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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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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布曲靖】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评审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决】算进行评定和审【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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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财政投资评审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真实、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 市:财政局?应当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规定在预算支!出中安?排评审业务费—
第六《条, 承担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当遵守本办法—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第七—条 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
《(二)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三)制定评审工作计!划提出评审工作【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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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
— (?五)稽核认可—后,签发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经确认的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 (六)安排【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
! (七)》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 , (八)安排年度】评审工作经》费加强投资评—审工作?经费使用监管—;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财政部门承担的职】责
第八条—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具?体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的组织管理和!业务:工作并?对各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由各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的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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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职责是
》。 (一)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初,设方案前期评审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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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 (三)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控制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结)《算,进行:评定和审查;
! (五?)依法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评审》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七:)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评审》结,论和提出评审报告;!
(》八)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对》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等!财政性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 (九《)严格投资》评审项?目档案管理》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 (二)财政【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 , (三)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 (四《),政府性基金和—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国债资金及国家!各项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六)省级委托评【审及市政《府安排?评审:。的项目;
— (七)其它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
(一)根!据评审任《务的要求制定评【审计划安排》项目评审机构—(或人员);
】 (二《)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进行初审;
】 (三)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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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建】设项目的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和规定逐项评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五)审查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
】。。 (六《)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建设单位核实!、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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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评审结论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八:)根据评审结—论及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拨付工】程建设资金时—必须按规《定,预,留10%的工程尾款!待建设项目评审结论!下达后再按规定结】算,支付;项目预算评审!由财政按照项目预】算金额?预留1?0%的尾款》待建设项目预算评】审结论?下达后再按》规定结算《支付
第十—三条 政府性—投资的项目经投资】评审审查后的概算】作为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和?控制相关建设指标的!依据;经审查—的工程?预算评审报告和评】审结论书作为确【。定项目?。投资额、调整—项,目,计划、?签订合同、办理【拨款:、贷款?、竣工决《算、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监督的依据;—工程:造,。价决(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的,评审报告和评审结论!作为办?理工程尾款、结转工!程造价?。、项目交付使用【、,国,有资产移《交、办理产权—登,。记,和明确债权》债务的依据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向财政部—门报:。送,下列:工程项目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一)计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文件【;
(三)】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纸、》。结算书、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投标文件;】
: (四)其他与工!程造价审核》有关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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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竣》工图;
【(六)工程建设有关!合同;
— (七)工程监理】报告;
(八!),设计变更情况—及文件;《
(九)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方!现场签?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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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竣工验收—资料;
》 :。。(十一)竣工财务决!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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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的专:。业机构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后应《出据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并《对所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合规:合理性?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应—对报告?进行稽核《并返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核对—认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意见并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逾期—不签署意见》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第十!六,条 工程造价审核依!据工:程项目施工图—、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国家和地方统一制定!。。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费用》定额、估价表、【施工同期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其》他有关的计》价取费规《定综:合审定
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 (一《)建设项目及其【概算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概算是否控【制,在,经批准的范》围内;
【(,二)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套用是否合理、费用!。计算是否正确—、材料取价》。是否与施《工同期市场价—。相符、综合组价价格!。。。。是否具有市场—。竞争性;《
(三)设备!采购是否进行招投标!、价格是否具有市场!竞争性;
【 (四?)变更工程项目【及单位工程增减内】容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计价是否合规和具】有市场?。竞争性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的财?政投:资评审结论由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稽核认可后签发并!下达财政《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结:论书送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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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的依据】是工:程造价评审》结论、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及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 (:一,)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内》容;
《 (二)是否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建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 (三)建设资金的!来源:和到位情况;
】 (四)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挪《作它用?和,其它违反法》规,的行为?;,。
(五—)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六)债?权债务的《结转:是否真实对》象,是否明确
第二】十一条 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的财政—投资评审报告由财政!部门:。稽核认可后签发并由!财,政部:门下:达评审结论和相关】问题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 拒【报或无故拖延报送】审核资料的由财【政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由!财政部门根据情节暂!缓,下达:预算或暂《。停,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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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和?扩大投资《规,模所增加《的投资额《财,。政部门不予安—。。排资金和拨款
】第,二十四条 转—移、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或弄《虚作假进行工—程,结算的?工程财政部门责令限!期,追,回投:资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部门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及】评审机?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门认可审计部门】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结)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决》定不:。。作重复评审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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