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认定办法(》试行)等六个文件的!通知:
沪》建交〔2008〕】7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有形建筑!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规范”!的上:海建:筑建筑业受理服【务平台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认定!办法(试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场【所标准(《试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试?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流程标准(试】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业务标准(试行)!等六个文件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
为—加,强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公《共,服务:。做深做精做细—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工作按照建】设“统一、开放【、规范”的受理【服,务平:台要求现就》本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指导思想
【
》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推—进,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转【变公:共服务职能理顺内】部工作关系优化【流,程管理结构完善受】。理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打造具!有,上海特点的建筑【建材业公共服—务品牌?
二、总体】目标:
,
【按照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管理的统一】。要求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硬》件建设、《流程梳理《。。和内部管理积极推进!贯标工?作实现?场所、行《为、业务、流程【的规:范,统一
》 三、工作要求
! ?。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加】强领导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标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按?时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 (二)加【强沟通完善》机制
】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有序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各:部门协?调力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加:强建设逐步推进
】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按照全市总【体工作要《求争:取在2008年【。内率先?完成场所标准和行为!标准的贯彻实施;】在2009年—完,成其它?标准的贯彻》实施
【 :。 (四)《加强培训增强能力】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选配!优秀:职工充?实受理服务》队伍优化《人员配?置保证标准化—建设的有效》实施:要特别注重受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受:理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建筑建》材业:公,共服:务能力?
四、—检,查指导?
: : 在推进本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期》间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将加—强检查和《指,导召开贯标工—作交:流会及时解决贯【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推进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既定目标贯彻!实施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 : 为?加强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公共服务做》深做:精做:细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工作按照《建设“统一、开放】、规范”的受理服】务平台要求》现就:本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指导思》想
?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推,进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转变公!共服务职能理顺【内,部工:作关系?优化流程管理结【构完:善受理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打造】。具有上海特点的建筑!建材业公共服务品牌!
《二、总体目标
! 》。按照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管理的统一要求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硬件建设、流】程梳理和内部管理】积极推进贯标工作】实现场所、行为、】业,。务、流程的规范统】一,
,
三、工作要】求
【。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 , 》。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加,强领导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标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按时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 ?(二)加《强,沟通完善机制
【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有:序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各部门协调力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 ,(,三)加强《建设:逐步推进
】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按照全【市总体工作要求【争取在2008【年,内率先完成场所标】准和行为标准的【贯彻:实施:;,在200《9年:完成其它标准的【贯彻实施《
: (【四)加?强培训增强能力【
?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选配优—秀职工充实受理服】务队伍优化人员配】置,保证标准化建设【的有效实施要特别注!重受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受—理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建筑?。建材业公共服—。务能力
》 四?、检查指《导
》 在》推进本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期间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将加强检查和指【导召开贯标工—作交流会及时解决贯!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推进《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既定目标贯彻】。实,施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认定办法》(试行)
一、】目的依据
【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质量!有效推?进全市建筑建—材业“统一、规范、!联,。动”受理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 , 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受理服?。务中心)、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及专业分《中心:(以下简《称各分中心》)
三、指导!原则
— 循序渐【进、:突出重点标准管理、!全面提高
】四,、组织模式
! :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交《委,)负:责全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的!规划:、制定、《认,定和监督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 五、认定条件
!
, (一】。)受理服务单位已】挂牌成立《;
【 (二)申报单】位使用全市》统一的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信息系统!;
】。 (三)符合—贯标认定的各项要求!。
六》、认定程《序
》 (一)申】报,符合本办《法认定条件的单【位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填】报贯标?认定申请表向市建管!办提:出认定申请
】。 (二【)受理市建管办按】照“日常受理—、阶段认定”原则定!期组织开展核验认定!工,作
— : ,。(三)?核验市?建,管,办通:过资料复核》、,现场查看、社会评价!等方式对申请单位】贯标情况进行—核,验,并形成核验意—见
?。 》 (四?)公示在开》展核:验工作的《同时在相《关网上公《。示申请单《。。位,贯,标情况一周听取【各方意见
】 《(五)?上报:和认定市《建管办汇《总意见上报市建交】委市:建交委根据》。上报:意见:。予以认定《
,
七、发证及有!效期
》 : : 市建交委向通过】贯标认?定的单位颁发证【书,。该证书应悬挂—在受理服务》大厅显著位置通过】的认:定证书自发证—之,日,起2年内《。有,。效
:
八、复验
】
发】生,下列情况的已通过认!定的:单位须?提出复验申请
】 》。 (:一)认?。定有效期已满
! 》(二)受理》服务窗口人员变动】达50%以上
】 : ?。 (:三):申请单位发》生重大变动与申报】通过的贯标》认定有差异》
九》、收回认《定
】 发生下列情况的】市建:交委可以收回原认】定证书
《
(】。一)不执行标—准,
? (—。二)复验未通过
! 十、附》。则
《 : (一)本办】法由市?建,交委负责解》释
? 》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场所标准!(试行)
》
一、?总则:
《 为确保【本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工作的规范有【序不:。断提高受《理服务水平切—。实为服务《相对人提供“公开、!透明、便捷”—的“一门式》”公共服务平—台特制?订,本标准
【二、:术,语
— (一)—场,所
《 !具备满足《本市:、本地区《。或本专业《的建筑建材业对外】受理服务功》能布局?合理服务便捷设施】齐全的处所
】 (二)】窗口
?
