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
—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于,2002年9月2】0,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
—2002年9月26!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桥梁、广】场、隔离带、路肩以!及具备?城市道路功能的【通道、?隧道、?涵洞和建《>物控制红线以外沿!街的空地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管理应【遵守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本条例!
第四条 市市【政市容?。管理局是本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道路的》统管理工作
】 区、《县人民政府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有关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 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公安《、交通、工商、水】务、园林《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六条《 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管养分开的原则【组织做好对城市道路!养护和维修》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第,七条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 (一)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城:市,道路:。由其负责组织养护】和维修;
】 (?二):区、县人民政府【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分别由其组织养护!和维修;
! (三?。)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组织养】护和维?修
第八《条, 城市道路的—养护和维修》依法采用招标的【方式
》 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第九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的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 (三)【擅自:进行:。。对城市道路有—。损害的各种》作业;
》 (四)向路!面,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废物及冰雪;
【 (五)擅自!在桥梁或路灯设施】上,悬挂标?。语、广告或》其他挂浮物;
! , (六)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堵—塞,城市:道路或在《城市道路上设—置障碍
— :严格控制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开设集贸【市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第《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含》开设停车场》),应,。向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占用
第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有关【设计文?。件向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加收至三倍的挖掘!修复费
第十—四,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规定—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挖掘修复》费;
】(二)按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挖【掘确需变更位—。置、面积、期限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手续!;
(】三)挖掘现场应设】。置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
(四)挖!掘城市道路时应确保!地下设施完好;【确需改?变地下设施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挖掘城市道路竣工!后应当及肘按规定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通:知,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第十】五,条 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按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经《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设置
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出现【险情影响《交通安全时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保证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为排除城市【。道,路险情确需封—闭道路交通时—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提前联合发】布通:告
第十《八条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专?用,。。证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第(—二)、(四)—、(五?)项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
(!二,)履带车、铁轮【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 (三)擅自【进行对?城市道?路有损害的各种作】业的;?
(四】)向路面《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废物及冰》雪,情节:严重的;
》 《(五)?其他损?害,城市道路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
— ? (二)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 : (三)擅自在桥梁!或路:灯设:施上:悬挂标语、广告【或其他?。挂浮物的;
】 (四)挖掘】现场未能《设置: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
第二十一【条,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的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拒绝、阻碍》城市道路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符《合条件的《各类申请故意—拖,延、刁难不予办理的!;
(】二)违反规定或【规划批准各类申【请的; 《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城】市道路严《重损坏?的; ?
(—四)不?文明执?法滥施处罚的; 】
: (五》。)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