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号
》。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 2014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5月2?8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
第—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设区的市与】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职责分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财政:、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 : ?设区的市《房屋征收部门及其所!属,的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有关
《
? 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予,以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七条 《。符合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建《设活动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拟征:收房屋范围说明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
》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还应当提供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
》 ? 房屋征收部—门经审查认为房【屋征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报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予以公布
!
, 第?八条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询被征收人的改】建意愿;《百分之九《十,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改建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
》
第—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对未经产】权登记和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应当提请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调,查、认定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 房屋征—收范围内有公—房管理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房:。管理部?门和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所有权人对【承租人是否符合【。房改政策予以调查、!认定
》 , :。。 公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的享有按照》房改政策购买被【征收房屋的权利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后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按照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
》 , ,。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房屋征?收事由和《。目的;
—。 (—二)房屋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情况;】
?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含房屋装饰装!修价值)补偿—标准;
【 (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的基本情!。况和交付时间;【
》 , (五《)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标准;
!。 , (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 (《七)补助和奖励标】准;
《 ,。 : (八)—签约期限;
【 (九】)其他事项
! 《前款规定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为现房【
?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
,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提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和本条—例规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听证工作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具体负责
!
》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被征收人》为十人以上的被【征收人代表由—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被!征收人通过推—举,或者抽签《。等,方,式确定确《定的被征收人代【表,不少于?十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被征收人不足—十人的?均作:为被征收人代表【公,众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以及其他公民—担,任
: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提前七日将》听,证会的时间、地【点通知?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必要:时予以公告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听证:。情况和根据公众、被!。征,收人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就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相应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 ?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应《当作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依据
—
第十三条! 房屋征收》涉及一?百个以上被征收人】或者符?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房屋征收决【定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第—十五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品质、!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
《 :第十六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第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
第《。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
】 :参加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的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三—家投票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应当?有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参:加投票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获得参加投票的被】征收人的过半数【选票
! 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公证费用列入房屋】征收成本《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选定或—者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复【核,评估不收《取费用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设区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产、土地、城【。乡规划、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
第二十条! 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房屋征收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鉴定撤销原估价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标准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一!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供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应当】不小于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但被—征收人?要求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除外
】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数量】、登记户《口等因素《
】第,二十二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被征收人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 ,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予以补偿;!
,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对?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以!。内或者?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对超过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部分按照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规定支付差价
! 》 依照?。前款: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的最低《补偿建筑面积计【。入被征?收人: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予以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计:。入被征收人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最低补偿《建筑面积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其—中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不小于四【十五平方米
【
》 第二十三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二十四】个月;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为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三十六!个月:过渡:期限届?满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过渡:期限内?的周转用《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自行解】决也可以选》择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
— 前款规】。定的高层建筑是【指总:。层,数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非住!宅建筑
! :第二十?四条 征《收住宅?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其》自搬迁?之月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六》个月内的临时—。安置费
《
《 临时安—置费按照《租赁与被征收房屋面!积、地段相当的住宅!所,需费用的平均—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保障被征《。收人基?本居住条件》所需费用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规定!每两年公布一次【
】。房,屋征收部门超过过】渡期限未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标准的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但是超过过!渡期限?未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房屋征】收部门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应当自交付后六】个月内腾《退周转?用房
!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超过过渡《期限未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有权另行】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过渡期—限届满后超过—二,十四个月仍》未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有权?要求提?供其他用《于产权?调换房屋
】 被征收人要!求提供其他》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六个月内交【付与原用于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地段相》当的:现房并?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计!算、结?清,差价
—
? ,。第,二,十七条 征收住【宅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搬迁费?用于补偿被征收人因!搬家和?固定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迁移造成的》损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从?周转:用房迁往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另《行支付搬迁》费
? 》 搬迁?。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规定每两年公布【一次
! 第:二十八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一【次性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其中搬迁—费包括机器设—备的拆?卸费、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费?和搬迁后无法恢复使!用的生产设备重【置费等?费用:
?。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
第二】十九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五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
生产!经营:。者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依照前款—规定计算的补偿费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效:。益、纳?税,凭证、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生产经营者!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补偿费
】
》 生产经》。营,者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鉴定撤销—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评估机构承担
!
》 第三《十条 被征收房【屋用途?按,照房屋登记》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登记未】记载用途或者—。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改变用途但—未作房屋用》途变更登记的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用途确定
】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的?按,。照改变后《的用途确定
【 201!0年1?0,月1日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施!行后依法《临时改变用途的房屋!在批准期《限内被征《收的按?照,原用途确定剩余【期限的土地收益【金予以退《。。还
》 : 按照改变后【的用途补偿被征收】人的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中—应当:扣,除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补交【的土地收益》金
!第三十一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和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过渡期限、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
: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书面告知—被征收人
! : 前款规《定,的签约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但: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
第三】十,二条 ?除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以》外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补偿决定方案补偿】。决定方案应当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及相应的—补偿标准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补偿决】定方案进行审查将补!偿,决定方案《送达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当自补偿—。决,定方案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意】见并选择补偿方【。式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送达补偿决定【方,案时应当《书面告知《被征收人其逾期不】选择补偿方式—的补偿方式由补偿决!定确定
—
第三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应当包括【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补偿协!议的内?容,
? : 被征收—人在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未选择补偿方—式的补偿决》定应当确定》补偿方式《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补—偿方式确定为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应当?为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因!被征收人原因—无法调?查、评?估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决定不包括!对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情况【作出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另行【。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价值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评估确定的装饰装!修价值另行给予补】偿
:
, 补偿】决定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
? 第三十四—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依照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先补偿、后【搬迁
?
【被征收人搬》迁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以,及被征收房屋—清单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被征收》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被征收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原权属》证书收回《或者公告作废
!
第三【。十五条 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与被征收人—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 《公,。房管理部门直—管住宅公房的—。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与公房《管理部门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原房屋—承租人另行》提供承租《房屋
》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前两款?规定对承租人提【供承:租房屋的承租—人应当腾退原承【租房屋;拒不腾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腾退决定责令承租】人限期腾退
!
第三十六】条, 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腾退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腾》。退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三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不》符合公共利益情形】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
】。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签】订,补偿协?议的;
!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补偿决定的;
!
【。(五:)未按照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给予补偿的!;
《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给予】货,币补偿或者》逾期不提供现房的
!
,
《 ,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被征收人】数量和签约》比例按户《计算被征收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或者经调!查、认定出》具的:。产权认定书计户
! 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公告》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张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体发布
】。
?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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