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认!定办:法(试行)等六个】。。文件:的通知
《
,
沪建《交〔2008〕7】02:号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有形!建筑: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规范?”的上海建》筑建:筑业受理《服务平台《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认定办?法(试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场所标准(试!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试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流程标!准(试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业务标准(试!行)等六个文—件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 为加强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公共服务做深—做精做细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工作按照》建设“统《一、开?放、规范”的受【理服务平台要求现】就本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指导【思想
!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推进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转变公共服—务,职能理顺内部—工作关系优化流程管!理结构完善受—理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打》造具有上海特点的】建筑建?。材业公共服务—品牌
?
二《、总:体目标
》 —按照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管理的统一要—。求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硬件建设、流—程,。梳理和内部》管理积极《。推进贯?标工作实现》场所、行为、业【务、流程的规范统】一
:
三、工—作要求
【 :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加强【领导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标!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按:。时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 : , (二)加强沟通!完善:机制
》。 《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有序—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各部门协调!力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 (三)!加强建设《逐步推进
】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按照全市【总,体工作要《求,争,取在2008年内率!先完成场所》标准和行《。为标准的贯彻实施】;在:2009《年完成其它标—准的贯?彻实施
— (四)】加强培训增强能力】
《 《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选—配优秀职《工充实受《理服务队伍优化【。。人员:配置:保证标准化建设【的有效实施要—特别注重受》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受理?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建筑—建材业公共服—务能力
【四、检查《指导:。。
,
— 在推进《本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期间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将加强检】查和指导召开—贯标工作交流会【及时:解决贯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推进】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既定目标贯【。。彻实施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 为加强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公共服务做!。深,做精做细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工作按!照建设“统一、开放!、规范”的》受理服务平台要求】现就本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指导思?想
:
》。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推进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转变【公,共服务职能理顺内部!工作关系优》化流程?管理结构完善受【理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打造具有上海特【点的建筑建材业公】共服务品牌
】 二、总体目—标
》 按》照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管理】的统一要求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硬件建设、流!程梳理和《内部管理积极推【进贯标工作》。实现场所《。、行为、业务、流】程的规范统一
】 三、工作要【求
:。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加强领导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标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按》时,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沟》通完善机制》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有序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各部门协调力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 《 :(三)加强》建,设逐步推《进
?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按照全市》总体工?作,要求争?取在2008—年,内率先完成场所【。标准:和行为标准的贯彻】实施;在20—09年完成其它标】准的贯彻实施
】 《 :(四)加《。强培训增强》能力:
,
》 各【级受理服务单位要】选,。配优秀职工充实受】理服务队伍优化人员!配置保?证标准化建》设的:有效:实施要特别注重受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受理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建筑建材!业公共服务能—力
? 四、检》查指导?。
— 在推《进,本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期!间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将加强检【查和指导召开贯标工!。作交流会及时解【决贯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推【进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既定目标贯彻!实施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认定办!法(试行)
【一、目?的依据
】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质量有《。效推进?全市建筑《建材业“统一、【规范、联《动”受理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
二《、适用范围》
【 ,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受理服】务中心?)、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及专业分【。中心(以下》简称各分中心)
! 三、指》导原则
《
《 循序渐进、突!出重点标准》。管理、全面提高
! 四、组织模式】
? 《。。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交委—。)负责全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的规划、!制定、认定和—监督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五、认定条件—
(!一)受?理服务单位已挂牌成!。立;
】 (二)申报【单位使用《全,市统一的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信息】系,统;
》 , : , (三)符合贯【标认定的各项—要求
—六、认定程序
】 —(,一)申报符合—本,办,法认定条件的单位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填】报贯标认定申请表向!。市建管办提》出认定申请
】 《 (:二,)受理市建管办【按照“日《常受理、阶段—。认定”原则定期组】织开:展核验认定工作【
》 (《三)核?验市建管办通过资料!复核:、现场查《看、社会《评价:等方:式对申请单》。。位贯标情况进行核】验并形成核验意见
!
