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 设置原《则
:。
6.3】.1 消防供【配,电设:施
6.!3.1.1 — 消防配电
【
—。 a)配电室【。。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消防设施—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其】它设:施配电柜(配—电箱)的《识别类标识》;备用?消防电源的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主消:防电源配电柜(配电!箱)的识别类标识;!不同消防设施的【配电柜(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的识】。别类:标识
6!.3.1《.2 自备发【电机房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6.3.2 —。 ,消防供?。水
:
《
6.3《.,2.1? 消防水》池
—
a)消】。防水池应《设,置标明设《。计容:量的识别类标识
】
,
【 b)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
? c)消【防水池的补水、【排水和消《。防泵吸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d?)消:防水池?分池设置时》连通管的阀门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连通管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2.【2 ?消防水箱
【
【a)消防水》。箱间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 ,。b):消防:水箱应设置》。标明设计容量的识别!类标识
》
,
c)!消防水箱的》补水、排《水和消防出水管【路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d!),消防水箱《的补水、排水和消】防出水管道应设【置相:互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
? e《)多个消防水—箱,并联使用时消防水】箱,之,间的连通管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6【.,3.2.3》 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
,
— a《),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 b)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的进出口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c)《稳压泵、增压泵的控!。制,柜应设?置标:明所属系统的识别】。类标识
—
,
6?.3.2《.4 消防水泵】
【 a)消—防水泵房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b)—消防水泵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区域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 c)》。消防水泵的进出口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d)消防水】泵,。。的控制柜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区域的【识别类标识控—。制按:钮应设置区别控制功!能的:标,识
》
《 :e)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回流管、试水管控制!阀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的《提示类标识》
,
6.【3.2.5 — 水泵接合器
】
《 a)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地点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和》区域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
—。
,
? 《b)水泵《接合器管路》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3 消火栓
】
6.3】.3.1 —室内:消火栓
】
a)室】内消火栓的门—确需装修时应—设置:识别类?和“消防设施—严禁圈占《、遮挡”警》示类标?识
》
b)】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给水》管道应设置与—其它系统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
《
6.3《.3.2 室外】消火栓
【
: a》)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地点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
— b)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的阀门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标!识给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6?.,。3.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
6:.3.4.1 【 报警阀组》应,设,置区分系统》。。类型和保护区域【的识别类标识—
,。
6.3】.4.2 报【警阀组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当!。未采用信号》。阀时应设《置具有可靠》锁定:。装置的控制阀
!
6《.3.4《.3: 连接水力警铃的!管道上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4?.4 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的设】置地点应设》置识别?类标识?
6.】。3.:4.5 水流指示!器前控制闸》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当隐】蔽设置时设置—地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5! 气体灭火系【统
《
6《.,3.5.1 【管,网灭火系统
【
,
,
》 a)储《瓶间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 : b)储瓶》间室内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等提示类《。标识
》
》 c)储瓶间【灭火剂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正《面应设置《标明灭火剂名—称,。、类型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
《 d)选择阀应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 气体《驱,动装置驱动气瓶上】应设置?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6.3.《5.2 预制【灭火系?统
【 a)预制灭!。火,系,统的机柜《应,设置和系统名称一】致的识别《类标识?。并,设置“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移动”警示类—标识
【
b—。),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等提示类标识—
—6.3.5.—3 :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与【采用的?。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名称相一》致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6.3.5.4【 :当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配置有空气呼吸器时!。空气呼吸器》的存:。放地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6? 泡沫《。灭火系统《
6【.3.6《.1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泡沫消防泵、消防泵!控制柜
】
,。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泡沫:消防泵?、消防泵控制柜的标!识设置应符合6.3!.2.1《。、6.3.》。2.4的要求
!
:
6:.,。3.6.《2 泡沫》液,储罐
! , 泡沫液储罐的罐!体上应设置》清晰注?明泡沫?灭火:剂的型?号、配比浓度—、,泡沫灭火剂的—有效:。日期和储量的识别】类标识
》
?
6.3.6.3 ! 泡沫?混合液管道》
《
:6,.3.6.3.1 ! 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管道应涂红色油】漆,阀门井应设置—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控制阀】应设置?区分保护对象的提示!。类标识
—
?6.:3.6.《3.:2 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堤—外泡沫混合液管道控!制,阀门或消防车接【口应设置区分保护】。对象的提示类标识】
6【.3:.6.4 》。 泡沫消火栓
!
