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 设置原则—
6【.3:.1 消防供【配,电设施?
—6,.3.1.1 【 消防配电
!
《 :。。。a)配?电室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b)?消防设施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其它设【施配电柜(配—电箱)?的,识别类标识;备用消!防电源的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主《消防电?源配电柜(》配电箱)《的,识,别,类标:识;:不同消防设施的配】电柜(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的识别类【标识
6!.3.1.2— 自备发电—机房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6.3!.2:。 消?防供水
《。
》6.3.2.1 !消防水池
—
,
a】。)消防水《池应设置标明设计容!。量的识?别类:标识
?。
】 b)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
c)消防!水池的补水、—排水:和消防泵吸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d)消防水池分池】设,置时:连通管的阀门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连通管》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2,.2 消防水箱
!
《
: , a)消防水箱】间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 《b)消防水》箱应设置标明设计容!量的识别类》标识
】 ,。 c)》消防:水箱的补水》、排水和《。消防出水管路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d,)消防水箱的补水、!。排水和消防出—水管道应设置相互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
: , e?)多个消防水箱【并联:使用时消《防水箱之间的连【通管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2.3? :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
! :。a)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
》b):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的【进出口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c)稳压】泵、增压泵的控制】柜应设置标明—所属系统的识—别类标识
》
?
,
6.3.》2.4 消防水】泵
【 《a)消?防水泵?房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b)消防水泵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区域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
》c)消防水泵的进出!口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
》d)消防《。水,泵的控制柜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区域的识】别,类标识控制按钮应】。设,置区别控《制功能的《标识:
?。
— e)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回流管】、试水管控制—阀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的提示》类标识
—
:
6.3.》2,.5 《水泵接合器
!
》 a)?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地!点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和区域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
】 , b)水泵—。接合器管路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3 消【火栓
6!.3.?3.1 室内消】火,栓
?
— a)室内消火栓!的门确需装》修时应设置》识,别,类和:“消防设施严禁【圈占、遮挡”警【示类标?识
《
:
b)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给【。水管道应设置与【其它系统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6.3!.,3.2 《 室外消火栓
【
!a)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地点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
?
b)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的:阀,门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标识给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6.3.4.1 !报警阀组应设置【区分系统类》型和保护区域的【识,别类标识
】
6.3.—4.2 报警阀】组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当!未采用?信,。号,阀时:应,设置具有可靠锁【定装置的控制阀
】
:
6.3—.4.3 连【接水力?。警铃的管道上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6.3!。.4.?4, 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的设:置,地点应设置识别类标!识
》
6.3.4【.5 水流指示】器前控制闸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当隐蔽《设置时设《置地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5 》气体灭火系统
!
6.3.【。5.1 管网灭】火系统
》
【 a)储瓶间—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b)储瓶间室内】。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等提示类》标识
《。
— c)储》瓶间灭火剂》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正《面应设置《标明灭?火剂名?。称、类型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 d)选》。择阀应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
《。 气体《驱动装置驱动气【瓶上应设《。置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6.:3.5.2 — 预制灭火系统
】
】 a)预《制灭火系统的机柜】应设置和系统名称一!。致的识别《类标识并设置—“,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移动》”,警示类标识
【。
— b)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等提示类标【识
6.!3.:5.3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与采用的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名称相】一,致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
6.3.5.4 ! 当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配置!有,空气呼吸器时空气呼!吸器的存《。放地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
6.3《.6 泡沫灭火】系统
6!。。。.3.6.1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泡沫消防泵、消防!泵控制柜
【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泡!沫消防泵、消防【泵控制?柜的标识设》置应符合《6.3?.2.?1,、6.3.》2.:4的要求
—
6.3.6!.2 泡沫液储罐!
?
—。 泡沫液储罐的罐】体上应设置》清,晰注明泡沫》灭,火,剂的型号、配比浓】度、泡?沫灭火?剂的有效日》期和:储量的识别》。类标识
《。
》6.3.《。。6.3 《 泡沫混合液—管道
】6.3.6》.3:.1 《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管道应涂【红色油漆阀门井【应设置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控制阀《应设置区分保护对象!的提示类标识
!
?6.3.6.3.】2, 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堤外泡】沫混合液管道控制阀!门或消防车接口应设!置区:分保护对象的提示类!。标识
】。。6,。.3.6.》4 泡沫消火栓
!
