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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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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布曲靖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评审管理工作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决算进行!评定和审查》的行为
《
第四条 财政投资!评审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真?实、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 市财政》局应当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规【定在预算支出中【安排评审业务费【
第六条 承担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当遵守】本办法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
第七条 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
(二—)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 (三)制》定评审工作计—划,提出评审工》作具体要《求;
?。
, (四)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
—(五)稽核认—可后签发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经确认的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六)?安排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
【(七)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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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排年:度评审工作经费加强!投资评审工作经费】使用监管;
【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财政部门】承,担的:职责:
:第八条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具体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的组织管】理,和,业务工作并》对各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由各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的:部门负责《
第九条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职责是
】(一)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初设:方案前期评审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 (二)对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三)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控制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结)算!进行:评定和审查;
】 :。(五:)依:法,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评审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 (七《)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评审结【论和提?出评:审报告;
(!八)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对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等财政性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 (九)》严格投资评》审项目档案管—理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
】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 (二)财政【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 (三)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和》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国债资金及国家各项!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六)省《级委托评审及市政府!。安排评审的项目;】
? (七)其它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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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
—(一)根据评审【任,务的要求制定—。评审计划安排—项目评审机构(或人!员);
(二!。)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进行!初审;
《
(三)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四)对建设项【目,的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和规定逐—项评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
(五)—审查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
(六)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建《设单位核实、取证】;
? (七)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评审》结论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 (八)根据评审】结论及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拨付工程建设—资金时必须》按规定预留10【%的工程尾》款待建设项目评审】结论下?达后再按规定结算支!付;项?目预算?评审由财《政按照项目预算金】额预留10%的【尾款待?建设项目预算评审】结论下达后再按规】定结算支《付
第十三条 】政府性投资》的项目?经投资评审审查【后的:概,算作为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和?控制相关建设—指标的依据;经【审查的工程预算【评审报告和评—审,结论书作《为确定项《目,。投资额、《。调整项目计划、【签订合?同、办理拨》款、贷款、》竣工决算、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监督:。的依据;工程—造价决(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的,。评审报告《和评审结论作—为办理工程尾—款、结?。转工:程造价、项》目交付使用、国有资!产移交?、办:理,产权登记和明—确,债权债务的依据【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向财:政部门?报送下列工程项目】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一)【。计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文—件;
》 (三)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纸、结算书、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投标【文件;
(四!),其他与?工,程造价?审核有关的文件、资!料;
—(,。五,)工:程竣工图;
!(六)工程建—设有关合同;
【
: (七)工程监【理报:告;
—(八)设计》。变更情况及文件【;
(—九)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方《现场签证《。资料;?
(》十)竣工验收资【。料;:
《(十一)竣》工财务决《算资料
第—十五条? 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的专业机构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后应【。出据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并对所》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合规合理性!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应对报告进行稽】核并返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核对认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意见并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逾期不签署意见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第!十六条 工程—造价审核依据—工程项目《施工图、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国家和地《方统:一制定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费用定额、估】价表、施工同—期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其他有关的计价取费!规定综合审》定
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 (一)建—设项目?及其概算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概算!是否控制《。。在经批?准的:范围内;
(!二)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套用是否合理—、费用计算是否【正确、材料取价是否!与施工同《期市场价相》符、综?合组价价《格是否具有市—场,竞争性?;,
(三—),设备采购是》否进行招投标、价格!是否:具,有市场竞争性—;
《 (四)变更工【程项:目及单位工程—增减内容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计价是【否合规和具有市场】。竞争:性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的财政投资评审】结论由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稽核认—可后签?发并下达财政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结论书送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的依据是【工程:造价评审结论、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及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内《容;:
,
(二)—是否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建》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 (三)建设资金!的,来源和到《位情况?;
(四【)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挪作它用《和其它违反法—规的:行为;
(】五)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 (六)债权—债务的结转是否【真实对象是否明确】
:第二十一条 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的:财,政投资评审》报告由?财政部门稽核认可后!签发并由《财政部门下达评审结!论和相关问题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 ?拒,报或无故拖》延报:送,审核:资料的由财政—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由【财政部门《根据情?节暂缓下达预—算或:暂停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和【扩大投资《规模所增加的—投,资额财政部门不予安!排资金和拨款
【
,第二:十,四条 转移、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或弄虚作假进】行工程结算》的工:程财政部门责—令限:期,追回:投,资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部门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及?评审机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门认可?审,计部门?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结)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决!定不作重复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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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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