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设置原则
【
,
6.3》.,1 消防供配【。电设施?
》。
6:.3.1《.1 《消防配?电
【 a)配【电室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消】防设施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其它设施配电】柜(:配电箱)的识别类标!识;备用消防—电,源的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主消《防电源配电柜(配电!箱)的识别》。类标识;不》同消防设《施的:配电柜?(,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的?识别类标识
】
6《.3.1《.2 自备—发,电机:房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6.3.2 消】防供水?
6【.3.?2.1 《 消防水池》
— a)消防水!池应设置标明设计】容量的识《别类:标识:
,
】 b)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
!c)消?防水池的补水、【。排水和消防泵吸【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d—)消防水池分池设】置时连通管的—阀门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连通管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2?.2:。 ,。。 消:防水箱
《
,
【 a)消防水—箱间: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消防水箱应设置标明!设计容量《的识别?类标识
—
c)!消防:。水箱的补水、—排水和消防出水管路!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d)消防水》箱的补水《、排水和消防出水】管,道应设置相互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
?
? :。 e)多《个消:防水箱并联使用【时消防水箱之—间的连通管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2.3 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
《
:
a【。)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
,
: b)稳压【泵、增压泵》和气压水罐的—进,出口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c)稳压《泵、增压泵的控制柜!应设置标明所属系】统的识别类标识【。
》
6.3.》2.4 消防水泵!
《
a)消!防水泵房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消防—水泵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区域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c—。)消防?。水泵的进出口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 d)消》防水泵的控制柜【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区域的?识别:类标识控《制按:钮应设置区别—控制:。。功能的标识
【
?
e—)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回流管—、试水管控》制阀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的!。提示类标《识
》。
6.《3.2.5》 :水泵接合器
】
— a)?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地点应】设置区分所属系【统和:。区域: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
【
《 b)水泵接合【。器管路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3 消】火栓
【
6:.3.3《。.1 室内消火栓!
— :。 , a)室内》消火栓的《门确需装修》时应设?置识别?类和“消防》设施严禁圈》占、:遮挡:”警示?类标识
《
》 b)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给水管道应设—置与其它系统—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
,6,.3.?3.2 》室外消火栓
—
】 a)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地点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
《 b)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的阀【门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标识给水【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6.3.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6.3—.4.?1 报警阀组【应设置?区分系?统类型和保护区域的!识别类标识
【
6.3.】4.2 报—警阀组的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当未采用—信号:阀时应?设置具有《可靠锁定装置的【控制阀
—
:
6.3.4.3】 连接水力—警铃的管道》上控制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4.4 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的设置地点—应设置识别类—标识
《
6.3.】4.:5 : 水流指《示器前控制闸—阀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当隐蔽设置【时设置地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5 气体】灭火系统
!
6.3.5.1 ! 管网灭火系—统
—
《 a)储瓶间—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b)【储瓶间室内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等,提示类标识
!
c)】储瓶间灭火剂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正:面应设?。置标明灭火剂名称、!类型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d)选】择阀应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 : 气体?驱动装置驱动气瓶上!应设置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6.【3.5.2 — 预制灭火系统
!
《 a)预制灭!火系:统的机柜应设置【和系统名《称一致的识》别类标识并设置【“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移动”》警示类标识
】
《。 : b)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等提示类!标识
《
,
6《.3.5.3—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与采用的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名称相一致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6.3.5!.4 当》。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配!置有空气《呼吸器时空气呼【吸器的存放地—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6.!3.6 》泡沫灭火系》统
?
6.—3.6.《1 :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泡沫消防泵、】消防泵控制柜
】
—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泡,沫消防泵、消防泵】控,制,柜,的标识设置》应符合6.3.2.!1、6.3.2【.4的要《求
《
6《.3.6《.2 泡沫液【储罐
》
:
泡沫液储!罐的罐体上应设置清!晰注:明泡沫灭火剂—。的型号、配比浓度、!泡沫灭火剂的有效】日期和储量的—识别类标识
—
》6.3.6.3 】 泡沫混合液—管道
】。6.3.6.—。3.1 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管道《应涂红色油漆阀【门井应设置》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控制阀应设置】。区分保护对象的提示!类标:识
6.!3.6.3》.2 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堤外泡沫混】合液管道控制—。阀门:。或消防?车,接口应设置》区分保护对》象的提?示类标识
!
