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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 》     !由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1:1月26日》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整洁、优《美,。、安全、《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曲靖城】市规划?区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是指《城市规划与建设、】。城市市容、城市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环境保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入加强城市—管理:和公民道德规—范教育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第五条【 城市?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协调工作 !  :   发展与改【革、国土资源、环】保、:公,安、卫生、工—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相对集中《城市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实施方案由】曲靖市?人民政府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进行城市管【理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对不出示执法—证件的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参《与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中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问题曲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登报、网络发布!等形式听取》意见保障市民的民主!权利: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有遵守本!。条例的义务》     —对在城市《管理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城市》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在编制!、,调整、变更、—审批和公布城—市规划时应当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条: 建设单位沿城市规!划,道路的建《设用地涉及到—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的用地应当服从【城市规划要求—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用地和改变【土地用途应当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二年内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该证书自【行失效 》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对【其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审核建!设工程和实》。际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除外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在道路两侧的!防护设?施高度应《当不低?于2米 》第十五条 城—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支持、】。。鼓励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三章 】城市市容 第十六!条 :。。城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的划【分和责?任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区的要求为】    》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吊—挂、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蚊蝇孳生《地; 《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 城区道路两—侧的单位和》经营户实行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秩序“三包》”责任制《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并逐步做到》减量化?、分:类化、无害化 【 第十八条》 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应当遵循作业规范!。减少对道路交通和市!民的:影响 第十九条】。 城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破损、色彩—剥蚀、不清》洁,、不安全的产权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洗、维修和》更换 第二十【条 城?区户外的广告—、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器、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 】    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设【施的安全和日—常维:护、保养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或者:拆,除 第二十一条】 不得在《城区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临—。。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擅自在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占道作业、!摆摊设点及》流动兜售《经营;?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禁止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顶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    临时占用城!区,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举行活动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应当同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禁止】擅自在树木、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宣传品或者标语!;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  《   需要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应!当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自行清除干净 !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香口胶渣【等;    【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  (四)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五,),在城区公共场—所非指定地点烧烤】食品;    】 (六?),在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 ,  : (七)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  :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材料:、倾倒废弃物和排】放污水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并拆除施工—设施:。。。 第二《十五条?。 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运输【砂石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并按照规定处置 】     运输【易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物?体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完善的覆盖】措施   —  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及宾馆、饭店【等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第二十!六条: 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第二十七条】 饲:养宠物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生活对!可能伤害他人的宠物!应当严加看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到公安部门办理【准,养证 第二十八】条 猪?、牛、羊《等牲畜应当》实行定点交易、屠宰!、检疫、检验 【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用、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拆、《迁移、改建、封【。闭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第四—章,。 城市绿化 — 第三十条 城市】绿地系统在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实施绿化绿》线管理制《度绿化?规划建?设用地的比例为【  ?   (一)旧城】改造区2《5%;    】。 ,(二)?。工矿企业、事业【单位30%》其中对环境》容易:产生严重污染的【单位40%;—   《  (三)新建开】发,区,、住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大型公共建筑区3!5%;   【  (四《)新建的大型商【业中心10%—;     【(,五)医院、疗养【院40%;   !  (六)》其他建设工程—区30% 》 第三十一条— 绿化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实行乔、!灌、花、草》结合提倡多》种树 ? ,。   ? 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单位的附属绿!。地,由单位负责》;旧城改造或—者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由开发单位负责;其!他居住区绿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    提倡单【位或者个人认养公共!绿地:倡导市民在自—己居住的《庭院内进《行绿:化美:化,     —禁止侵占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确需改变绿!地用途的应当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二条 《绿化:工程应当在建设【主体:工程竣工后二—个月内完成绿化【工程竣工后方可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第三十—三条 禁止擅自【砍伐、损坏》城市绿化树木 【。     》对名木古树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严禁【砍伐、擅自迁移 】    《 架空线路或—者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和维修时需要对树!。木修枝?、打顶、《。断根:。、移栽的实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并给予相应补】偿 ?    禁止损坏草!。坪、花草、绿—。篱、园林建筑和其】他城市绿化设施【 第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 第三十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道路—地上、地下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实行有偿使》用通过拍卖、租【赁、转让、冠名【等方式逐步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 《    鼓》励,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保?证,市民:生活的安全》。与便利并保持市政公!用设施整洁、完【好、安?全对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换》 ,   ?  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应当:设置:盲道、?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设施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坏或?者危害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 》    (一—)擅自?挖掘、拆除、移动、!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 (:二)擅自接用城市道!路照明电《源,操作城市道路照明】开关设施;》。 :   ? ,。(,三)在路灯专用【地下电缆或者管【道上挖掘《、钻探、打桩、【。堆压物?品;     (!。四)擅?自修筑?道路:出入口;《     (五)!在排水设施内—装置管线、设闸堵水!或,者安泵抽水》;, :    (六—)占压、堵塞—、损坏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   ?(七)移动、拆【毁,、盗窃窨井盖—、路名牌等》道,路附属设施》;    — ,(八)盗窃》、污损公共客运交通!设施;?     —(,九)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城市环境保护 】第三十七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防—治环境污染的经济、!技术:措,施组织建设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城市环境污染 】第三十八《条 在城《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在城区中心【区,域禁止燃用烟煤城】区中心区域的范围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划定 第三十!九条 在城区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晚10点至晨6【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环境的建】筑施工、《装修和加工活动; !  :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边,界噪声超《标准的设《备、设施;   ! , (三)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  (四)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   前款第一项】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尽可能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四—十条 禁止向水【体倾倒?、排:。放下列?物质 ?     》(一)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有害磷化物等【有毒有害《废渣;    】 (二?)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等废液或—者含有中、高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三)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 —    (》四)其他影响—水体质量的污—染物 ?。 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第四十一条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   ?。。 在城区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划定停车泊位!并根据交通状况适】时调:整     设置!公,交汽车行驶》路线、站点》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 【 第:四十二条 城市交】通优先发展大载量】公共交通客运实【。行公交优先公—。。。交,汽车应当《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规定的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     公—路客运车辆》应当:在城区指定的客运站!点上下旅客不得【沿街揽客   】  出租汽车不【得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随意停车不—得在招?呼站内停车候—客,上下乘客时不—得开启左侧车门【 :。第,四,十三条 货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拖拉机、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车辆需在城—区行驶?的应当持城区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四十四条 】从事客?运的车辆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卡实行安全【例行检验《制度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擅自改》变规划用地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取得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执行的!。没收违法《施工设施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的部分?并处违法工程造【价,。2%以上5%—以下的罚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3%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四)至(六)—项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没收?违,法物品或《者暂:扣违法?运输工?具并:可以: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处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至(三)】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建设单—位,到指定?地点进行绿化拒【不执行的由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备案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恢复?原状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至(八)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根据情》。。节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条》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城—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区是:指曲靖?。。城市规划《区内的建成区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