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