续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第十一】条 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容积率调整程!序、各环节责任部】门等内容在办公地】点,。和门户?网站上公开 — — 第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容积率后】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受让【。方凭审批文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 : ,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规—划管理?。各阶段容积率指标】的审查?。、审核工作凡—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容积—率指标突破规划【条件或者《超出:按规定程序批准【调整容?积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四条 规【划编制单《。位违反规划》条件进?行,。规划设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擅自改变容积率【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 :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