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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 》     由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4年1【1月2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整!洁、优?美、:安全:、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曲靖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是指《城市规划与》建设、城市市容、】城市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环境?保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入》加强城市管理和公】民道德规范教育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第五《。条 城市《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协调】工作   —  发展《与改革、国土资【源、环保、公安、】卫生、?工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相对集—中城市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实施方案—由曲靖市《人,民政府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进【行城市管《理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对不出【示执法证件的—。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参与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中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问题曲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登报、《网络发布《等形式听《取意见保障市民的】民主权利 —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有遵守!本条例的义务—   《  对在城市管理】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城市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在编》制、调?整、变更《、审批和《公布城?市,规,划时应当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条 建设单位沿【城市规划道路的建】设用地涉及到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的用地应当》服从城市规划—要,。求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用地和改变土地用】途应当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二年内】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该》证,。书自行失效 —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对其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审?核建设?工程和实际》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除】外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在道路!两侧的防护设—施,高度:应当不低于2米 !第十五条 城—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支持、鼓励使用商!品混凝土 — 第三?章 城市《市容 第十六条 !城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的划?分和责任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区的要求!为    —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吊挂【、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蚊】蝇,孳生地;  【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    城区—道路两侧的单位【和经营户实行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秩序“三包”】责任制 《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并—逐步做到减量—化、分类《化、无害化 第十!八条 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应当遵循作!业规范减少对道路交!通和市民的影响【 :第十九条 城—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破损、色彩】剥,蚀、不清洁》、不安全的》产权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洗、【维修和更换 — 第二十条 —城区户?外,的广告、《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器、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 》     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设》施的安全《和日常维护、保养】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或】者拆除 》第二十一条 不得在!城区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临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擅自在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占道作业、摆摊设点!及流动?兜售经营;》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禁止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顶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  临时占用城区】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举行活动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应当】同,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禁止擅—自在树木、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宣传品—或者标语;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 !     需要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应当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自行《清除干净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 (一)《随地吐痰、便溺【; :  :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香:口胶渣等;   !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    《(四)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    《(五:。)在城区公共场所非!指定地点烧烤—食品;     !(六)在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   (七)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  :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材料》、倾:倒废弃?物和:排放污水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并拆除施【工设施 第二十】五条: 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运输砂】石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并按照规定处!置  《   运输》易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物体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完?善的覆?盖措施     !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及宾馆、饭》店等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 第二十六条 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第二《十,七条 饲养宠—物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生】活对可能伤害他【人的:宠物应当严加看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到《公安部门办理准养】证 第二十八条 !猪、牛、羊等—牲畜应当实行定点】交易:、,屠宰、检疫、检验】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用》、,。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拆、迁—移、改建、封闭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第四章 】。城市绿化《 第三十条 城市!绿地系统在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实—施绿化绿线管理制】度绿:化规划建设用地的】比例为   【  (一)》旧城:改造区?25%; 》 , ,   ?(二)工矿企业、事!业单位30%其中】对环境容易产—生严重?污染:的单位?40%; 》     (三)】新建开发区、住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大型公共建筑】区35?%; ?     (四)新!建的大型商业中心】10%; —    (五)【医院、疗养》。院40%; —    《 (六?)其他建设工程【区30?% 第三十一条】 绿化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实行乔、灌、花】、草结合提倡多【种,树     【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单位的附属绿地由单!位,负责:;旧:城改造或者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由开发—单位负责;其—他居住区绿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    《提,倡,单位或者个人认养公!共,绿地倡导市民在【自己居住的》庭院内进行》绿化美化  【   禁止侵—占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确需:改变绿地用》途的应?当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二!条 绿化《。工程应当在建设主体!工程:。竣工后二个》月内完成绿化工【程竣工后方可—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第三十三—条 禁止《擅自砍伐、损坏城市!绿化树木《     对名木!古树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严禁【砍伐、擅自迁移【    》 架空?线路或者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和维修时需】要对树木修枝—、打:顶、断根、移栽的实!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并?给予相?应,补偿     】禁止损坏草坪、花】草、绿篱、园—。林建筑和其他城市绿!。化设:施 《第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 第三十【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道】路地上、地下—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实?行有偿使用通—过拍:卖、租赁、转让【、冠名等《方式逐步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 】    《 鼓励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保证市民》生活的安全与便利】。并,保持市政公用设【施整洁、完好、【安全对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换 》    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应当》设置盲道、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设施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坏》或者危害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   !  (一)擅—自挖掘、拆》除、移动、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 , ,(二)擅自接用【城,。市道:路照明电源操—作城市道路照—明开关设《施; 《 ,   (三)—在路灯专用地下【电缆或者《管道上挖掘、—钻探、打桩、—堆压物品《;,   《  (四《)擅自修筑道—路,出,入口:; ?。    《(五)在排水设施】内装置管《线、设闸堵水—或者安泵抽水; !    (六)【占压、堵塞、损坏】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   (七)移动】、拆毁?、盗窃窨井盖—、路名牌等道—路附属设施; 】    (》八)盗窃、污损公共!客运交通设施;【  ? ,  (?九)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其他行为 !。 第六章 》城市环境保》护 ?第三十七条 曲【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防治环境污!染的经济、》技术措施组织建设】。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城市环境污染 】第三十八《条 在城《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在,城区中心区域—禁止燃用烟煤城区】中心区域的》范围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划定 《 ,第三十九条》 在城区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晚,10:点,至晨:6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环境的建筑施工、!装修和加工》活动; 《 ,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边界噪声超【标准的设备、—设施;   【  (三《)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     (四【)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     》。前款第一项》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尽可能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四十条】 禁止向水体—倾倒、?。排放:下列物质 —   ? (一)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有害?磷化物等有毒有【害废渣;   】  :(二)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等废液或者含有中、!高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三)!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 《 ,    (》四)其?他影响水体质量【的污染物 【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第】四十一条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   在城区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划【定停车泊位并—根据交通状》况适:时调整 》   ?。 设置公交汽车行驶!路线、站《点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 第四十—二条 城市交—通,优,先发展大载量公共交!通客运?实行公?交优先公交汽车应当!。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规定的?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公路客运《车辆应当在》城区:指定的客运站—点上下旅客不得沿街!揽客    【 出租汽车不—得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随】意停车?不得在招呼站内【停车:候,。客上下?乘,客时不得《开启左侧车门 第!四十三条《 货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拖拉机、《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车辆需在】城区行驶的应当【持城区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四十四条 从事客】运,的车辆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卡实行安—全例行检《验制度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擅】。。自,改,变规:。划用地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取得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执行的《没收违法施》工设施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的《部分并处违》法工程造价2%以上!5%以下的罚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3%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四,)至(六)项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没【收违法物品》或者暂扣违》法运输?工具并可以》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处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至(三》)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建设单位》到指定地《点进行绿化拒不执】行的由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备案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恢复原状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至(八)!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根据情【节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城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九章《 ,附则 ?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区是?指曲靖城市规—划区内的建成区【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