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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灯饰《设,施管理规定 (1!。99:9年11月》10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发,布 根据《2,0,1,4年4月4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哈尔滨市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灯饰设《施管理?规定:〉等四部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建筑:、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灯饰设!施建设和管理—创造文明、优—美的:城市夜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哈尔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的灯《饰设:施(以下《简称楼体灯》。饰设:施)建设和管—理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灯饰设施是—指在:高层建筑、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设】置的:。泛光灯、轮廓灯【、霓虹灯等照明设施!   —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檐高在24》。米以上(含24米)!公共建筑和10层以!上(:含1:0层)商住楼等 】 :  :   本规定所【称重点区域是指文】化、商业《等集中的路段—和景点、广场等部位!。具体区域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 》第,四条 楼体灯饰【设施的设置按—照统一?规,划,、单位自《建的原则进行—    【 灯饰设施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不断》提高灯饰设施质量和!水平 ! 第五?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楼体灯饰【设施:设置的规划审批;市!、区市容《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楼体灯饰设【施设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 :。    《 公安、《。。房产和?电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灯》。。饰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 《 第【。六条 新建的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物应当配》建楼体灯饰》设施并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  :在建的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物未同—步设:置楼:体灯饰设施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补装楼体【灯饰设施并》与建:筑物同时投》入使用 》。 , 《 第七条 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由建筑!物的使用人(—包括产权人)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设置楼体《灯饰设施 ! , 第八《条 楼体灯饰设施】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     (一【)布局合理位—。置得当与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烘?托建筑特色; 】 ,     (二)灯!光,照明:适度轮?廓灯线?条清晰体现夜色【景观;?  》   (三》)设施?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坚固》耐用:;   】  (四)》。设置防火、防漏电】保护:设施保?。证,安全可靠《 , 《。 第》九条 重点区域楼体!灯饰设施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最迟应】当同路灯同时开【启22时《后关闭;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最《迟同路灯同时—开启21时》后关闭; —     高层建!筑的楼体《灯饰设施应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与路灯同时【开启22《时后关闭《。 ,  《 ,  重大节日、【活动需要开启或【者,延时关闭楼体灯饰】设施的?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后提前通知辖区!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 ? ? 第十条 楼体【灯饰设施的使用人】应,当,保持设施完整—功能良?好发现设施损—坏或者灯光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 , 《 第十一条 产权!。单,。位,或,者使用人改变、移动!、拆除?楼体灯饰设施—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标准 ?。 —。 第十?二条 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楼体:灯饰设施免收—建设审批工本—费、占?挖道费等所需要【电贴费和灯光用【电电价有《关部门给予优—惠   【  设置灯》饰设施需要挖道【的由申请人负责复原! 《 ? ,第十:三条 市、区市容主!管部门应当对楼体】灯饰设施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本规定设置【灯,饰设:施的:、灯饰设施损坏【灯光显示不全—的,、灯饰设施》容貌污损的应—当督促设置单位【或者个人及时维【修、更?换 》 第十—四条 ?新建建筑《物未安装灯》饰设施的有关—部门不得予以验收 !。 : 《。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市容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 ,   (一》)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未—按规定补装》楼体灯饰设》施,的责令使用人限期补!。装逾期?仍,未补:装的除责令限期【补装外对用于—经营性活动的建筑】物可并处责任人【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用于非?经营:。性活动的建筑物可】并处:责,任人1?。000元罚款; 】     (二!。),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标准设计安装灯饰】设施的责令限期按照!规定标准重新安装灯!饰设施可并处责【任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三)产权单位或【。者,使用:人,改变、?。移动、拆《除楼体灯饰设—。施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可【并处责任《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四)未按规定时!间启闭灯饰设施的】对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五)灯?饰设施污损或者【。灯饰设施损坏灯光显!示不:全的经通知未—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的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   》 ,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1999《。年11月12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