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 ,设置:原则
【
6.3.1 】消防供配电设施【
—6.3.1.1 !消防配电
—。
a!)配电室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消防:。设施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其它设【施配电柜(》配电箱)的》。。识别类标识;备用消!防,电源的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主消?防电源配电柜(配电!箱)的?识别类标识;—不同消防设施的【配电柜(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的识】别类标识
—
6》.3.1.2 【 自备发电》机,房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6.3.2 消】防供水
!6.3.《2.1 消防【水,池
【 a)消【防水池应设置标【明设计容量的识【别,类标识
—
b)!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
c【)消防水池》的补水、排》水,和,消,防泵吸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d)消—。防,水池分池设置时连通!管的阀门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连通管—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2.2》 , 消防水箱
】
a】)消:防水箱间《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b)消防水【箱应设置《标明设计容》量的识别类》标识:
《
: 《c):消,。。防水:箱的补水、排水【和,。消防出水管》路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 d)消《防水箱的《补水、排水和消防出!。水管道应设置相【互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
!e):多个消防水箱—。并联使用时消防水箱!之间的连通》。管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2.3 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
!。
: a》)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b)】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的进出口】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c)稳压泵、增【压,泵的控制柜》应设置标《明所:属系统的识别—类,标识
【
6.3.2—.,4 消《防水泵
【
? : a)?消防水泵房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b)消》防,水泵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区域!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 c》。)消防水泵的进出口!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d)消防水】泵的控制柜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区域的识别类【标识控?制按钮应设》置区:别控制功能》的标识
【
e【)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回流管、试水【管,。控制阀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的提》示类标?识,
《
6.3.—2.5 《 水泵?接合:器
》
: ? a)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地点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和区域》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
!
b)水】泵接:合器管路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6.3.—3 消火栓
!
:
,6.3.3》.1 室》内消火栓
】
: a)室内】消火栓的门确需【装修时应设置—识别类?和“消?防设施严《禁,圈占、遮挡”警示类!标识:
?
— b)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给水管道应设置【与其:它系:统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
,
,。
6.3.—3.2 《 室外消火栓—
! a)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地点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
,
】b)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的阀门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标:识给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6】.3:.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3.4.1 】 报警阀组》应设置区分》系统:类型和保护区域【。的识别类《标识
6!.3.4.》2 : 报警阀组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当未:采用信?号阀时应设置具有可!靠锁定装置的—控制阀?
《
6.3.4【.3 连接水【力警铃的《。管道上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4.》4 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的设》置地点应设置识别】类标识
【
6.3.4.5! 水流指示—器,前控制闸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当—隐蔽设置时》设置地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6.3?.5 气体灭火系!统
》
6.3.5.1! 管?网灭火系统》
】 a)储》瓶,间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储瓶间室内—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等提示类《标识
—
》 c)储瓶间灭火剂!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正面应》设置标明灭火剂名称!、类型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d《)选择阀应》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 气体—驱动装置《驱动气瓶上应设置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6.3.5【.2 预制灭【火系统
《
《
《 a)预制灭火系】统的机柜《应设置和《系统名?称一致的识别类【标识并设置“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移动”警示类】标识
—
? ?。b)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等《提示类标《识
【6.:3.5.3》 ,。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与】采用的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名称相一【致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6—.3.5.4—。 当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配!置有空气呼吸器时】空气呼吸器的存【放地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6 泡沫》灭,火系统
】
6.3.6.【1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泡沫》消防泵、消防泵控】制柜
?
:
《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泡沫—消防泵、消防泵控制!柜的标识设置—应符合6.3—。。.2.1、6.3】.2.4的要—求
6.!。3.6.《2 泡《沫液:储罐
》
泡沫!液储罐的罐》体上应设置清晰注明!泡沫灭火剂的—型号、配比浓度、】泡沫灭?火剂的?有效日期和储—。量的:识别类?标识:
6.3!.6:.,3 泡沫混合【液管道
【
:6.3.6》.3:.1: 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管,道应涂红色油漆阀】门井:应设置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控制【阀应设置区》分保护对象的提【。示类标识
!
