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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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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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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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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6日 》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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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整洁、优《美、安全、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曲靖【。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是指城】市规划与建设、城】市市容、城市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环境《保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入加强?城市管理和公民【道德规范教育—。。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第五条! 城市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协调工作
! 发展与—改,革、国土资源、【环保、公安、卫生、!工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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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相对集?中城市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实施!方案由曲靖市人【。民政府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进行】城市管理《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对不出?示执法证件的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参与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中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问题曲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登报、网络发】布等形?式听取意见保—障市民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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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有《遵守本?条例的义务
【 《对在城市管理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城市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在编制、【调整、?变更、审批》和公布城《市规划时应当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条 建?设单位?沿城市?规,划道路?的建:。设用地?涉及到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的用地应当服从!。城市规?划要求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用地和《改变土地用途—应当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二年内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该—证书:自行:失效: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对其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审—核建设工程》和实际?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除外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在道路两《侧的:防护设施《高度:应当:不低于2米
【第十五条 城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支持、鼓【励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三章: 城市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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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的划—分和责任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区,的要求为
》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吊挂、》堆放:等行为;
!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蚊蝇孳生《地;:
》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 城区道路【两侧的单位和经营户!实行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秩序【“三包”责任制
】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并逐!步做到减量化、【分类化、无》害化:
第?十八条 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应当遵循作业规!范减少对道路交通和!市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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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城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破损、色彩剥蚀、不!清洁、不安全—的产:权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洗、维修和更换【。
第二十条 城】区户外的广告、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器、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
】 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设施的】安全和日常》维护、保养》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或者拆除】
第二十一条 】不得:在城区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临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擅自在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占道》作业、摆摊设—点及流动兜售经营】;,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 禁止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顶?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临时】占用:城区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举》行活动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应当—同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禁止—擅自在树《木,、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宣?传品或者《。标语;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
》 需》要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应当?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自行【清除干净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
《 (一)随地—吐痰、便溺;—
,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香口胶渣等;
【。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 (?四)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
(五【)在城区公共—场所非指定》地点烧烤《食品;
!(,六)在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 ?(七)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材料、?倾,倒废:。弃物和排放污水【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并:。拆除施工设》施
第二十五【条 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运输砂石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并按照规》定处置
【。 运输易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物【体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完善的覆【盖措施
】 ,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及宾馆《、饭:店等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第二【十六条 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
第二十七条 【。饲,养宠物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生活对可能》伤害他人的宠物【应当严加看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到公安部门办理准养!证
第二十八【条 猪?、牛、羊等牲畜应当!实行定点交易、【屠宰、检疫、检验】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用、?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拆、迁移、!改建、封闭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
第四《章 城市绿化
第!。三十条 《城市绿地系统在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实》施绿化绿《线管理制度》绿化规划《建设用?地的:比,例为
— (一)》旧,城改造区2》5%;
— (二)工矿企!业、事业单》位3:0%其?中对环境《容易产生严重污【染的单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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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建开发区、住】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大型公共建筑—区35%《。;
(】四)新建的》大型商业中心1【。0%;
《
, ? (五)医院、疗】养院40%;
! (六)—其他建设工程区【30:%
?第三十一条 绿化】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实行乔、灌、!花、草结《合,提倡多种树》
》 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单】位的:附属绿地由单位【负责;旧城改—造或者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由开发单位负责【;其他居住》区绿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 《提倡单位《或者个人认养公共绿!地倡导市民》在自己居《。住的:庭院内进《行绿化美《化,
? 禁止》侵占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确需:改变:绿地用途的》应当: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二条 《绿化工程应当在建】设主体工程》。竣工后二个月内完成!绿化工程竣工后【方可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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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禁】。止擅:自砍:伐、损坏城市绿【化树木
《。
:。。 对名》木古树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严禁?砍伐、?。擅自迁?移
?。 《架空线路或者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和维!修,时需要对树》木修枝、打顶、断】根、移栽的实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并,给,予相应补偿
】 禁止损—。坏,草坪、?花,草,、绿:。篱、园林《建,筑和:其,他城市?绿化设施
【。第,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
第三十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道路地上、地下【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实《行有:偿使用通过》拍卖、租赁、转让、!冠,名等方?式逐步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
》 : 鼓励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保证市】民生活的《安全与?便利并保《持市政公用设—施整洁、完好、安全!对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换
》 :。 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应!当设置盲道、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设】施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坏或者《危害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
! (一)》擅自挖掘、拆除、移!动、: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 (《二)擅自接用—城市道路照明—电源操作城市道路】。。照明开关设施—;
》 (三)在路灯专!。用地下电缆或者管道!上挖掘、钻探—、打桩、堆压—物,品;
》 (四)—擅自修筑《道路出入口;—
? (五)在【排水设施内》。装置:管,线、设?闸堵水?或者安泵抽水;
! (六—)占压、堵塞、【损坏: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
(七)】移动:、拆毁、盗窃—窨,井盖:、路名牌等道路附属!设施;
【 (八)》盗窃、污《损公共客运交通【设施;
【 (九《)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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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城市环》境保护
第三【十七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防治?环境污?染的经济《、技术措施》组织建设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城市环境】污染
第三—十八条 《在城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 在城区中心区域】禁止燃用烟》煤城区中心区域的范!。围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划定
》第三:十九条 在》城区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晚1?0点至晨《6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环境的建筑!施工、?装修和加工》活动;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边界噪声!超,标准:的设备、设》施;
?
(—三)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 (四)》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
前—款第一项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尽—可能: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四十条 禁止向】水体倾倒《、排放下列物质
】
(一)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有害磷化物—等有毒?。有害:废渣;
— : (二?),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等废】液或:者含有中、高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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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
》
(四【)其:他影响水体质—量的:污染物 《
: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第】四十一条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
在城【区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划定停车泊》位并根据交》通状况适时》调整
》 设置公交汽车!行驶路线、》站点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
第四十—二条 城市交通优先!发展大载量公共【交通客?。运实行公交优—先公交汽车应—当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规定的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 《公路客运车》辆应当在《。城区指定的客—运站点上下旅—客不得沿街揽客
! 出》租汽车不得》。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随意!停,车不得在招呼站【内停车候客上—下乘客时不得开【启左侧车门
—
,第,四十:三条 货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拖拉机、《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车辆】需在:城,区行驶的应当持城区!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四十四《条 从事客运的车辆!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卡实行《安全:例行检?验制度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擅自改变规划用】地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执行的》没收:违法施工设施—。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的!部分并处违》法,工程造价2%—以上5%《以下的罚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3%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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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四)至(六)项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没收违法物品】或,者,暂扣违法《运输工具并可以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处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至(三)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建设单位到指定】地,点进行绿化》拒不:执行的由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备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恢复原状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至《(八:)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根据【。情节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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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城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区是指曲靖—城市规划区内—。的建成区《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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