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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
! 由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11—月2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整洁、优】。。美、安全、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曲靖【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是指城市规划与建设!、城市?市容、城市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环境保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入加强城》市管理和公民道德】规,。范教:育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第,五条 城市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协调【工作
》 发展与改革、!国土:资源、环保、公【安、卫生、工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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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相对集中城市—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实施【方案由曲靖市人【民政府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进—行城市管理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对】不出示?执法证件《的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参与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中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问题曲—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登报:、网络发布等形【。式听取意见》保障市民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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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有遵守本《条例的义务
】 对在城市管】理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城市!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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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在【编制、调整、—变更、审批和—公布城市规》划时应当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条 建设单位—。沿城:。市,规划道路的建设用地!涉及到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的用地应当服从城市!规,划要求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用地:和改变?土地用途应当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二年!内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该证书自行失】效
》。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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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对其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审核建!设工程和实际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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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在:道路两?侧的防?护设施?高度应当《不低于2米
【第十:五条 城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支【。持、鼓励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三!章 城市《市容
第十六条 !城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的划分和责【任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区—的要求为《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吊挂、堆放—等行为;
】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蚊蝇孳生地【;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城】区道路?两侧的单位和经【。营户:实行: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秩序!“三包”责任制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并逐步《做,到减量?化、分类化、无【害化
第十八条 !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应当遵循作【。业规范减少对—道路交?。通,和市民的影响
第!十,九,条, ,城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破损、色!彩,剥蚀、不清洁、不安!全的:产权: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洗、维修】和更:换
第二十—条 :城区户外的广—告、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器、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
—。 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设:施的安全和日常【维护、保养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或者拆》除
?第二十?一条 不得在城【区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临,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擅自?在,。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占道作业、摆摊设!。点及流动兜》。售经营;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禁】止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顶《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 临时》占用城区《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举?行活:动,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应当同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禁止》擅自:在树木、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宣传品或者标语;】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
需【要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应当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自行清【除干净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 (一)—随地吐痰、》便溺;
】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香口—胶,渣等;
【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四)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五)!在城区公共场所非】指定地点烧烤食【品;
—。 (六)在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
(—。七,)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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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材?料、倾倒废弃物和排!放污水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并拆除施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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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运!输砂石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并按照规定处置
! ? 运输易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物体《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完善》的覆:盖措施?
: 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及宾馆、饭店等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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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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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饲养宠物!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生活—对,可能:伤害他人的》宠,物应当严加看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到!公安部门办》理准养?。证
第二十八条 !猪、:牛、:羊等牲畜应当实【行,定点交易、》屠宰、检疫、检【。验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用、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拆、迁移!、改建?、封闭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
第四章 —城市绿化《
第三《十条 城《市绿地系统在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实施绿》化绿线管理》。制,。度绿化?规划建?设用地的比例为【
(一】)旧城改造区—25%;
】 (二)工—矿企业、事》业单位30%其中对!环,境容易产生严重污】染的单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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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建开发?区、住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大型【公共建筑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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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新建的大】型商业中心10%】;
(五!)医院、疗》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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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建设工!程区3?0%
第》三,十一条 《绿化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实行乔、!灌、花?、草结合提》倡,。多种树
【 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单《位的附?属绿:。地由单位负责;旧】城改造或者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由开—发单:位负责;《其他居住区绿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 提倡《单位或者个人认养】公共绿地倡导市民在!自己居住的庭院内】进行绿化美》。。。化
— 禁止侵占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确需?改,变绿地?用途:的应当?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二条 绿化工程应!当,在建设主体工程竣工!后二个月《内完成绿化工程竣】工后方可《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第—三十:三条 禁止擅—自,砍伐:。、,。。损坏:。城市绿化树木—
《。 对?名木古树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严禁砍伐、【擅自迁移
— 架》空线路或者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和》维修时需要》对树木修《枝、打顶、》断根:、移栽的实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并给予相应补】偿
禁止!损坏草坪、花—草、绿?篱,。、园:林,。建筑:和其他城市绿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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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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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道:。路地上?、地下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实行有偿使用【通过拍卖、》租赁、转让》、冠名等方式逐步】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
— ?鼓励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保证市民生活的安全!与便利并保持市【政公用?设施整洁《、完好、安全对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换
】
? 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应当!设置盲道、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设施》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坏或者?危害: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
》 ,(一)擅《。自挖掘、拆除、移】动、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 (二)擅自接用】城市道路照明—电源操作城市道路】照明开关设》。施;
【 (三?),在路:灯专用地《下电:。缆或者?管道上挖掘、钻探】、打:。桩,、堆压物品;
! (《四)擅自《修筑道路出入口【;
— (五)在排水设施!内装置管线》、设闸堵水或者安泵!抽,水;
【 (:六)占压《、堵塞?。、损坏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七)!移,。动、拆毁、盗—窃窨井盖、路名牌等!道路附?属设:施;
(!八,)盗窃、污损公共】客运交通设施;【
(九)!。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城市《环境保护
第三】十七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防治】环,境污染的经济—、技术?措施组织建设—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城!。市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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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在】城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在城区中】心区域禁止燃用【。烟煤城区《中心区域的范围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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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在城区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晚10点】至晨6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环—。境的建筑施》工、装?。修和加工活》动;:
?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边,界噪声超标准的设备!、设施;
— (三)【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
(四)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前款第!一项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尽可能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四十条 禁止向水】体倾倒、排放下列】物质
(!一)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有】害磷化物等有—。毒有害废渣;—
》 (二?)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等废液或者含有中、!高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 ?(三)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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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影响水体质》量的污染《物
《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第四十一】条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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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区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划【定停车泊位并—根据交?通状况适《时,调整
设!置公交汽车行驶路】线、站点《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
【
第四?十二条 《城市:交通:优先发展大载量【公,共交通客运实—行公:交优先公交汽车【。应当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规》定的: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公,路客运车《辆应当在城》区指定的客运—站点上下旅客—不得沿街《揽客
《 出》租汽车?不,得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随意停车不得在招!呼,站内停车《候客上下乘客时不得!开启左侧车门—
第四十三条 】。。货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拖拉【机,、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车辆?需在:城区行驶的应当持城!区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四十:。四条 从事客运【的车辆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卡—实行:安全例行检验—制度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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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擅自:改,变规:划用地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未取得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执行的没收【违法施工《设施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的部!分并处违法工程造价!。2%以上5%以【下的罚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3%的罚【款
? ?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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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四)至《(六)项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没:。收违法物品或者暂扣!。违法运输工具—并可以?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处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至(三!),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建设》单位到指定》。地点进?行绿化拒不》执,行的由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备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恢复】原状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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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至(八—)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根据情》节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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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城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区是指曲靖城市规!划区内的《建成区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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