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3 — ,设置:原则 【 6.3.1  】消防供配电设施【 —6.3.1.1  !消防配电 —。     a!)配电室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消防:。设施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其它设【施配电柜(》配电箱)的》。。识别类标识;备用消!防,电源的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主消?防电源配电柜(配电!箱)的?识别类标识;—不同消防设施的【配电柜(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的识】别类标识 — 6》.3.1.2 【 自备发电》机,房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6.3.2  消】防供水 !6.3.《2.1  消防【水,池 【    a)消【防水池应设置标【明设计容量的识【别,类标识 —     b)!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     c【)消防水池》的补水、排》水,和,消,防泵吸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d)消—。防,水池分池设置时连通!管的阀门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连通管—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2.2》 , 消防水箱 】     a】)消:防水箱间《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b)消防水【箱应设置《标明设计容》量的识别类》标识: 《 :    《c):消,。。防水:箱的补水、排水【和,。消防出水管》路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 d)消《防水箱的《补水、排水和消防出!。水管道应设置相【互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     !e):多个消防水箱—。并联使用时消防水箱!之间的连通》。管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2.3  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 !。 :    a》)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b)】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的进出口】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c)稳压泵、增【压,泵的控制柜》应设置标《明所:属系统的识别—类,标识 【 6.3.2—.,4  消《防水泵 【  ?  : a)?消防水泵房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b)消》防,水泵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区域!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    c》。)消防水泵的进出口!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d)消防水】泵的控制柜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区域的识别类【标识控?制按钮应设》置区:别控制功能》的标识 【     e【)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回流管、试水【管,。控制阀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的提》示类标?识, 《 6.3.—2.5 《 水泵?接合:器 》 :   ? a)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地点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和区域》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 !     b)水】泵接:合器管路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6.3.—3  消火栓 ! : ,6.3.3》.1  室》内消火栓 】 :    a)室内】消火栓的门确需【装修时应设置—识别类?和“消?防设施严《禁,圈占、遮挡”警示类!标识: ?    — b)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给水管道应设置【与其:它系:统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 , ,。 6.3.—3.2 《 室外消火栓—    ! a)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地点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 ,     】b)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的阀门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标:识给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6】.3:.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3.4.1 】 报警阀组》应设置区分》系统:类型和保护区域【。的识别类《标识 6!.3.4.》2 : 报警阀组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当未:采用信?号阀时应设置具有可!靠锁定装置的—控制阀? 《 6.3.4【.3  连接水【力警铃的《。管道上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4.》4  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的设》置地点应设置识别】类标识 【 6.3.4.5!  水流指示—器,前控制闸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当—隐蔽设置时》设置地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6.3?.5  气体灭火系!统 》 6.3.5.1!  管?网灭火系统》   】  a)储》瓶,间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储瓶间室内—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等提示类《标识 —    》 c)储瓶间灭火剂!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正面应》设置标明灭火剂名称!、类型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d《)选择阀应》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    气体—驱动装置《驱动气瓶上应设置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6.3.5【.2  预制灭【火系统 《 《    《 a)预制灭火系】统的机柜《应设置和《系统名?称一致的识别类【标识并设置“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移动”警示类】标识 —  ?   ?。b)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等《提示类标《识 【6.:3.5.3》 ,。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与】采用的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名称相一【致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6—.3.5.4—。  当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配!置有空气呼吸器时】空气呼吸器的存【放地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6  泡沫》灭,火系统 】 6.3.6.【1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泡沫》消防泵、消防泵控】制柜 ? :  《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泡沫—消防泵、消防泵控制!柜的标识设置—应符合6.3—。。.2.1、6.3】.2.4的要—求 6.!。3.6.《2  泡《沫液:储罐 》     泡沫!液储罐的罐》体上应设置清晰注明!泡沫灭火剂的—型号、配比浓度、】泡沫灭?火剂的?有效日期和储—。量的:识别类?标识: 6.3!.6:.,3  泡沫混合【液管道 【 :6.3.6》.3:.1:  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管,道应涂红色油漆阀】门井:应设置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控制【阀应设置区》分保护对象的提【。