》 按照】受理服务流程、受】理业务和《规范服务的要求【所设:置的:受理区位
— —(三)标志
—。。
》 用图】案、:字体:等,来识别建筑建—材业统一受理服【务特征的记》号
:
《 : (四)标牌
! 》 《用,文字:、图案等符号来提】示服务相对》人注意或表明受理】服务人员身份—的铭牌
【。 (》五)设施
! 《 用以满足【建筑建材业对外受理!服务功能《需要的各种办公服务!设备
【 : (六)环境
【
, ? 》 专指符合—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场所:要,求的状?。况,和条件
》 三、场所建设】
】(一:),。应满足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等使】用功能要《求
? 》 (:二):应有符合受理服务】要求满?足各项服务功能【的受理?服务大厅
》
》 , (三)应》有满足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的开评标区】包括投标《报名处、开》标室、评标室—、封闭?的专家抽取室—等
》 ? (四)应有满足咨!询、导?向等功能《的服务导办区—
(!五)应有向服—务相对?人提供打印、复印、!。通讯:、上网、传真、小】型会议等服务—。。功能的?商务区?
《四、窗口建设
】 《 (一)应有【满足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需要》确保各项受理业务正!。常开展的受理服务窗!口
— (《二)应有相对—独立的窗《口,受理服务区域—
: (三)!应有醒目的受理业务!名称、窗口》编号等内容
】 (四)】应有:专门的收《费,窗口
! (五)应有—值班长等《领导接待窗口
! 五、标志
—
, , (一)】。应在:场,所醒目处悬》挂,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统一标志《
《 ? (二)受理—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牌《或徽章
】 (三》)受理服务负—责人应与受理服【。务人员有明》显的区别《标识
《 : ? (四?)对外办事指南【等,。。文本应印《有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统一标志》
六》、,标牌
!。。 ,(一)?。受理服务《人员的标《牌应包含照》片、:工号等内容
】 : , (二)各—类公开?的告示台牌应放置在!统一的受《。理服务?窗口处
》 (【三)受理服务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公共场所【指示标牌
七!、公开?设施
《 ? (一)应在受!理场所的醒目处公示!公告政务公开的【各类事项并确—保,内容:适时正确文字规范】
》 (二》)目前需公》开的事务事项全【市统一的《。服务承诺;受理职能!、服务岗位职责【;,监督投诉《电话(包括》。市区两?级);办事指—南;公告《公示栏?;标有紧《急,疏散通道的场所示意!图;收?费许可等相关证照
!
八、监督设】施
? : (一)应向!服务相对人提—。供社会测评》或意见反馈》等监督设《施或:渠,道
】 (二)应在受【理服务大厅、开(】评)标室《等设有监控系统
】
?九、服务设施
! 》(一)应为服务相】对人:提,供书:写桌椅、《标准的?。样张样表及能上【网申报的自》助电脑等
》
: 》(,二)应为等候的服】务相对人提供饮水、!时间提示等服—务设:施
? 十、网络设【施
【 (一)应有与开!展受理服《务,相匹配的安全—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 (二】。)应有满《足,受理:服务需要《的电子信息》发布显示屏
【 —。(三)每个窗口应】配备满足受》理服务要求的—电脑及?打印机
!。 :(四)应有与—市受理服务中心联网!的内部局域网
! 十一、环境设施】
,
, 》 (一)受理—服,务大厅应有》美化环?境,的绿化设施》
(!。二):受理服?务区域应有废物箱】等环卫设施》。
,
: (三【)受理?服,务大厅装潢及张贴物!应简:洁明了规范》得,体,
— (四)》。受理服务《桌面不得摆》放与受理《工,作无关的物品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一、总》。则
】 ,(一)为规》范,。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在受《理服务全《过程中的各类行为不!。断提高受《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 , (二)本规!。范适用于《。在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窗口上岗的受理】。。服务人?员
二—、,术语
— , (一)—受,理服务行为是—指,与窗口受理服务工作!相,关的语言、》表情、动作等综合】形,象
【 (二)仪表行】为是指在受理服务中!应,。当,注意的?穿,戴和:姿势
《 , 》(三)工作语言是】指在受理服务中应当!。。使用的话语与语气
!
