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曲靖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 曲靖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0!6年8?月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7日起施】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
】。
二00六年八【月十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中低收入《职工和居民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 [2?003?]1:。8号)和建》设部等四部委—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第】五条 曲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指导《、监督及曲靖中心城!区,(麒麟区、开发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实施管理》工作
?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好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根据市》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全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布局规划
—
第七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建设、?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布局规划【编,制下达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及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其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统一管理
!。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开发企业要》制定措施降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
第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
?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十,一,条 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
第三章—。 开发建设
—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参与招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相应【。开发资质、资—本金和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应】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开发—企业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任何中标】单位不得转包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和中标单位签定经】。济适用住房的组织建!设合:同中标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为普通住房不得【建设豪?华型或独立式住房规!划设计应《注意节约《用地小区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5】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适当《放宽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但最大不【得突破1《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环境与配套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成后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第《四章 价格的确定】和公示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和!云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云发改《价格:[2004]8【90号)的规—定以保本微利原【则,审核确定
》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五章 销售和售【后管理?
,
第十?八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申请?人属中?低,收入(指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夫妻双方收入总】额相当于或》者低于所在城市【职均收入2倍—的家庭、单》身职工?和居民收《入相当于或者低【于所:在,城市:职均收入的职工);!
《(3)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m2或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的家庭?;
? 市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适时对人均使】用面积标准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有—本市暂?住证且居住满3【年以上的外地或农】村务工人《。员以及当年无法安置!的拆迁户经》申请批准后也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第十?九条 申《请购房的家庭人口必!。须是夫妻或是同一户!口并在?一起居住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人员
第】二十:条 人口《分,。摊原住?。房面积按同在一【个房产证内的—户口人数计算下【列住房纳入申请【人家庭现《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
, (一)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购买的房改房(含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住房等!);
(三】)自:建私房或《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有住!房通过市场方—。式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等
第二】十一:条 家庭收入按【夫妻双?方,或家庭成《员上一年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
收入是【指以下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
(《二,)住房?。公积金;《
(》三)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股息红利;》
? (六)其》。他,所,得
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三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在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期》限内向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曲?靖,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有—工,作单:位的则?由单位分别负责对】其,申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无工【作单位的则分别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对其》职业与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
! (二)核查对申】请人递交的购房申请!审批表及《以下证明材料进行校!验与审?核
:
, (1)》申请人家庭》成员(或单身)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书,;如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如属【。单,位集体?户口则由《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
, :(2)申请》人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已拆迁的房》屋还: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承租公房—或私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同时承租!公房的还《应当:提供向产权单位承】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退出公—。房的具结书
】 (:3)申请人》家庭成员有不在本市!的须提供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是否参加房改购房】的证明?
(三)【公示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发给—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
】
(《四):购房申请人持—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并凭购》房审批单、》购房有关《证件办理产》权证书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每套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所,销售房屋《的户型、面积—和购房?家,庭情:况等资料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已确定【。为当年购房》对,象的申请人当年【内未购房的取—消当年获得的—购,房资格隔一》年,后可重新《申,请
: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只《能出售给《符合本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出》。售,给单位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必须经过审—批未:经审批的《不予售房《不办:理产权证
》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二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出售时—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由购房者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缴?纳,标准按?。不低:于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座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确定购》。房,者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后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办理?。。产权登记售房家庭或!个人: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家庭或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的违》法,行为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用途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或突破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上?。。浮幅度以《及违反规定向—购房户收取不—。当费用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 , (三?。)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或个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责?。令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并!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申请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购《房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取消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对已购《的经济适用住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追回》或责令购买人—补,齐同类地区商品房】差价对?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曲靖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6年9—月17?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