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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
苏公》厅[201》3]755号
【
各市公安局
!。 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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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
! 20《13年11月13日!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消—防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公安部!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消防质量负—终身责任《。
!(,一)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 (二)建】设工程设计单位; !
— (三《)建:设工程施工》单位;
! (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
,
》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
【 (六)!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
— (七)其他应【当依:法承担工程》消防质量的单—位 :
【 ,第,三条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个人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消防质量负终身】责,任
【。 ?(一)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检测机构从】业人员; 》
? ? (?二)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
, ? (三)—其,他应当依《法承担工程消防质量!的个:人
! 上:。述,人员因工作调—动、退休、转业等】原因离开《原承责单位的如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造成建?设工程存在》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质量责任
—
》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
,
— ,(二)依《照有关规定选用具】有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 (三)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
? (四)】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和检测质量 】
— 第五条 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 ,。 (一)按照!。消防: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不得违!反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不得降》。低消防设计质量;】
!(二)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 (四)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责—任
— , (一)—按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
? , (三)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 (四)】建立健全消防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消防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
(】五,)对施?工或者竣工验收中出!现消防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负责返修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
第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 ?
(!一)按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 ?。。 (:二)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 :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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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不得与被监理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以】及消防?产品:、建筑构件》、材料的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
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承担下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质量责任 —
》 , (一)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
《
?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不得降低标准或!虚假审查; —
? , (三—)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
? 第九条 检测机】构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检测质量《责任
— 《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接受】委托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并对检测质量负】责;:
!。(二)不得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技术服】务文件?;
《 (三】)不:得转包、分包—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业务不与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设《计单位?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验收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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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备案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设—计,单位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建设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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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申报之日起】结合执法档案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 (一?)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 ? (二)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 ?。 (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 , (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等行政《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及检查记录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出具—的专家评《审意见 《
: 以上归!档内容是《复印件的由原单位或!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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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过【程中发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
—。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下列由《于设计、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在《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之日起依【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时的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查—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 (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设置位置不符合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防:火防爆设施、—自,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 —(二)甲、乙类厂房!、仓库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 》(三)甲、乙—类厂房、仓库和【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 (四)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及《数量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车道防火间距】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 第?十五条 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30天》内依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时的】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查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及有关人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发现!。存在由于《设计、?。施工质量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由—省公安厅消防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责任进行调查认】定调查组应》由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专业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成员不应—少于:三分之?二省公安厅消防局】。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责】成工程所在地的【市(地)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成立:相应的调《查组进行调查认定凡!对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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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及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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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责任追究情!况记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作!为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给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由【其,纳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抄!告工信?、住建、工商、【金融、保险、安【监等部门纳》。入诚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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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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