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
第二?十二条? 村 (《居)委会、》街办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应予以劝阻!并及时通报给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城建监察及上级!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 (单位)【应依照法定职—。权加:强对个人住宅建【设的监督检查依【法制止?违,法建设行《为街:办 (乡镇)、【村 (?居)委?会应予以配合—。。
,
第二十三条 【对于未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位置、《层,数、建筑面积和建筑!造型、外观》色彩等技术要—求内容进行建设的城!。市规划?、建设、《城,建监察?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可【现场制止《或纠正情节》严重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建监察部门!通知建?设方停止建设、【。限期整改或实—施拆除
第—二十四条 农村居】民依法取得的有关】规划、土地》、建:设、房屋《产权等行政许可证件!属个人建房的法定要!件不得擅自倒卖【和出让否则原许可】发证单位有权—制止其行为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