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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补:办,手续赔?偿损失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1、【未经核准或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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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借】、转让、涂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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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输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沿途泄漏、遗撒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按》每平方米50—元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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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非处置场地》抛撒、倾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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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垃圾与危险【物或:。其他城?市生活垃圾混合【倾倒的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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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超载、超【速运输建筑垃圾者】由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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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违反本办法规定!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害: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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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获?取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 第二十六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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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各县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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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十!堰市市政园林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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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十堰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暂行规定(—十政发〔《1997〕4—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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