? (》。四)电话服务—是,指,以电话形式对—服务:相对人开展的受【理服务行为
】 《 (:五):现场服务是》。指直接?面对服务相对人开】展的:受理服务行为—
,
【(六)受理服务【人员是指通过每年】全市统一上岗培【训的:受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
三《、仪表行为
—
【(,一)上岗时》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并保持服装】。整洁
【 (《二)仪态规》范端庄举止大方【行为:得体
四、工!作语言?
? (一)受!理接待时应首先使】用普通话
! (二)现场或!。电,。话服务时应主—动使用“《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谢谢【您的配合《”,、“谢谢您》的来电和支持”、“!欢迎再次来电—咨询”、“再见”】等,礼貌用?语
五—。、电话服务
—
? (一—)电话铃响后应及】时接听并首先予以】问候且报出单位名】称及本人《工号有条不》紊的答复来电
【
? (》二)对当场不能【答复的电《话应详细记》录来电时间、来【电者姓名《、,联,系方式、咨询内【容和要?求等并按《规定处?。理
】 (:三,)通话?结束后应《等对方挂机后再【自,我挂机
【六、现场服务—
:。 》 (一)受理服【务人员应在上岗前做!好一切受理》。服务的?。准,备工作并按》。时上:岗
— (二)—。受理:服,务人员应按规定【执行各项受理服务制!度依法开展》受理服?务工作
— 七:、接:待服务
】 (一)—受理接待时应—微笑相迎《。热情真诚有礼貌【地交接服务相—对人的资料、—受理回执、办结凭证!等
》 《(二)受理服务工作!应遵循先接先办原则!对受理过《程中发生的》其,它干扰应《妥善:处理:
】。(三)对服务—相对人需要咨—询的事项《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清楚
【。 (四)对需要!两人以上《完成:的受理业务》事,项受理人员应相互配!合积极?认真完成
!。 ?(五)受理人员应】办理完?正在处?理,的受:。理业:务事项后方可—下,班或离岗
】。。八、离?岗规范
《
, ,。 : : (一)受理服务】人员:需暂时?离岗的应妥善处理在!办和待办事项并把】去向告知相邻—。受理服务人员在【窗口放置《“暂停?”指示牌后方—可离开
【 (》二):离岗时间超过15分!钟的应向窗口负责人!或值班长报告
【
?九、首问责》任
:
, (一)!第一位接待服务相对!人,来电或来访的受理服!务人员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此事的办结或转【交处理?。
(!二,)对转办事项应【实,行,跟踪及时记》录情况直《至办结或《答复来电《、来:访人
?
十、工作【要求
?
》 , (一)对》重大疑难业务事项】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 (二)【凡涉及需两》个以上部门处理的受!。理业务事项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必要】时由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协调
! (三)当发生!服,务相:对人情绪激动—、办事场所》发生拥挤等特殊状】。况时受理服务人【员应按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必要!时可向值班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 十一、服—务创新
【 《。 (一)受理—服务:人员应自觉学习与业!务相关?的知识积《极参:与各类岗位培—训
:
(】二)受理《服务人?员应不断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积极?开展服务创新—。
十二、勤政!廉洁
— (一)【不得利用职权从【事与受理业务—相,关,的有偿中介服务或】产品推荐《。等,活动
— (二)【不得收受服》务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等
【 :(三)不得把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转嫁到服务相】对人或单位报销
】
(四!)不得教唆、诱导服!务,相对人?弄虚作假递交—办理材料
》
》 (五《)不得超越程—序,和权限受理办—理业务?事项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流程【标准(试《行)
一、总则
!
