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指:引条款)《
: : 违反本规定【有关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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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违反!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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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未按:。照建设标准建—造消防业《务用房配备人员、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建议其上《级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单位: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未按照】建设标准建造消【防业务用房配备【人员、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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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政府专职消防队】未落实执勤规范的法!。。律责任)
— 政》府专:职消防队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建议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上级【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制定—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的;
—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未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的;
—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装备器材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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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专职消《防队不服从调—派指挥的法律—责任)?
》。 政府专《职消:防队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派!指令后不服从调派指!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建议—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上级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单位】专职消防队》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派—。指令后不服从调派指!。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建议单位—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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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对社会消防组织】的指导、《监督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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