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指?引条款)
! 违反?本规定有关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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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违反【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的法律责任)
! , : 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未按照建设—。标准建?造消防业务用—房配备人员、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建】议其:上级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单位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未按照建】设标准建造消—。。防业务用房配—备,人员、?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政府》专职消?防队未落实》执勤规范的法律责】任):
《 政府专职—消防队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建议《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上级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制定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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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未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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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装备器材【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
第《三十七条(专职【消防队不服》。从调派指挥的法【律责:任)
《 政府专职消!防队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派!。指,令后不服从调派指】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建议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上级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单位专职消》防队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派【指令后不服从—调派指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建议单位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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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行政责任【)
— 市和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对社会消防组!织的指?导、监督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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