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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七章— 罚则 —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监督管理【权的部门除责令其纠!。正外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   (一)—拒报或者谎报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噪声申《报登记事《。项的处以1000元!罚款    】(二)?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  】 (三)拒》绝现场检查》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  — (四)未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责令补缴并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  : (五)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作业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不【听劝:阻的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交通、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第二十四—条 ?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和使用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一)建设【项目在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时即投】产使用的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罚款》 :    (二)!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产使用?的处以20》00元至《60:00:元罚款; 】 : : ,第二十五条 】对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10000!元到20000元】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 罚款由环境—保,护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做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 !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噪,声污染损害》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还可【视期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八条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危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对!调解:意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