《 , 地下式泡—。沫,。消火栓应设置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并应和消火栓有明显!
》
的区分《
—6.3.6.5 】 泡沫灭火系—统操作人员值班室或!设,置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房间应】当在墙面《醒目位置设置系【统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等提:示类:标识
?。
6.【3.7 干粉【灭火系统《
》
6.3.7.1 !。 干:粉,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和灭火系】。统名称一致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
6.3.7.】2 干粉》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装置间】的入口处应》设置和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6.3.】7.3? 组合分配系【统中选择阀上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识?别类标?识
》。
6.3》.7.4 》 干粉灭火》系统的所有》手动启动装》置应设置与对应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相一致的识别类标!识
:
《
6.?3.7.5》。 干粉《灭火系统《手,动启动装置设置地】点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系统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等提示类标》识
:。
6—.3:.7.6 干【粉,预制灭火《装置机体应设置【和系:统名称?一,致的识别类标—识并设?置“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移动”警示类标识!
—6.3.8 灭火!器
《
《。 , 灭火器的设【置地点宜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6.3.9.!1 ?消防控制室》
:
,
a】)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消防控制室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以【下10 种提示类标!识
《
》 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
:
》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
《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
—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
,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
】
: 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 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
》 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
: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
6:.3.9.2 】手动报警按钮
!
【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地点宜设置提示类】标识
6!.3.9.3 未!设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在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部】位的:。。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
6.《。3.10 防排烟!系,统
《。。
6《.3.10.—1 ?风,机
!。 风机房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风】机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6.3.】10.?2 控制柜
!
— 风机的控制柜【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与对》应风机相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控制按钮应设置区!别控制功能的标识】
6【.3.?10.3 正压】送风口
!。 《送风:口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的识别类和“】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的警示类标识【
》
,6.3.《10.4 电动】排烟窗
—。
? : , ,电动排?烟窗的控制柜和【手动开启装置应当设!置识别?类标识
》
《6.3.1》1 防火》分隔设施《
《
6.3.11.!1 防火门—
:
【 a)常闭式防火】门应:当设置“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警示类标识
!
!b)当防火》。门作为疏《散用门时《应,当设置符合6—.3.12.1【的标识
】
6.3《.11.2》 :防火卷帘
【
》 :防火卷帘《底部地面应当设置“!防火:卷帘下禁《放物品”警》示类标识《
:
6.3【.12 安全【疏散设施
!
6.3.12.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
《
【a):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当按:照GB5《00:16-2006第1!1.3.4条、G】B,50:045-1995第!9.2.3条设置】“安全出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
, b》)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期间【需要供?人员疏散的》门应当设置》“安全出《口禁止锁闭”警【示类标识
】
: c》)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应当设—置标明?使用:说明的“《紧,。急出口”提》示,类,标识:
—6.3.1》2.2 疏—散走道
【
: 《a)疏?散走道应当》按照GB5》0016-》2006第11【.3.?4、11.3—.5条G《B50045-【1995第9.【2.4条《和GB134—95:-1992第—3.2条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
:
》b):商场(?市场)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在地面】。。。。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
!
6.3.!12.3 疏【散楼梯间
—
:
—疏散楼梯间每层平】台应设置 “禁【止占用?、堵塞楼梯间—”的警示类标识疏】散楼梯间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走道应《设,置“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警?示,类标识?
?
6.》。3.1?2,.,4 : 消防电梯》
】 消防电梯—在每层?应设置识别类—标,识
《
6.3.【12.5 》 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
《 人?员密集?的公众建筑辅—助疏散逃生设施设】置地点?应设置标明使用【说明的提示类标【识
6.!3.12.6 【 安全疏散指示图】
— a)—在宾馆、大型餐饮】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公众】娱乐场所《等各楼层的主要入】口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
b—)宾馆客房、—公,众娱乐场所包厢的房!间门后?或附近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
6!.3:。.13? 消?防车道?
【 消防车道应设!。置明显的界限—标识并设置“消防】车道禁止《停放车辆”警—示类标?识
—
6.3《.14 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
】。
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应设置明显】的界限及禁》停,。标识 并设置“【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其【它车辆禁止停放【”警示?类,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