, 《 (一)》目,的
! , : 为规范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在开展网上申—报、:书面材料核对—、受理办理、内业】审核、汇总上报【、,公示:公告、回复文—书,、咨询?服务等受理业—务,流程:行为特制定本标准】。
【 (二)《适用:
— 《 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直接面【。对服务相对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
!
二《、术语
— (一)受!理,流程
?。
】 具体开展受理!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或企业申报事项!的各节点程》序
【 (二)递交申】报
】 建设工】程项目或《企业需办事项通过网!。。上或书面《递交的申《办行为
【 (三)受】理办理
! —根据建?筑,。建材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核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施当—场办理或依法定【时限办理的行为
! (四】)项目申报事项【
: 】。。 是指项目报【建、直接发包、施】工许可、安质监【申报、建《材备:案、合同备案、竣】工备案等事项
】 (五】)企业申报事项
! 【 是《。指企业资质、人员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许可、市内外诚【信手册等事项—
(!六)内部核对
】 : 】对,受理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审核工作
】 (—七)汇?总上报
— , , 对】已通过受理业务内】部核对处理后的受理!事项:汇总上报的工作
】
,。 (【八)公?示公告
》 【 对受理—事项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以及结》果公开的工作
! : (九)回复】文书
】 对【受理事项开展书面】回复:。的工作
【 : (十)咨询服】务
— 对非!受理事项提供解【疑释惑的工作
【
: 三、受理
!。 受理服务人!员在规范统一的受】理窗口开展对项【目申报事项或—。。企业申报事项实【施网上和《纸质材料接收—通过核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相应的证件【内容及名称、数据】与申:报原:件是否一致申请【表,与网上申报数据【是否:一致的工《作
四、办理!
— 按照建筑建材】业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分?工办理事项分为【当场办理和》依法定时限办理两】类
《 (一【)当场办理事项【由,受理:服务人员或值班【长依:据核:审意见当即给予【。书面:回,复或不予受》理意见
— ? (二《)依法定时限办理事!项由受理《服务人员依据—。核审和核校》意见在法《定时限出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并按!流程:设置实行自校、互校!或复:校等环节《
【 ? 1、自校—。要求受理人员将已】受理的材料对照资质!标准填写受理—。核对材料清单—。和自校审《核意见表时》限2天
】 2、!互校:要,求互校人员在自校】。工作:基,。础上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填写!互,校审核意《见表:时限3天
! , , :。 3、复校要】。求对互校中存在【。不同意见的材—料和需报请建—。设部审批的申请【事项由复校人—员根据申报材—料填写复《校审:核意见表《时,限1天
》 — 《4、在?三校意?见,都,不一致的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召?开相关人《员集体讨论》裁定
》 五、汇总》。上报
《 各类】受理事项《核准结果通过电脑信!息系统或书》面材料分《类,汇总市级初审意见由!市受理服务》中心按批次》上报市建管办
【
: 六、公示公—告
》 受》。理事项中《的行政审批和备案拟!核准信息在批复前的!规定时间内》予以公示《征求社会监督意【见在批复后即时予】。以公告通知服务相】对人:办理相关手续
! 七、?颁发证书
— : , 在《规定:时间内服务》相,对人凭受理单—到指定地方领取证】书证章、《IC卡等
》。
八、》市、区(县》)分工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管辖】。权限分别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申报事项的受理办理!
九》、信息归档
—
(一!)数据入库》
【 受理事项!全面实?。行网上?申报或受理》对回复信息实行【数字:化并输?入统一?的数:。。据库
?
(二!)分:类归档
! ? 对申报事项依!。据打印的带条形码】材料进行分类归档
!
(三!)信息处理
—。
: 《 》对上报受《理事:项信息实施》跟踪、落实责任对】办结信?。息即时处《理、入库
— 十、《咨询服?务
:
》通过网上、电话、】专家预?约或面谈等》形式对建《筑建:材业行政审批或非】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办理、回复等具体】。要求提供解疑释惑服!务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业务标准(!试行)
一—、总则
】。 (一)目【。的,。
,
】。 为规范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在受理项目申!报事项或企业申报】事项过?程中的行为特制【定本标准
》。
? , (二》)适用?
》 《 , :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在受理《项目报?建、直接发包—、招标登记、—合同备案、项目【报监、?建,材备案、《施工许可、竣—工备案、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等业—务的办理事项
】。 二、标准
! ? 按照《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指?南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