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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补《办手:。续赔偿损失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1、未《经,核准或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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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借【、转让?、,涂,。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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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输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沿?途泄漏、遗撒—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按每平—方米50元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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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非处置场【地抛:。撒,。。、倾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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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垃圾与危险—物或其他城》市生活垃《圾混:合倾倒的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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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超:载、超速运输建筑】垃,圾者由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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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违《反本办法规定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害《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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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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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获取: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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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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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各县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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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十堰《市市政园林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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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十堰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暂行规定(十政发】〔,199?7〕4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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