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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招牌设置管】理保障户《外招牌设《置,规范、有《序和安全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现将【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3年6月21—日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
为!了加强本市户—外招牌的设置—管理保障户外招【牌设:置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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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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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户外招】牌的:设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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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定义)
【 》本办:法所称的户外招牌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自有或》者租赁的建(—构)筑物外墙—及建筑用地地—界线范围内》设置:的用于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识,或者建筑物名称的】牌、:匾等相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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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管?理部门)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负责本市户》外招牌设置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 , 区(县)【绿,化和市容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户外招牌设置审】批,及其:。监督管理并》应当使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政【审批系统办理—户外:招牌设置审》批
【
第《五条(?设置规范和》要求) 《
【。 设置户外招—。牌,。应当符合以下规范 !
: (一)!符合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和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的规》定与同幢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保持!。安,全,、整齐、完好—和美观?
!(二)户外招牌所显!示的内?容应当?符合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户外招牌使用【的汉字、字母和符号!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语—言文字有关规定
!
【(,三)在道路两侧建(!。构,)筑物设置结构性户!外招牌的或在—。本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内和优秀历史保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上设置户外】招牌应当符合规【划、文物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 《 (四)中、小】商铺设置《户外招牌的数量【一般应符合“一店一!招”的?要求商厦、》。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设施在符合市容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户》外招牌
》
— 设置户外招牌【倡导选用节约能【。源、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材料
】 ,
第》六条(禁止情—形)
】 : 在下列位置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招牌
》
《 : (一)建》(构)筑物顶—部;
【 《。(,二)在本单位—自有或租《赁,。的建(构)》筑,物及:建筑用地地界线范】围外;?。 ,
(!。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利用:危房:的;
】 (四)利用行】道树或者侵占、【损毁绿?地的;
】 (》五)利用建筑物玻】璃幕墙的(》非结构性的》。户外招牌《除外);
! (六)【影,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或造成光《污染或者《妨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
》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第?七条(?申请和告知》)
— : 设置《户外招?牌设置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提出申请《
《 ? 申请人当面递交!户外:招牌设置《申请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当场》向,申请:人发放?“户:外非广?告设施设置(招【牌,),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
! 《 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告知!承诺书邮寄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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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申请人?承诺) 《
申!请,人收:到告知承诺书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在被】告,知的:期限内?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并对下列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
》
》。 , (一)所》填写的?申请人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 : (二)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
? (三)设!置的户?外招牌符合》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 (四)设置的户】外,招牌符合安全要【求(需?要具备专《业技能方可安装、施!工,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施工和安装或!者按照上海市建【筑标准设计店招【店牌结构设计—与安装?(DB?JT08-111-!20:09)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安装;户外招牌设置!满2年后每年应进行!安全检测);
!。 —(五)能够在约定期!限内提交行政机关】告知的相关材料【;
— : (六)愿意承担!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 (七】)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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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将《经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给区!(县)绿化》。市,容部门
》
《
第九》条(审批《决定)
【 区—(县)绿化市—容部门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设置行政审批决定依!法送达申《。请人
》
《 第十条(补交材!料)
! 申请人在收【到准予?。设,置的:行政:审批决?。定后应当按照告知】承,。诺书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补交【其他相关材料
】
对】设,置属:于建(构)筑—物名称的牌、匾【的,。还应当?提交:经地名管理部门批准!的建(构)》筑物名?称证明文件 —
《
《第十一条(》后续监管《)
【 准予设—置的行政《审批决定作出后【。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或《者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
: , ? 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的2个月【内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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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申?请人不?愿,意承诺的办理)【
《。 申请人】不愿意作出承—诺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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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设置及安装要求)!
【 申?请人在收《到准予设《置的行政审》批决:定后应当《按照行政审批决定书!、,技术规范以及—承诺告知书》的要求?设置户?外招:。牌
】 户外招》牌设置?涉及:钢结构、《灯光照明《等需要具备专—业,技能:方,可安装、施工—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施工和安装 —
— , 第十四条》(设置变更)—
》 户外招【牌设置人不得擅自】变更户外招》牌样式或者经批准规!定,的设置效果图确需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五条(》维护要?求,)
】 户外招牌设【置人应当《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持户外?招牌的整《。洁,、完:好户:外招牌出现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市貌情形的应当【及时清理、维—护或者更新灯—光显:。示不完整、残缺破损!的在修?复,前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
— ? 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户,外招:牌设置?人应当定《期,对,户外招牌《进行安全检》测确保牢固、—安全遇?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当根据绿化市【容部:门的应急要求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
— 户外钢结—构招牌设《置满2年后户外招】牌设置人应当—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其】他材料的户》外招牌也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执行 !
— 第十七条(拆除!要,求)
— 户外招】牌设置人搬》迁、变更、》歇业:、解散或者被—注销的应《当停止使用户—外招:牌并自行将》其拆:除,
】 户外招牌》设置人未《能及时拆除户外招】牌的由户外招牌【所,在建(?构)筑物《的产权人或物业公】司予以拆《除
】 第?。十八条?(违规处理) 【。
—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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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施行日—。期)
》。 : :。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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