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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曲靖?。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    现—公布曲靖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评审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决算:进行评定和审—。。查的行为《 第四《条 :财,政投资评《审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真,实、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 ,市财:政,局应当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规?定在预?算支出中安排评审】业务费 》第六条 承》担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当遵守本办【法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第七条 【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   (二)】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 (三)制定评【审,工作计划提出—评审工作具体—要求;  — (四)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   (五】),稽核认可《后签发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经确认的—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六)安排《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   (】七)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八)【安排年度评审工作经!费加强投资》评审工作经费使【用监管;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财政部】门,承担的职责 第】八条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具体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的组!织管理和业》务工作?并对各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由各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的部门负责【 第?九条: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职责是  — (一)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初设方案前!。期评审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   (二)—对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  :(三)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控制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 》 , (:。四)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结)算进行】评定和审查》。;   (五)】依法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工作!;  《 (六)负》责评审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七【)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评,审结论和提出评审报!告;   —(八)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对—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等财政》性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  (九)》严格:投资评审项》。目档案管《理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 】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   (二)—财政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 ,。  (三《)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  (四)政—府,性基金和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国债资金《。及国:家各:项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六!)省级委托评—审及市政府安—排评审的项目—;   (七)】其它: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   —(一)根据评—审任务的要求制定】评审计划安排项目】评,审,机构(或人》员);   (】二):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进行?初审;   【(三)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 ,  (四)对建设】项目的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和规定逐《项评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五!)审查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 】  :(六)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建,设单位?核实、取证;— : , (:七)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评审结论—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八)根据》评审结论及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拨:付工:程建设资金时必须按!规定:预留10%的工程】尾款:待建设项目评审【结论下达后再按【规,。定结算支付;项目预!算评审由《财政按照项目预算金!。额,预留10%的尾款待!建设项目预》算评审?结,论下达后再按规定结!算支付?。 第十三条 政】府性投资的项目经】投资评?审审查后的概算作】为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和控制相关】建,设指标的依据;经】。审查的工程》。预算评审报》告和评审结论书作为!确定项目投资额、】调整项?目计划、签订—合同、办理拨—款、贷款、竣工决算!、,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监督的依】据;工程造》价,决(:。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的评审报告和评审!结论:作为办?理工程尾《款、结?转工程造价、项【目交:付使用、《。国有资产移交、办】理产权登记和明确债!权债务的依》据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向财政!部门报送《下列工程《项目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 (:一)计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文件; —   (三)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纸、结算书、【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投标文《件;:   (四)其】他与工程造价审【核有关?的文件?。、资料; 》   (五》)工程竣工图;【   (六)【工程建设有关合【同; 《 , (七?)工程?监理报告; 【 , (八)设》计,变,更,情况及?文件;   (】九,)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方现场签—证资:料;:   (十)竣】工验收资料;—  ? (十一)竣工财】务决算?。资料 第十五条 !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的专业机《构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后应出据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并对所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合规合理性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应对报告进行!稽核并返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核对认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意:。见并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逾期不签署》意见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第》十,六条 工程造—。价审核依据》工程项目《施工:图、: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国家和地方!统一制定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费用定额《、估价表、施工同期!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其他有关的!计价取费规定综【合审定 《 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 (一)建设项【目及其概算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概算是【。否,控制在经批准的范围!内;   (二】)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套:用是否合理、费用计!算,是否正确《。、材:料取:价,是否与施《工同期市场价—相符、综合组—价价格?是否具?有市场?竞争性; —  (三)》设备采购是否进行】。招投标、价格是否具!有市:场,竞,争性;   (四!)变更工程项目【及单位工程》。增减内容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计】价是否合规和具【有市场竞争性 【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的财政投》。资评审结论由—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稽核认【可后:签发并?下,。达财政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结论书送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的:依据:是,工程造价评审结论、!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及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内容; 【。   (二)是【否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建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 ,(三:)建:设资金的来源—和到位情况; 】  (四《)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挪作它用和—其它违?反法规?的行为?;  《 (五)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   (《六)债权《债务的结转是否真】实对象是否》明确 第二—十一条? 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的财政投》资评:审报告由财政—。部门稽核认可后签发!并,由财政?部门下达评审结论】。和相关问题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 拒报或无故拖延!。报送审?核资料?的由财政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由财政部—门根据情节暂缓【下达预算或》暂,停,。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和【扩大:投资规模所增加的】投资额?财政:部门不予安》排资金?和拨款 《 第二十四条 转】移、: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或弄虚?。作假进行《。工程结算《的工程财政部门责】令限期追《回投:资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部门?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及,评审机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门认可审【。计部门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结)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决定不《作重复评审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