,6.3.6.4【 泡沫消火栓
】
?
》 地下式泡沫—消火栓?应设置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并应和消火!栓有明显
【
的区分
!
,
6.3.6【.5 泡沫灭【火系统?操作人员值》班室或?设置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房《间应当在墙面醒目】位置设置系统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等提示】类标识
《
?
6.《3.7 《 干粉灭火系统
!。
6.3.7!.1 干粉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和灭火系》统名称一致的—永久:性,识,别类标识
【
6.3.【7.2 《 干粉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装置间的入口】处应设置和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6!.3.7.3— :组合分配系统中选择!阀上: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识别类标识
!
6.3.7.】。。4 干《粉灭:火系统的所有—手动:启,动装置应设置—与对应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相一致【的识别类标识—
,
》6.3.7.5 】。 干粉灭火系统【手动启动装置设置地!点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系统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等提示类标》。。识,
6.】3.7.6》 :干粉预制灭火装置机!体应设置和系—统名称一《致的识?别类标识并设置【“,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移动”【警示类标识
】
6.》3.8 灭火器
!
— 灭火器的【设置:。地,点宜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6.3.9.1【 消防控制—室
:。
【 , a)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
? :b,)消:防控制?室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以下?10 种提示类标识!
! 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
》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
【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
?
,
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
? :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 ?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
【 :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
?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6,.3.9.2 】手动报警按钮
!
》 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地点宜?设置提示类》标识
》
6.3.【9,.,。3 未设》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在!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部位的《墙面:明显位?置应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
6.3.10 !防排烟系统
!。
:6.3?.10.《1 : 风机
《
》 风机房【。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风机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
》
6.3.1【0.:2 控制柜—
【 风《机的控制《柜,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与,对应风机相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控制按钮应设!置区别控制功—能的标识《
?。
,
:6.3?.10.3 — 正压送《。风口
?。
,
送!风口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的:识别类和《“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的警【示类标?识
》
6.3.10】.4 电动排烟窗!。
:。
,
电】动排:烟窗的控制柜—和手动开启装置【应当设置识别类标】识
?
:
6.《。3.11 》 防:火,分隔设施
】
6.3.—11.?1 防《火门
?
:
【a)常闭式防火【门应当?设置“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警示类标识
【
】。 b)当防火门作】为,疏,散用:。门时应当设》置符:合,。6.3?.12.《。。1的标识
》
6.3】.11?.2 防火卷帘】
【 , 防火卷帘底部地!面应当设置“防【火,卷帘下?禁放物品”》警示类标识
】
6.》3.:12 安全疏散】设,施
【6.3.《12.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
?
:
a)!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当按照GB》50016》-20?0,6第11.3.4条!、,GB50045【-1:995第《9.2?.3条设置“安【全出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 ? b)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期间需要供》人员疏散《的门应当设》置“安?全出口?禁止锁闭”警示类标!识
?
c!)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应》当设置标《明使用说明》的“紧急出口—”提示类标》识
?
:
6.3.12】.2: 疏散走道—
— a)疏散】。走道应?当按照GB500】。。16-?20:。06第11.3【.4、1《1.3?.5条GB500】45-199—5第:9.:2.4条和》。GB:13495》-1:。9,92第3.2条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
《。
b)商】场(市场)》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在地面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
?
6.3.12!。.3: 疏散楼梯间
!
,
【疏散楼梯间每—层平台应《。设,置 “禁止占—用、堵塞楼梯间”的!警示类?标,识疏散楼梯间—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走?道应设置“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警示类标识
!
6.3.12】.,4 : 消防电梯
【
消!防电梯在每层应设】置识别类标识
!
?。6.3.12.5 ! 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
》 人员密集【的公:众建筑?辅助疏散《逃生设?施设置地点应设【置标明使用说明的提!示类标识
【
6.》3.12.6 】安全疏散指示图【
?
?。 《a)在宾馆、大型】餐饮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公《众娱乐场所》。等各楼层《的主要入口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
b】),。宾馆客房、公众【娱乐场所包厢的【房间门后或附近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
:
:
6《.3.?13 消》防车道
【
《 消防车》道应设置明显—的,界限标识《并设置“消防—车道禁止《停放:车辆”警示》类标识
《
《
6.3.1—4, 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
! ?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应设置明【显,的界限及《禁停标识《 并:设,置“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其它《车辆禁止《停放”警示类—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