示类标识 ! 6.3.6—.3.2《 , 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堤外】泡沫混?合液:管道控制阀门或消】。防车接口应》设置区分《保,护对象?的,提示类标识 】。 :。 6.?3.6.4  泡】沫消:火栓 — :    《地下式泡《沫消:火栓应设置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并应和消火栓【。有明显 】 的区?分 》 :。6.3.6.5【  泡沫灭火系【统操作人员》。值班室或设》置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房间:。应当在墙面醒目【位置:设置系统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等提《示类标识 【 6.3.7 ! ,干粉灭火系统— —6.3.《7.1  干粉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和灭火系!统名称?一致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 6.3.7.2 ! 干粉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装置间的入》口处应设置和—。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6.3.7.】3  组合》分配系统中选择【阀上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识别类《标识 — 6.《3.7?.4  干粉灭火】系,统的所有《手动启动装》。置应设置与对—应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相一致—的识别?类标:识 —。 6.3.7.5 ! 干粉灭火系—统,手动启?动,装置:设置地点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系统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等提示类—标识 ? , 6.3.】7.6  干—粉预制灭火装—置机体?。。应设置和《系统名称一》致的:识别:类标识并设》置,。“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移动”警示—类标识 《 6.3】.8  灭火器【 ?     灭火!器,的设置地《点宜设置提示类【标识 6!.3.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6.3.》9.1?  消防《。控制室 《 :。    — a)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消防控制室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以】下1:0 种?提示类标识 !  ?   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 《    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    》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 【 ,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   】 , 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   》  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    【。 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 6.3.【9.2  手—动报警按钮 【 : :    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地点—宜设置提示类标【识 【6.3.9.3【。  未设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在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部位!的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 : 6.《3.10 》 防排?烟系统 !6.3.10.【1  风《机   !  风机房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风机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6.:3.:10.2 》。 控制柜《    ! 风机的控制—柜,。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与《对应风机相》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控制:按钮应设置区别【控制功能的标识 】 6.3.!10.3  正压】送风:口 【。    送风口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的识别类和—“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的警《示类标识 【 6.3.10!.4  电动排烟】窗 【    电动—。排烟窗的《控制柜和手动开启装!置应当设置识别类标!识 《 6.3.11!。 , 防:火分隔设施 】 6.3.11!.1  防火门【 :。 :   《  a)常》闭式:防火门应当设—置“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警:示类标识 【 :     b)当】。防火:门作为疏《散,用门时应当设置符】合6.3.12【.1的标识 ! 6.3.—11.2 》 防火卷《帘 : :     防】火卷帘底部地面应当!设置“防火卷帘【。下禁放物品”警示】。。类标识 》 6》.3.12 — 安全疏散设施 ! , 6.3—.1:2.:1 :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   !  a)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当按照GB50!016-2006】第11.3.4【条、GB500【4,。5-1?995第《9.2.3条—。设置:。“安全出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 ,     b—),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期间【需要:供人员?疏散的?门应:当设置“《安全出口禁止—锁闭”警示》类标识 —     【c)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应当!设置:标,明使用说明的“紧急!。出,。。口”提示类标识 】 6.3.!12.2  —疏散走道《  【   a)》疏散走道应当按【照G:B50016—-2006第—11.?3.4、11.3】.5条GB》5004《5-199》5第:9.2.《4条和GB》13495-—1992第3.【。2条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     b】)商场(市》场,)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在:地面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 6】.3:.12.3  疏】散,。楼梯间?。 《     —疏散楼梯间每层平台!应设置 《“禁止占《用、堵塞楼梯间【”的警示类标识疏散!楼梯间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走道应》设置“?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警》示类标识 【 6.3—.12.《4 : 消防电梯 】     消】防电梯在每层应【设置识别《。类标识 【 6.3》.1:。2,.5 ? 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     人【员密集的公众建【筑辅助?疏散逃生设施设【置地:。点应设置标明使用说!明的提?示,类标识 》 6》。。.3.12.6  !安全疏?散指示图 !     a—),在宾馆、大型餐饮】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公众娱乐场》所等各楼《层的主要入口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 , ,。  《   ?b):宾馆客房《、公众娱乐场所【包,厢的房间门后或附近!。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 】。6.3.1》3,  消防《车,道 :  —  : 消防车道应设【置明显?的界限?标识并设置“—消防车道禁止停【放车辆”警示类标识! —。6.:3,。.14? , 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 —     【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应设置明【显的界?限及禁?停标识 并设—置“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其它【车辆禁止《停放:”警示类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