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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 苏—。公厅[2013【]7:55号 《 各市公安局—     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公安厅 2】。013年11月13!日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消防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公安部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 :第二条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消防质量负终】身责任 》    — (一)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  》   (二)建【设工程设计单位;】。 ,   —  :(三)建设工程施】工单位?; —   ? (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 》    (六)【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    — (七?)其他应当》依法承担工程消【防质量的单位 ! 第【三条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个人》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消防质【量负终身责任— ?     (一】。)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检测机构》从,业人员; ! ,   (二)—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 ,     (三)其!他应当依《法承担工程》消防质?量的个人 》   —  :上述人员因工作调】动、退休、转业等原!因离开原承责单位】的如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造成建】设工程存在》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质量责任 】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 :    (》。二)依照《有关规定选用具【有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   ?(,三,)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  ?   (四)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和检!测质量 《 第!五条 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  :(一)按照》消防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不得违反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不:得降低?消防设计质量;【   【  (二)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   (四)—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 ?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责任 》 ?   ?  (?。一)按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    (三)【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    《 (四)建立—健全消防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消防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  (五)》对施工或者竣工验收!中出现消《防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负责返—修,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 《 ? 第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 :     (一!)按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     】(,二)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 ,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   》  (四)不得与被!监,理,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以及消防!产品、建筑》构件、?材料的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承担下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质量责任 【 , ,  :   (一)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 《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不得降低标》准或:虚,假审查;《    】 (三)《。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 第九条 【检测机构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检测质量责任 !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接受委?托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并对检测质【量负责; — :     (—二)不得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技术—服务文件; — ?     (三【)不得转包、—分包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业,务,。不与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设?。计单位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验收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备》案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设计?单位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  建设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申报:之日起结合执法档案!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     (一!)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   ? (:二)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  (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等行《。政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及检查记录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出具的专家评】审意见 】。 ,   以上归档内容!是复印件的》由原单位或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过程【中发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下列由—于,设计、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在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之日起依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时!的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查!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  (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设置位置不符合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防?。火防爆设施、自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   (《二)甲、《乙类厂房、》仓,库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    》 ,(三)甲《、乙类厂房》、仓库和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    【。 (:四)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及,数量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车,道防火间距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第十五条 》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30天内依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时的《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查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及?有关人?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发现存在!由于:设计、施工质量【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由省公安厅消防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责任进《行调:查认:定调查组应由—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专业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成,员不应少于三分【之,。。二省公安厅》消防局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责成工程所在!地的市(地)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成立相?应的调查组》进,行调查认定凡对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调查 — :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及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责任追究情【况记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作为》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给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由其纳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抄告工《信,、,。住建、工商》、金融、保险、安】监等部门纳入—诚信体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