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 :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公厅[《。20:13]755号 】 各:市公安局    ! 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公安厅 ! 2013》年1:1月:13日?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消防【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公安部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消防质量负终身!责任 【    (》一)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     (!二):建设工?程设计单位;—。   【  (三)建设工】。程施工?单位; 《     (!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 【     (六!),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 : ,    (七)【其他应当《依,法承:担工程消防质—量的单位 】。 第三条】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个人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消】防质量负终身责【任   】。  (一)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检测机【构,从业人员; 】     —(二)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    【 (三)其他应【当依法承担工程消】。防质:量的个人 —     【上述人员因工作调动!、退休、转业—。等原因离开》原承责单位》的如: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造成建设工【程,。存在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 《    (二)【依照有关规定选【用具有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     (!三)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     (四【),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和检测质》量, 【 第五条》 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 ,   (一)—按照:消防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不得!违反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不得降低【消防设计质量; 】    【。。 (二)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    — (四)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 , ?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责!。任 ?。 :     (一【)按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   (三)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     (】四,)建立?健全消防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消防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     (五】)对施工或者竣工验!收中出现消防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负责返修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 【 ,第,。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 【    — (一)按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 :     (二)!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 : ,  :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    【 (:四)不得《与被监理《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以及消防产品、】。建筑构件《、材料的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 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承担下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质量!责任 《  《  : (一)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 》 ,。 ? ,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不》得降:低标准或虚》假,审查; 【     (—三)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第九条》 检:测机构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检测质—量责任 《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接受【委托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并对!检测质?量负责; 】     》(二)不得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技术】服务文件; —  》。   ?(三)?不得:转包、分包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业务】不与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设计单位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验收—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备案》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设计单》位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建设: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申报之日起结合执法!档案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     】(一)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 ? ,    《(二:)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    (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     (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等行:政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及检查记录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出具的?专家评审意》见   】  以上归档—内容是复印件的由原!单位或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 ,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过程中发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 》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下列由于设计、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在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之日》起依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时的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查?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     】(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设,置位置不符》合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防火防爆设!施、自?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 ?。    《。(二)甲、乙—类厂房、仓》库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     (】三)甲、乙类厂房】、仓库和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   —  (?四):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及数量—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车道防火间距】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 第十五条 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30天内!依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时的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查】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及《有关人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发!现存在由于设—计,、施工质量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由省公安厅消防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责—任进:行调查认定调查组应!。。由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专业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成员不应少】于三分之二》省公:安,厅消防?局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责成工《程所在地的市(地)!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成立相应的—调查组进行》调查认定凡对—。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调查 【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及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责任追究】情况记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作为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给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由其纳?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抄告工—信、住?建、工商、》金,融,。、保险、《安监等部门》纳,入诚:信体系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