》 :(,四)公示在开展【核,验工作的同时在相关!网上公示申请单位】贯标情?况一周听取》各方意见
】 《(五)上报和认定】市建管?办汇总意《见上报市建交委【市建交委根》据上报意见予—以认定
【七、发?证,及,有效期
— ? :市建交委向通过贯标!认定的单位》颁发证书《该证书应悬挂—在受理服务大厅显】。著位置通过的认【定证书?自发证之《日起:2,年内:有效
《 八?、复验
【 ? 发生下列情况的已!通过:认定的单位须提出】复验申请《
《 《。(一)认定有效期已!满
》 (二—)受理服务窗口人】员变动?达50%以上—
【 (三)申请单位】发生重大变动与申报!通过的贯标认定有差!异
九、收回!认定
】 发生下》列情况的市》建交:委可以收《回原认定证》。。书
? , ? (一)》。不执行?标准
!。 ,(二)复验未通过】
十、附【则
】 (一)本办法【由市建交委》负责解释
》
《。 :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场《所标准(《试行:)
一、总则【
【 为确保本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工?。作的规范有序不断】提高受理服务—。水平切实为服—务相对人《提供“?公开、透明、—便捷”的“》一门式”公共服务平!台,。特,制订本?。标,准,
: 二?、术语
— ? (一)场—所
】 , : 具备满》足本市、本地区或本!专业的建筑建材【业对:外受理服《务,功能布局《合理服务便》捷设施齐《全的处所《
— (二)窗口【。
》 【。按,照,受理服?。务流:程、受?理,业,务和规范服务—的要求所设》置的受理区》位
!(三)标志
【。 ?。 》 用图案、字【。体等来识别》建筑建材业统—一受理?。服务特征的记号
】
— (四)标》牌
【 用文】字、图?案等符?。号来提示服务—相对人注意或—表明受理服》务人:员身份的铭》牌
《。。 : (五)设【施
》 — 用以满足建筑建!材业对外受》理服务功《能需要的各种办【公服务?设,备
— : (六?)环境
》 , 《 专指【符,合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场所要求的—状况和条件》
? 三、场所建设【
? 《 (一)应满足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等使用【功能要求
【 (—二)应有符》合受理服务要—求满足各项服务功】能的受理服务大【。厅
【 , (:三):应有满足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的开评—标区包括投标报【。名处、开标室、【评,标室、封《闭,的专家抽《取室等
《
(】四)应有满足—咨询、?导向等功能的服【务导办区《
】(五:)应有向《服务相对人提供【。打印、复印》、通讯、上网—、传真?、小型会议等服务功!能的商务区
【 四、窗口—建设
【 (《一)应?。有满足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需要确保各项受理】业,务正常开展的—。受理:服务窗口
【 (二【)应有相对独立的窗!口,受理:服务区?域
【 (三)应有醒目!的受:。理业:务名:称、窗口《编号等内容
【 》 ,(四:)应有专门的收【费窗口?
】(五)?。应有值班《。长等领导接待窗【口
《 五、标《志
— (《一)应在《场所醒目处》悬挂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统一】标志
! (二)受理—。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牌或徽【章
? —(,三,)受理服务》负责:人应与受理服务【。人员有明显的—区别标识《
? , (四)对外!办事指南等文—本应:印有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统一标志
】
六、标牌
】
, 》 (一)受理服务】人员的标牌》应包含照《片、工号《等内容
《。
《 (二)各类公!开的告示台牌应【放置在?统一:的受理服务》窗口处
》 (【三)受理服务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公】共场所指示》标牌
七、】公开:设施
! (一)《应在受理场所的醒】目,处公示公告》政务公开的各—。。类事项并确保内【容适:。时正确文字》规,范,
: 》。 (二)目前需【公开的事务事项【全,市,统一:。的服务承诺;受理】。。职能、服务岗—位职责?;监督投诉电话(包!括市区两《级);办事指南;公!告公示栏;标有紧】急疏散通道的场所示!意图;收费许—可,。等相关证照
!八、监督《设施
】 (一)应向服】务相对人《。提供社会测评或【意见反馈等监督【设施或渠道
【 (二】),应在受理《服务:大,厅、开(评)标【室,等设有监控系统
】
九、服务【。设施
— 《(一)应为服务相对!人,提供书写桌》。椅、标准的样—。张样:表及:能上:网申报的自助—电脑等
《
(二!)应:为等候的服》务相对人提供—饮水、时间提示等】服务设施
】十、网络设施—
,
