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电气设计
7.1 供 电
7.1.1 光纤厂拉丝间和拉丝塔循环冷却水系统应为二级负荷,其余宜为三级负荷。
7.1.2 光纤厂拉丝塔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
7.1.3 拉丝塔循环冷却水系统宜设置不间断电源(UPS)。
7.1.4 光纤厂变电站的布置宜靠近主要用电负荷中心。
7.1.5 UPS电源室应靠近变电站布置,且应设置空调。
7.1.6 工艺设备负荷与其他负荷宜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变压器分别供电。
7.1.7 厂房的防雷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7.1.8 光纤厂房的防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GB 5061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