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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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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11月《2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整洁、优美!。、安全?、,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曲靖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是》指城市规划》与建设、城市—市,容、城市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环境《保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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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入加强城市管理和】公民道?德规:范,教育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第五!条 城市《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协调工作》
发展】与改革、国土—资,源、环保《、公安、卫生、工】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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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相对集中》城市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实施方案由曲靖!市人民政府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进行城市管!理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对不出示执法证】件的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参与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中【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问题曲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登报、网》络发布等形式听取意!见保障市民的—民主权利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有—遵守本条例》的义务
— 对在城—市,管理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城市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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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在编制、调整、!变更、审批和公布城!市规划时《应当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条 建设单位】沿,城市规划《道路的建设用地涉及!。到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的用地应当服从【城市规划要求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用地和改变土地【用途应当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二年内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该证书!自行失?效
? ?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对》。其,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审核建设工程【和实际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除外》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在道路两》侧的防?护设施高度应当不低!于2米
第十【五条 城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支持、?鼓励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三:章 城市市容
第!十六条 城》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的划分和责任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区的要求为
!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吊挂《、堆放等行为—;
?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蚊蝇孳生地;】
《。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 《城区道路两侧的单位!和经营户《实行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秩序“三包”【责任制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并?逐步做到减量化【、分类化、无害【化
第十八条 】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应!当遵:。循,作,业,规范减少对道路交通!和市民的影响
】第十九条《 城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破损、色彩剥蚀】、不清洁、不安全的!。。产权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洗、维修和更换】
第二十条 城区!户外的广告、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器、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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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设《施的安全和日常维护!、保养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或《者拆除
第二【十一条 不得在城】。区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临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擅自【在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占道:作业、摆摊设—。点及流动兜售经【营;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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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顶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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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区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举—行活动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应当同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禁止擅?自在:树木、?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宣传品或者标语;!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
《 需》要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应当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自行清除干净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 (一)《随地吐?。痰、:便,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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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香口胶渣等;】
》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四!)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 (五—)在:城区:。公共场所非》指定地点烧烤食品】;
(六!。)在: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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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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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材?料、:倾倒废弃物和排放污!水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并拆除施工—设施
第》二十五条 》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运输砂【石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并按照规【定处置
】 运输易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物体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完善的覆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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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及宾馆、—。饭店等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第二十六条 —。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第二《十,七条 饲养宠—物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生活对可能—伤害:他人的?宠物应?当,严加看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到公安部门】办理准养证》
第二十八条 猪!、牛、羊等牲—畜应当实行定—点交易?、屠宰、检疫、【检,验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用、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拆、迁移—、改:建、封闭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第四章 城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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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城市】绿地:系统在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实施绿—化绿线?管理制度绿化—规划建设用》地的比?例为
《 : (一)旧—。城改造区25—%;
— (?二)工矿企业、事】业单位30%其中】。对环境容易产生【。严重污染的单位【40%?;
《 (三》)新建开发区、【住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大型:公,共,。建筑区35%;
!。 (四—)新建的大》型商业中心1—0%;
》 《(五)医院、疗养】院4:。0%;
】 (六)其他—建设工程《区30%
第【三十一条 绿化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实?行乔、灌、花、草结!合提倡多种树
! ,。 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单位的附属】绿,地由单位负责—;旧城改《造或:者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由开发单位负】责,;其他居住区绿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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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单:位或者个人认养公共!绿地倡导市民在自己!居住的庭院内—进行绿化美》化
禁】止侵占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确需改变绿】地,用,途的应当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三十二》条 绿化工程应【当在建?设主体工程竣工后】二个月内完成—绿化工程竣工—后方可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第三十—三条 禁止擅—自砍伐?、损坏城市绿化【树木
】对名:木古树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严禁砍【伐,、,擅自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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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空线【。路或者?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和维修时需【要对:树木修枝、打—顶、:断根、?移栽:。的实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并给予?相应补偿
! 禁:。止,损,坏草坪?、花:。草、绿篱、园—林建筑和其他—城市绿化设施
!第,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
第三十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道路地上、!地下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实行有偿使用通过!拍卖、?租赁、转让、—冠名等方式》逐步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
! 鼓励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保证市民《。生活的安《全与便利《并保持市政》公用:设施整洁、完好、】安全对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换
《 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应当设?置盲:道、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设施《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坏或者危—害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
: (一)擅】自挖掘、拆除—、移:动,、,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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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接用城市道【路照明电《源操作城市道路【照明开关《设施;
》 (三)【在路灯专用地—下电缆或者管道上挖!掘、钻探、打桩【、堆压物品;
! : (四)擅》自修筑道路出—入口;
》。 (五)【在排水?设施内装置管线、设!闸堵水或者》安泵抽水;
! , (六)占压、堵】塞、损坏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 (七)移动!、拆:毁、盗窃《窨井盖、路名牌等道!。。路附属设《施;
《 (八—)盗窃、污损公共】客运交通设施;【。
(九】)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城市环境保!护
?第三十七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防治环境污染的【经济、技术措施组织!建设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城市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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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在城?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在】。城区中心区域禁【止燃用烟煤城区中心!区域的范围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划《定
第三十—九条 在城区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在晚1?。0点至晨6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环境的《建筑施工、装修和】加,工活动;《
《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边,。界噪声?超标准的《设备、设施;
! (三)—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 : (四)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 前款》第一项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尽可能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四十条 禁》止向水体倾倒、排放!下列物质
! (一)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有害磷】化物:等有毒有害废渣;
!
(二【)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等废】液或者含有中、【高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三)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
》 (四)其他】影响水体质量的污】染物
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第四十一条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
? 在城区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划定!停车泊位并根—。据交通状况》适,时调整
》 : , 设置公交》汽车行?驶路线、站点—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
】
第四十二》条 城市交通优先】。发展:大载量公共》交通:客,运实行公交优先【公,交,汽车应当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规—定的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 ?公路客运车辆应【当在:城,区,指,定的客运站》。点上下旅客》不得沿街揽客
【
: 出租》汽车不?得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随意停车—。不得在招呼站内停】车候:客上下乘客时不【得开:。启左:侧车:门
第四十三条】 货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拖拉机、!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车辆》。需在城?。区行驶?的应当持城区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
第四十四条 从】事客运的车》辆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卡实行安全》例行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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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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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擅《自改变规划》用地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取得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执行的没收违法施工!。设施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的》部分并处违法工程造!价,2,%以上5%以下的罚!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3%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四)至(六)项【。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没收违】法物品或者》暂扣:违法运输《工具并可《。以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处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至(三)》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建设单位到指定地!。点进行绿化》拒不执?行的由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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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恢复原状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至(!八)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根!据情节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城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区!是指曲靖《。城市规划区》内的建成区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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