《 : ,(,一)应有与开展受】理,。服务相匹配的安【全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 (二)应有!满,足受理服务》需要的电子》信息发布显示—。屏
? ? (三)每个】窗口应配备满足【受理服务要求的电脑!及打印机
》
《 (四》)应:有与市受理服务【中心联网的》。内部局域网
—。
?十一、环境设施
! , (一)受!理,服,务大厅应有美化环】境的绿化设施
! (—二)受理服务区域】应有废物箱等—环卫设?施
《 《 (:三)受理《服务大厅装潢及张】贴物应?简洁明了规》范得体
》 ? (四》。)受理服务桌面不得!摆,放与受理工作无关的!物品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一、总则
! , (一)为规【范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在受理服》务,全过程?中的各类行为—不断提高受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在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窗口上岗》。的受理服务人员【
二、术语】
】(,一)受理服务行【为是:指与:窗口:。受理服务工》作相:关的语言、表—情、:动作等综合形象【
(!二):仪表行?为是:。指在受理服务中应当!注意的穿《戴和姿势
! (三)工作】语,言是指在受理服务】中应当使用》的话语与语气
! (四)电!话服:务,是指:以电话形《式对服务《。相对人开展的受理服!务行为
【 , (五)现场服!务是指直接面对服】务,相对人?开展的受理服务行】为
?。 —(六)受《理服务?人员:是指通过每年全市统!。一上岗培《训的受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三、—仪表行为
【 (一)上!岗时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并保持服装整洁
! (二】)仪态?规范端庄举止大方】行为:得体:
四、工【作语:。言
《 ? (一)受理接待!时应首先使用—普通话
》 》 (二)现场或【电话服务时》应主动?使用:“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谢谢您的配合】”、“谢《谢您:的来电和支持”【、“欢迎《再次来电咨询—”、“再见”—等礼貌用语
】。 五、电话服务
】
《 (一)电【话铃响后应及时【接听:并,首先予以问》候且报出单位名【。称及本人工号有条不!紊的答?复,来电
! ,(,二):对,当场不能答复的电话!应详细记录来电时间!、来电者姓名—、联系?方式、咨询内容【和,要求等并按规定【处理
《 《 (三)通话结】束后应等对》方挂机后再》自我挂机
》
六、现场服】务
—。 (一》)受理服务人—员,。应在上岗前做好【一,切,受,理服:务,的准备工作并按时】上岗:
,
(】二)受?。理服务人员》应按规?定执行各项受—理服务制度依法【开展:受理服务工作—
,
?七、接待服务
! : (一)受理】接待时?应微笑相迎热情真诚!有礼:貌地交接《。服务相对人的—。资料、受《理回执、《。办结:凭证等?
】(二)受理服务【工作应遵循》先,接先办原则对—受理过?程中发生的》其它:干扰应妥善》处理
《 》。 (:三):对服务相对人需要】咨询的事项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清楚
》 (四【。)对需要《两人:以上完成的受理业】务,。事项受理人员—应相互配合积极【认真完成
》。
? (五)受】理人员应办理完正在!处理:的受理业务事项后方!可下班或离岗
】。 八、离岗—规范
》 《 (一)受理服务人!员需暂时《离岗的应妥善处理在!办和:待办事项并把去向】告知相邻《受,理服:务人员在窗口放置】“暂停”指示牌后】方可:离开
》 (二)离!岗时:间,超过15分钟的应】向窗口负责》人或值班长报告
】
?九,、首问责任
! (》一)第一位接待服务!相,对,人来电或来访—的受理服务》人员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此事的【办,结或转?。交处理
】 (二》)对转办《。。事项应实行跟踪【及时记录情况直至】办结或?答复来电、来访人
!
十、工作【要求
】 (一)对重大】疑难业务事项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
, ? , (?二)凡涉《及需两个以》上部门处《理的受理业》务事项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必】要时由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协调
! (三《)当发生服务—相对人情《绪激动、办》事场所发生拥挤等】特殊状况时受—理服:务人员应按》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必要时可向值班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十—一、服务创新
】
(】一)受理《服务人?。员应自觉学习—与业务相关的知识积!极参与各类岗位培训!