6.3.6—.3.2《 , 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堤外】泡沫混?合液:管道控制阀门或消】。防车接口应》设置区分《保,护对象?的,提示类标识
】。
:。
6.?3.6.4 泡】沫消:火栓
—
: 《地下式泡《沫消:火栓应设置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并应和消火栓【。有明显
】
的区?分
》
:。6.3.6.5【 泡沫灭火系【统操作人员》。值班室或设》置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房间:。应当在墙面醒目【位置:设置系统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等提《示类标识
【
6.3.7 ! ,干粉灭火系统—
—6.3.《7.1 干粉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和灭火系!统名称?一致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
6.3.7.2 ! 干粉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装置间的入》口处应设置和—。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6.3.7.】3 组合》分配系统中选择【阀上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识别类《标识
—
6.《3.7?.4 干粉灭火】系,统的所有《手动启动装》。置应设置与对—应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相一致—的识别?类标:识
—。
6.3.7.5 ! 干粉灭火系—统,手动启?动,装置:设置地点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系统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等提示类—标识
?
,
6.3.】7.6 干—粉预制灭火装—置机体?。。应设置和《系统名称一》致的:识别:类标识并设》置,。“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移动”警示—类标识
《
6.3】.8 灭火器【
?
灭火!器,的设置地《点宜设置提示类【标识
6!.3.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6.3.》9.1? 消防《。控制室
《
:。
— a)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消防控制室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以】下1:0 种?提示类标识
!
? 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
《 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
》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
【 ,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
】 , 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
》 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
【。 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
6.3.【9.2 手—动报警按钮
【
:
: 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地点—宜设置提示类标【识
【6.3.9.3【。 未设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在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部位!的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
:
6.《3.10 》 防排?烟系统
!6.3.10.【1 风《机
! 风机房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风机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6.:3.:10.2 》。 控制柜《
! 风机的控制—柜,。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与《对应风机相》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控制:按钮应设置区别【控制功能的标识
】
6.3.!10.3 正压】送风:口
【。 送风口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的识别类和—“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的警《示类标识
【
6.3.10!.4 电动排烟】窗
【 电动—。排烟窗的《控制柜和手动开启装!置应当设置识别类标!识
《
6.3.11!。 , 防:火分隔设施
】
6.3.11!.1 防火门【
:。
:
《 a)常》闭式:防火门应当设—置“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警:示类标识
【
:
b)当】。防火:门作为疏《散,用门时应当设置符】合6.3.12【.1的标识
!
6.3.—11.2 》 防火卷《帘
:
:
防】火卷帘底部地面应当!设置“防火卷帘【。下禁放物品”警示】。。类标识
》
6》.3.12 — 安全疏散设施
!
,
6.3—.1:2.:1 :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
! a)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当按照GB50!016-2006】第11.3.4【条、GB500【4,。5-1?995第《9.2.3条—。设置:。“安全出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
,
b—),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期间【需要:供人员?疏散的?门应:当设置“《安全出口禁止—锁闭”警示》类标识
—
【c)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应当!设置:标,明使用说明的“紧急!。出,。。口”提示类标识
】
6.3.!12.2 —疏散走道《
【 a)》疏散走道应当按【照G:B50016—-2006第—11.?3.4、11.3】.5条GB》5004《5-199》5第:9.2.《4条和GB》13495-—1992第3.【。2条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
b】)商场(市》场,)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在:地面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
6】.3:.12.3 疏】散,。楼梯间?。
《
—疏散楼梯间每层平台!应设置 《“禁止占《用、堵塞楼梯间【”的警示类标识疏散!楼梯间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走道应》设置“?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警》示类标识
【
6.3—.12.《4 : 消防电梯
】
消】防电梯在每层应【设置识别《。类标识
【
6.3》.1:。2,.5 ? 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
人【员密集的公众建【筑辅助?疏散逃生设施设【置地:。点应设置标明使用说!明的提?示,类标识
》
6》。。.3.12.6 !安全疏?散指示图
!
a—),在宾馆、大型餐饮】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公众娱乐场》所等各楼《层的主要入口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
,
,。
《 ?b):宾馆客房《、公众娱乐场所【包,厢的房间门后或附近!。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
】。6.3.1》3, 消防《车,道
:
— : 消防车道应设【置明显?的界限?标识并设置“—消防车道禁止停【放车辆”警示类标识!
—。6.:3,。.14? , 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
—
【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应设置明【显的界?限及禁?停标识 并设—置“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其它【车辆禁止《停放:”警示类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