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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曲靖【。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县、》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成区和—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规划控制】的区域)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对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建设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核实  !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交通》。与市政管《线工程、《公园广场工》程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包《括验线、±0—.0:0核实?、上部工程》检查和竣《。工规划验《收,四,个阶段;交通与市政!管线:工,程、公园广》场工程规划验收包】括,验线、管线》覆土前核实和竣【工规划验收三个【阶段   第四条】 规划验《收按照?部门联动、属—。地监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组织【实施:   ?。   《 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工作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各: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同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告《知书      !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主?动接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义务提》供有关资料协助做好!现场测绘《及规划?核实等工作   】   《 第七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公告?牌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格式制】作公告时间》至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     【  第?八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跟踪测绘测绘成】果应当?符合曲靖市规划【信息:化数据?入库标准   【    建—。筑工程跟《踪测绘包括》放,线、±0.00测绘!、过程测绘和竣【工测绘;交通与市】政管线?工程、公园广场【工程跟踪测绘包【括,放线、管线覆土前】测绘和竣《工测绘   — 第二章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     】  第九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批准的规》。划图、建筑施工图】、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绘成—果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验线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验线并?出具验线意见  】    》 建筑工程验线包】括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等 《      第】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到±0.00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持测绘!。单,位出具的±0.00!测绘:成果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 》 ,   ? ,  ±?0.00核实包括】验线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范围:线、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    》  第十一条 【在上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在主体工程醒目位!置逐:层、依次悬挂施工】。进度牌接受》监,督检查     】  : 上部工程检查包括!建筑物?层数:和高度、《建筑造型、立—。面形式、平》面功能?布局:、出入口位置公【共服务?设施:、停车场《。和回:车场、绿《地、夜景亮化等【    《。 :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完成规!划要求应拆》除的设施拆除—完毕:并完善室外附属工】程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申请《规划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竣工测绘成果】资料(含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     规划验!收包括建筑位置、】层数、高度、占【地面积建筑》。外立面?效果、?夜景亮化《建筑面积、绿—地,面,积、停车泊位、出入!口、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等  !。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原则按!规,划审批方案》进行整体规》划验收对连》。片开发?需要进行分期规划】验收的按照路网围】合情:况进行分《期验:收公建配套》。设施必须配建—完善   》    第十四条! 规划验《收建筑面积的计【算口径?统一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因】房产测量阳台封闭】计算规?则不一致导致—实测面?积大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面《积的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中予以注明!   ?  ?  第十五条 【建,筑面:积合理误差》。。是指建?筑工程竣工》时,实测:总建筑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总建?筑面积的测》量误差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值按以下标准执行】     —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下的合理误差率】。为3%以内;  】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含)之间【的合理误差率—为2%以《内; ?  :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合理】误差率为1%以内 !      建筑!面,积误差在合理误【差范围内不超—。出规划条《件核定的容积率上】限且没?有其他违法建设情】形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规定补》缴有关规《费后:在规划验收合格证中!予,以确认   第【三章 ? 交通?与市政管《线工程规划验收  ! ,    第—十,六条: 交通?与市政管《线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批准的—。。规,划图、施工图、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绘成果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验线并出具验线意见!     —  验线包括道路红!线、纵横断面、管】线容量和位置及其他!重要设?施的位置《等   《 ,   第十七【条 交通《与市政管线工程管】线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持?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成果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     !  管线覆土前核实!包括验线《的所有内容、—管,顶(底?)标高、管径、【管径路由《、检:查井位置及》尺寸等  》。   ?   第《十八条 交》通与:市政管线工》程按:。照规划许可规定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 申请规划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管线资料信息【入库合格证明;【竣工测绘《成果;地勘》资料电子和》纸质: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竣!工规划验收包—括平面图的各项设计!内容、管顶标—高、埋深、管径【、检查井形式和尺】。寸、各?类管线之间的距【离、: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间距道【路,标高、断面形式等 !  第?四章 公园广场工程!规划验收     !第十九条 公园【广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批准的规《划图、施工》图、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绘成果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验?线,并出具验线意见【 ,  验线内》容,。包括绿地建》设范围线、》植物:种植、雕塑小品、道!路广场、水》体、配套建(构)】筑物、市政》管,线等景观设施位【置  ? 第二十条》 公园广场工—程管线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持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成《果,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 管线覆!土前:核实:包括验线《的所有内容、管【顶(底)标高、【管,径、检?查井位置等  【 第二十一》条 公园广场工程按!照,规划许可规定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申》。请规划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竣:工测绘成果》;,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竣工规划《验收包?括绿地建设范围线】、,植物种植、雕塑小】品、道路广场—。、水体、配套建(构!)筑物?、市政管线等—景观设施《。位置及规模绿地率指!标等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许可内容》确需变更的必—须依:法申:请并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因变—更给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测?。绘单位对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经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涉及违】法建设的由》执法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五条 未经规划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机关不予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房屋权?属,登记国土部门不予办!。理该宗地分》割,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规【划、国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原曲?靖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第6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