】(二)?受理服?务人员应不》断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积【极开展服务创—新
十二、勤!政廉:洁
》 (一—)不得利用职权【从事与?受理业务相关—的,有偿中介服务或产品!推荐等活动
】 ? (二《)不得收受服务【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等
! (三)不得把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转嫁到?服务相对《。人或单位报》销
【 (四)》不得教唆、诱导服务!相对人弄虚作假【递交办理材料
! :。 (《五)不得超越—程序和权限受—理办理业务事项【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流程:标,准(试行)
【一、总则《
》 (一)—目的:
: 《 为规范!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在开展?网上申报、》书,面材料核对、受理办!理、内业审核、汇总!上报:、公示公《告、回复文书、咨询!服,务等受理业务流【程行为特制定本【标准
! (二)适用
】。 — ? 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直》接面对服务相对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
二、!术语
》 : (《一)受理流程
】 》 具体开】展受理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或:企业:申报:事项的各《节,点程序
《。
【(二:)递交申报》
【 建设【工程项目或企业【需办事?项,通过网上或书面递】交的申办行》为
》 (三)受】理办理
! , : 根据建筑建】材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核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施当场办—理或依法定时限办】理的行为
】 (四)【项目申报事项—
【 ? 是指项目报建、!直接发包、施工【。许,可、安质《监申报、建材备案、!合同备案、竣工备案!等事:项
【 :(,。五)企业申》报事:项
!。 是指企业资!。质、人员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许可、市内外诚【信手册等事项
【
, (六)!。内部核对
【 , 对!受理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审核工作!
【 (七)《汇总上报
》
— 对已通】过受理业务内部【核对处理后的受理】事项汇总上报的【工作
?
(】八)公?示公告
】 对】受理事?项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以及结果》公开的工作
】 (—九)回复文书
】 ! 对受理事项开【展书面回复的工【作
:
— ,(十)咨询服—。。务
— 【。对非受?理事项提供解疑释惑!的工:作
? 三、受理—
受!理服务人员》在,规范:。统一的?受理窗口开》展对项目申报—事项或企《业申报事项实施网】上和纸?质材料接收通—过,核,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相应:。的,证件内容及名称、数!据与申报《原件:是否一致申请表【与网上申报数据【。是否一致的工—作
四、【办理
! 按照建筑建材业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分工!办,理事项分为》当场办?理和依法定》时限办理两类—
】(一)?当,场办理事项由—受理:服务人?员或值?班长依据《核审意见当即给予书!面回复或不》予受理意《见
【 (?二)依法定时限办理!。事项:由受理服务》。。人员依据核审和核】校意见在法》定时:限出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并按流程】设置实行《自校、互校或复校】等环节
【 — 1、自校要求受!理人员将已受—理的材料对照资质标!准填写受理核对【材料清?。单和自校审核意见】表时限2天
! 《 2、互【校,要求互校人员在自校!工作:基础上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填《写,互校审核意见表时限!3天
—。 》 3、复校【要求对互校中—存在不同《意见:的材料和需报—请,建设部审批的—。申请:事项由复校人员【根据申报材料填【写复校审《核意见表时》限1天
【 4!、在三校意见都不】一致的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召开相!关人员集体讨论裁】定,
?。 五、?汇总上报
】 各类受理事!项核:准结果通《过电脑信息系统或】书面材料分类汇【总市级初审意见由市!受理服务中心按【批次上报市建管办】
: 六、公示公告
!
? , 受理事项【。中的:行政审批《和备案拟核准信息】在批复前的规—定时间内予以—公示征求社会监督意!见在批复后即时【予以公?告通知服务》相对人办理相关手续!
七、—颁发证书
— 在规】定时间内服务相【对,人凭受?理单到?指定地方领》取,证书证?章、IC卡等
【
八、市、区】(县:)分:工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管辖权限】分别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申报事项的受【。理办理
— 九、信《息归档?
— (?一)数?据,入库
— — 受理《事项:全,。面实行网上申报或受!理对回复信息实【行数字化并输入统】一的数据库》
】(二)分类归档
! 《 ? ?对申:报事项依据打—印的:带条形码材料进行】分类归档
! ,。 (三)信息【处理
《 】 对上报受理事】项信息实施跟踪、】落,实责任对办结—信息即时处理、入库!
十、—咨,询服务
】 ,。通过:网上、电话、专【家预约或面谈等形式!对建:筑建材业行政审批】。或非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办理:、回复等具体要【求提供解疑释惑服】务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业务标准(试行【)
一《、总则
》 《 (一)目的
! 》 为规范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在受】。理项目申报事项或】企业申报事项过程中!的行为特制定—本,标准:
: , 》(二)适用
—
! 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人员在受理》项目报建、》直接发包、招—。标登记、合》同,备案、项目报监、】建材备案、》施工:许可:、竣工备案》、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等业:务的办理事项
【
二、标—准
!按照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指南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