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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 —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 》 苏公?厅[20《13]755—。号, 各市《公安局?  ? ,  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公安厅— 20—13年11月—13日?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消防《。。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公安部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消】防质量负终身责任】  —   (一)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  》  : (二?)建设工程》设计单位; —     (!三)建设工程—施工单位;》 : , :    (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 》  ?。   (六)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     (七】)其他应当依法【。承担工程《。消防质量的单位【 【。 第三条》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个人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消防质量】负终身责任 【 , ,   ?。  (?一):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检测机构从业—人,员;  】   (二)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    》 (三)其他应当】依法承?担工程消防质量【的个人? 》    上述人【员因工作调动、退】休、转?业等原因离开原【承责单位的如—。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造成建设工程存【在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质量责任 !   《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 (二)依照有关】规,定,选用具有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     (!三,)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     —(,四)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和检测】质量 《 ? 第五—条 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    (一—),按照消?防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不得违反《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不得降低消防【设计质?量;   !。。  (二)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  ?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     (!四)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 : :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责任 】  : , , (一)按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 ,。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三)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   (四》)建立健全消防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消防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    —。 (五?)对施工或者竣工】验收中?出现消防《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负责返修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 第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    ! ,(一)?按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     (二【)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     (四!)不得与被监理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以】及消防产品》、建:筑构件、材》料的: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 : :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承担下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质量责!。任 —    (一)【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 【 ,  《 ,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不?得降低?标准或虚《假审查; !    (三)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 : 第九条 检【测机构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检测质量责任】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接,受,委托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并对检!测质:量负责?。;  【   ?。(二)不得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技术—服务文件; 【  《   (三)不得转!包、分包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业务不与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 : , ,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设计单位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验收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备】案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设计单位》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建设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申报之日—起结合?执法档案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    (》一,)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     (二!。。。)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    (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等【行政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及!检查:记,录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出具《的专家评审意见 !     【以上归?档内容是复印件【的,由,原单位或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 ?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过】。程中发?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下列由于设!计、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在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之:日起依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时的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查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设置位置》不符合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防火—防爆:设施、自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   》  (二)甲、乙】类厂房?、仓库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   》  (三)甲、乙类!厂房、仓库和—。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 :   ?  (四)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及数【量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车道!防火间距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 第》十,五,条 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30】天,内依: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时的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查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及有关人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 :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发现?存在由?于设计、施工—质量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由省公安厅消防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责任进行调查认定调!查组应由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专业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成员不】应少:。于三:分之二省《。公安:厅消防局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责成工程所在地的】市(地)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成立相【应的调查组进—行调查认《定凡对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调?查, 【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及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责:任,追究情况记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作为】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给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由其】纳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抄告工信》、住建、工商、金融!、保险?、安监等部门纳入诚!信体系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