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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  】   ?由,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11?月26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整洁、优美!、,安全、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曲靖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是指城市规》划与建设、城市市容!、城市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环】境保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 第四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入加强城市管理】和公民?道德规范教》育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第《五,条, 城市?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协调!工作 ?    《 发展?。与改革?、国土资源、—环保、公安》、卫生?、工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相对集中!城市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实施方案由曲靖】市人民政府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进】行城市?管理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对不—出,示执法证件的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参—与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中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问题曲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登报】。、,。网络发布等》形,式听取?意见保?障市民的民主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有遵《守,本,条例的义务》 :    对在城市管!理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城市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在编制、调整、变!更、审?批和公布城市规划时!应当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条 建设!单位沿城市规划道】。。路的建设用地涉及到!。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的用地应—。当服从?城,市规划要求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用地和】改变土地用途—应当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二《年内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该证书【自行失效    !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对其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审核?建设工程《和实际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除外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在道路两侧的—。防,护设施高度应当【不低于?2米: 第十五条 城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支—持、鼓励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三章 城市市容 】 第十六条 城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的划》分,和责任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区】的要求为《。 :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吊挂、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蚊】蝇孳生?地;:    》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   城区道路两】侧的单位和》经,营户实行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秩序“—三包”责任制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并逐步—做到减量化、—分类化、无害—化 : 第十八《条 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应当遵循作业【规范减少对道—。。。路交通和市民—的影响? 第十《九条 城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破,损、色彩《剥蚀、不清洁—、不安全的产权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洗、维修和更换 !第二十条 》城区户外的》广,告,。、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器、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   — , 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设施的安全【和日常维护、保养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或》者拆除? 第二十一条 】不得:。在城区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临!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擅自在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占道作业、》。摆摊:设点:及流:动兜售经营;—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禁止!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顶》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    临》时占用城《区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举行活动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应,当同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禁!。止擅自在树木、【。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宣》传品或?者标语;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   《  需要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应?当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自行清除干净】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香口胶渣—等; 《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四)?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  (五)》。在城区公共》场所非指定地—点烧烤食品;  !   (六)在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  (七)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   ?。。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材料《、倾倒废弃》物和:排放污水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并拆除施工设施 ! 第二?十五条 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运输:砂石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并按】照,规定处置《     运【输易: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物体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完善的覆—盖措施 》    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及》宾馆、饭店等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 第二十六条 【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第二十?七条 饲养宠物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生活对可能!伤,害他人?的宠物应《当严加看《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到公安部门办理准!养证 第二十八条! 猪、牛、》羊等牲畜应》当实行定《点交易、屠》。宰、检?疫、检验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用、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拆、迁》移、改建、封闭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第四章 城》市绿化 第三【十,条 城市绿地系统在!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实施绿化绿线管】理制度绿化规划建】设用地的比》例为    【。 (一?)旧:城改造区25%【。;     【(二)工矿企业、】事业:单位3?0%其中对》环境容易产》生严:重污染的单位40】%;  》 ,  (三)新建开发!区、:住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大型公共建筑区!。35%;  【   ?(四)新建》的大型?商业中心10—%;     (!五)医院、》疗养院40%; 】    《 (六)其》他建设工程区30】% : 第三十一》条 绿?化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实行《乔、灌?、花、草结合提倡多!种树  》   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单位的附属—绿地:由单位负《责;:旧城改造或者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由—开发单位负责—。;其他居《住区绿?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    提倡—单位或者个人认【养公共绿《地倡导市民》在自己居住的庭【院内:进行:绿化美化  【   禁止》侵占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确需改变绿地【用途的应当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二条 绿化—工程应当《在,。建设主体工程—竣工后二个月内完成!绿化工程竣工后方】。可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第》三十三条 禁—止擅自?砍伐、损坏城市绿】化树木 》    对名—木古树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严禁砍伐、擅【。自迁移?    》 架空线路或者【。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和维—修时需要对树—木修枝?、打顶?、断根、移栽的【实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并给予相应》补偿   —  禁止损坏草坪】、花草、《绿篱、园林》建筑和其他城市【绿化设施 第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 第三十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道路地上《、地下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实行有偿使用—通,过拍卖、租赁—。、转:让、冠名等方式逐】步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     鼓励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保证市民《生活:的安全?与便利并保持—市政公用设施—整洁、完好、安全】对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换,  ? ,  :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应当设置】盲道:、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设施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坏或】者危害?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     【(,一)擅自挖》掘、拆除、移—。动、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    (二)【擅自接用城市—道路:照明电源操作—城市道路照明开【。关设施;《   《  (三)在路【灯专用地下》电缆:或者管道《上挖掘、钻》。探、打桩、堆压【物品;?    》 (四)擅自—。修筑:道路出入《口,; ?    《(五:)在排水设施内【装置管线、设闸堵】。水或者?安泵抽水;》     —。(六:。)占压、堵塞—、损坏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 (七)移动—、拆毁、盗》窃窨井?盖、路名牌等—道路附属设施; 】   ?。。  (八)盗窃、】。。。污损公共客运交【。通设施; 》   ?  (九)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城!市,环境:保护 《第三十七《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防治!环,。境污:染的经济、技术措】施组织建设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城】市环境污《染 第《三十八条 在城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在城区》中心区?域禁止?燃用烟煤《城区中心区域—的范围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划定 — 第三十九条 【。在,城区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晚1》0点至?晨6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环境—的建筑?。施工、装修和—加工活?动; ? ,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边界噪声超—标准:的设备、设施—; :  :   (三》)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   (四)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前】款第一项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尽可能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四十条 禁止向水体!倾倒、排《放下:列物质 》 ,   ?(一:)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有害磷化物等!有毒有害废渣—;     【(二)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等废》液或者含《有中、?高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 (三)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 》    (》四)其他影响水体质!量的污染物 】。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第—四十:一,条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    在城区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划定?停车泊位并根据交通!状况适时调整  !  :。 设置公交汽—车行驶路线》。、站点?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 第《四十二条 城市交通!优,先发展大《载量公共交通客运实!。。行公交优先公交【汽车:应当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规定的【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  公?路客运车辆应—。。当在城区指》定的客运《。。站点上下《旅客:不得沿街《揽客     出!租汽:车不得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随《意停:车不得在招呼站内】停车候客上下乘【客时不得《。。开启左侧车门— 第四十三条【 货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拖—拉,机、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车辆需在!城区行驶的应当【持城区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四十!四条 从事客运的】车,。辆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卡实行安—。全例行检《验制:。度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擅自改变规划用!地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执!行的没收违》。法施工设施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的:部分并处违法工程】造价2%《以上:5%以下的罚—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3%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四)至(—六)项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没收违法物品或】者暂扣违法运输工】具并:可以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处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至(三》)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建》设单:位到指定地点进行绿!化拒不执行的由【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备,。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恢复原!状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的罚款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至(八)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根据情节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城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区是指曲靖—城市规划区内的【建成区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