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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监督管理权—的部门除责令其纠正!外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   ? (:一)拒报或者谎报】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噪声《。申报:登记事项《的处以1000【元罚款 》    (》二)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 ,   《(三)拒绝现—场,。检查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 ?  ? (四)未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责【令,补缴:并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  :。(,五)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作,业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不听劝阻的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交通、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第二十四条 】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和使用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建设项目在【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时即投产使用—的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罚款》 :。 ?  : (二)《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产使用《的,。处以2?000元至》。6000元罚—款; 】。 第二十—五条 ? 对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100【00:元到20000【元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     【罚款由环境保护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做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 : 【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噪!声污:染损害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还可【视期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八条!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危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 ?   ?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对调】解意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