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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灯—饰设施管理规定 !(1999》年11月10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发布 【根,据2014》年4月4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哈尔滨市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灯饰设施管】理规定?〉等四部《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建筑、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灯饰设施建设—和管理创造》。文明、优美》的城市夜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哈尔!。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的灯:饰设施(以下简称】楼体灯饰设施)建设!和管理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灯饰设施】是指在高层建—筑、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设置:。的泛光灯、轮廓灯、!霓虹:灯等照明设施  】    —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檐】高在24米以上(含!24:米)公共建筑和10!层以上(含10层】)商住楼等》   —。  :本规定所称重点【区,。域是指文化、商业等!集中的路段和景点、!广场等部位具—体区域?。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 第四【条 楼体灯》饰,。设施的?设置按照统一规划】。、单:位自:建的原则进行 】     灯饰设!施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不断提高灯饰】设施质量和水平【。 — 第五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楼体【灯饰设施设置的规】划审批;市、区市】容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楼体灯】饰设施设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     公安!。、,房产和电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灯饰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 】 , 第六【条 新建的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物应当配建!楼体灯饰《。。设施并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  : 在建的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物未同步设置楼【体灯饰设《施,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补:装楼:体灯饰设施并与建】筑物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 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由建筑物的【使用人(包括产【权人)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设置楼体》灯饰设施 】。 《第八条 楼》体灯饰?设施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     【(一)布局合理位置!得当与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烘托建】筑特色; 》     (二!)灯:光照明适度轮廓灯线!条清晰体现》夜色景观《;    】 (三)设施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坚固耐用; !     (四)设!置防火?。。、防漏?电保护?设施保证安全可靠 ! 【 第九条 》。重点区?。域楼体灯饰设施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最迟应当同—。路灯同时开启22】时后关闭;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最迟同】路,灯同时开《启21?时后关闭; !    高层建筑的!。楼体:灯饰:设施:应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与路灯同!时开启22时后【关闭   】。。  重大《节日:、活动需《。要开启或者延时关】闭楼:体,灯饰设?施的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后提前通知辖区】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 ? 第十条 楼体!灯饰设施的使用人】应当:保,持设施完整功能良】好发现设施损坏或者!灯光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 》 第:十一条 《产权单?位或:。者使用?人改变、移动—、拆:除楼体灯饰设施【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标准 — — 第十二条 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楼体】灯饰设施《免收建设审批工本】费、:占挖道费等所需要电!贴费:和灯光用电电价有】关部门给予优—。惠 》    设置灯【饰设:施,需要挖道的由申【请,。人负责复原 【 , 第—十三条 市、区市】容主管部门应当对楼!体,灯饰:设施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本规定设—置灯饰设施的、【灯饰设施损坏—灯光显示不全—。的、灯饰设》施容貌污《损的应当督促设置】单位或者个人及时】维修、更换 ! 第十—四条 新建》。建筑物未安装灯【饰设:施的有?关部门不得予以验】收 :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市—容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 ,  (一)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未】按规定补装楼体【灯饰设?施的责令使》用人:限期补装逾期仍未补!。装的除责令限期补装!外对:用于经?营性:活动的建筑物可并】处责任人《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用于》非,经营性活动的建筑物!可并处责任》人1000元—罚款;? , :     (二)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标准!设计安装灯饰设施的!责令限期《按照规定标准重【新安装灯饰设施【可并:处责任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三)产权单】位,或者使用人改变【。、移动、拆除楼【体灯:饰设施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可—并处责任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四):未按规?定时间?启闭灯饰设施—。。的对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五)!灯饰设施污损或【者灯饰?。设施损坏灯光—显示不全《的经通?知未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的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1999—年11月12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