?
,
《 地下式泡沫消火栓!应设置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并应《和消火?栓有明显
》
》。的,区分
《
6.—3.6.5 【泡沫:灭火:系,统操作人《员值班室或设—置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房间应—当,在墙面醒目位—置设置系统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等提示类》标识
【
6.3《.,7 ?干粉:灭火系统
》。
《
6.3.7.1 !。 干粉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和灭火系《统名称一致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6.3【.7.2 干粉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装置》间的入?口处:应设置和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6.—3.7.3》 组合《分配系统中选—择阀上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识别类标识
!
《6,.3.7.4 】干粉灭火系统—的所有手《动启:动装置应设置与【对应: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相一致的》识,别类标识
【
?6.3.7.—5 干粉灭火系】统手动启动装置设】。。置地点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系统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等提示类标—识,
:
6》.,3.7.6 干】粉预制灭《火装置机体应设【置和系统名称一致的!识别类标识并设置“!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移动”!警示类?标,识
:
》6.3.8 灭火!。器
—。
灭—火器的设置》地点宜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6.【。。3.:9.1 消防控制!室
【。 a》)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消》防控制室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以下1【0 种提示类标识
!
:
? 《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 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 ?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
!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
—
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
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 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
?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
6.《3,.9.2 手【动报警按钮
【
《 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地点宜》设置提示类标—。。识
6】.3.9《.3 未》设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在?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部,位的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
?
6.3.1【。0 防《排烟系统
—
:
6.3.—10.?1 风机
—
《
风机【房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风机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6.3】。.,10:.2 ? 控制?柜
】 风机的控【制柜: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与对应风机相【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控制按钮应【设置区别控制功能】的标识?
?
6.3.【1,。0.3 正压送】风口:
《
? 送风口—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的识别类】和“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的警示《类标识
—
6.3.10!.4: 电?动排烟窗
】
电【动排烟窗的》控制柜?和手动开启》装置应当设置识别类!。标识
6!。.3.11 — 防火分《。隔设:施
—
6.3.11.】1 防火门
【
—。 :。 a)常闭式防火】。门应:当设:置“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警?示类标识
】
—b)当防《火门:作为疏散用》门时应当《设置符合《6.3.12—.,1的标识
【
6《.3.11.2 】 ,防火卷帘《
:
防!。火卷帘底部地面【应,当设置“防火卷【帘下:禁放物品”》警示类标识
】
6.3—.12 安—全疏:散设施
《
6.3】.12.《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
!。
— a)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当按:照GB50》016-2006】第1:1,.3.4条》、GB50045】-1995》第9.2《.3条设置“安全】出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
,
b【)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期间需要供人员】疏散的门应当设置】“安全出口禁—止锁:闭”警示类标识
!
》 : c)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应当?设置标明使用说明】的“紧急出口”【提示类标识
】
,
6?.3.12》.,2 疏散走道
!
a!。),疏散走?。道,。应,当,按照GB50—。016-20—06第11.3.】4、11.3—.5条?GB5004—5-1?995第9.2.】4条和GB1—3495-1992!第3.2条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 ? b)商场》。。(市场)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在地面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
】
《
6.3.12.】3 疏散楼梯间
!
《
, 疏散—楼梯间每层平—台应设置 “禁【止,占用、堵塞楼梯【间”的警《示类:标识疏?散楼:梯间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走道》应设置“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警示类标!识
6】.3.12.4 】 消防电梯
!
消防电!梯,在每层应《设置识别类标识
】
》6.3.1》2.5 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
《 人员密集【的公众建筑》辅,助疏散逃《生设施设置地点应】设,置标明使用说明的】。提示类?标识
?。
6—.3.12.—6 安全疏散【指示:。图
【 a》),在宾馆、大型餐饮】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公众娱乐场所!等各楼层的》主要入口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
【b):宾,馆客房、公》众娱乐场所》包厢的房间门后【或附:近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
】
6.3.】。13 消防车【道
! 消?防车道应设置明【显的界限标识—并设置“消》防车道禁《止停放车辆”警示】类标识
】
,6.:3.:1,4 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
—
— :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应设置!明显的?界限及禁停标识 并!设置“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其它车辆禁止!停放”?警示类?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