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招牌设置管—理保障户外》招牌设置规范、有】序和安全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现将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13年6月2!1日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 为了加强本!市户外招《牌的:设置管理保障—户外招牌设置—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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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户】外招牌的设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
第三条(】定义)
】 : 本?办法所称的户外招牌!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自有或者】租赁:的建(构)筑物【外墙:及建筑?用地地界线》。范围:内,设置:的用于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识》或者建?筑物名称的牌、匾】等相关设施 —
】第,四条:(管理部《门) ?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负?责本市户外招牌设置!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 区(县)【绿化和市容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户】外招牌设置》审批及其监督管理并!应当使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政审批】系统办?理户外招牌》。设置审批 》
《
第五条【(设:置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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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户—。外,招牌应当符合—以下规范 》
(!一,)符合?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和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的规定?与同幢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保持安全、整】齐、完好和美—观,
】 (二?)户外招牌所显示】的内容?应当符合《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户外招》。牌使用的汉》字、字母《和符号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语《言文字有《关规定 《
? 《 (三?)在道路两》侧建(构)筑物【设置:结构性户《外招牌的《或在本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内和》优秀:历史保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上设置?户外:。招牌:应当符合规划—、文:物,。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
》。 (四)中、】小,商铺设置户外招【牌的:数量:一般应符合“一店一!招”的要求商厦、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设施在符!合市容?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户外招牌
】 《 设置户《外招:牌倡导选用节约能源!、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材料
【。 ,
? 第六?。。条(禁?止情形)《 ,。
》 在下列位置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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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建(构【)筑物顶部;
! (二)!在本单位自有—或租赁的建》(构:)筑物?及建筑用地地—界线范围外》。;
! (: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利用危房的;
! (四)!利用行道树或者侵】占、损毁绿地的;】。
》 : :(五)利用建筑物玻!璃幕墙的(非结【构,性的户外招牌除外】),;
— , ?(六)影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或造成光污【染或者妨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
【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七条(】申请和告知)
】
设】置,户外招牌设置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提出申请—
【 申请人当面递】。交户外招牌》设置申请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当场向申请人!发放“户外非—广告:。。。设施设?置,(,。招,牌)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
— ,。 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告知承》。诺书邮寄给申请人】
【 :。第八条(申请人承】诺,)
《。 —。申请人收到告知承】诺书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在被告知的期限【内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并】对下列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
》。 (【一)所填写的申请人!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 ,(二)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 (三)设】置,的户:外招牌?符合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 (四)设置!的户外招牌符合【安全要求(》需要具备专》。业,技能方可安装、施】。工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施工和安装或【者按照上海市建筑标!准设计店招店牌结构!设,计与安装(DB【JT08-1—11-2009【)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安装—;户外招牌设置【满2:年后每年应》进行安全检》测);
【 《 (五?)能够?在约定期限》内提交行政机—关告知的相关材【料;
》 : (六)愿意!承担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 (七)!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
: , 》申请:人应当将经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给区(县)绿化!市容部?门
《 ,
《 第九条(审批决】定)
】 区(县)【。绿化:市容部?门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设置行政】审批决?定依法送达申—请人:
—
第十条(补】交,材料)
【 : 申请人在收到!准予设?置的:行政审?批决定后应当—按照告知承》。诺书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补交其他】相关材料
】 对设【置属于建(构)筑】物,名称的牌、匾的【还应当提交经—地名管理部门批准】的建:(构)筑物名称【。证明:文件
! 第十一》条(后?续监管) 》
准!予设置的《行政审批决》定作出后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或者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
》 ?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的2个月内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第十二【条(申请人不愿【意承诺的办》理):
!申请人不《愿意:作出:承诺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
【。 第十三条》(设置及安装—要求)
— : 申请—人在收到准予设置】的行政审《。。批决定后应当按【照行政审批决定书、!技术规范以及承诺告!知书的要求设置户外!招牌
】 户外招牌设置!涉及:。钢结构、灯光照明】等,需要具备专业技【能方可安装、施【工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施工】和安:装
【。
第十》四条(?设置变更)
! 户外【招牌设置人不得擅】自变更?户外招牌样式或【者经批准《规,定的设置《。。效果:图确需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 :
《第十五条(维护【要求)
— 户【。外招牌设置》。人应当?。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持?户外招?。牌的整洁《、完好户外》招牌出现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市貌情形的》应当及时清理、维】护,或者更新《。灯光显示不完整、残!缺破损?的在修复前》应当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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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安全管—理)
! :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户外招!牌设置人应当定【期对户外招牌—。进,行安全检测确保【牢固、安全遇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当根据绿化市容部门!的应急要求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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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外?钢结:构招牌设《置,满2:年后户?外招牌设置》人应:。当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其!他材:料的户外招牌也【。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执行 !
】第十七条(拆除要】求) ?
— :户外招牌设置人搬】迁,、变更、《。歇,业、解散或者—被注销的应当停止使!。用户外招牌并—自行将其拆除—
!户外招?牌设置人未能及时拆!除,户外招?牌的由户《外招牌所在建—(构)筑物的产权】人,或物业公司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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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违《规处:理)
【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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