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号
—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 2014】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5月2》8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条例
【 :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
—第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设区的市与【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职?责分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财政、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 《 设区的》市房屋征《收部门及其所属【的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 ?。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有关
! 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予以【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
第七条 !符合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建设活动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拟征收房屋】范围说明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
【
: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还应当提《供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
】 房屋征收部门经审!查认为?房屋征?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报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予,以公布
】。。
第八条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询被】征收人?的,改建意?愿;百分之》九十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改《建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
》
第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对未经》产权:登,记和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应》当提:请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调查、认定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 《 房屋征收范围】内有公房管理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房管理—部门和?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所有权人》对承租人是否符合房!改政策予以调查、认!定
:。
【公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的享有按照房!改政:策购买被征收—房屋的权利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后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按照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 :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 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房屋征收【事由和目的;—
(!二)房屋《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情况—;
: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含房【屋装饰装修价值)】补偿标准;》
,
, —(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的基本情况和【交付:时间;
— (五【)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标准;《
《 (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 (【七)补助和奖励标】准;:。
》 (八)签【约期限;
! (九)其【他事项
— 前款【规定: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为现房
【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 ?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提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和本条例!规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听!证工作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具体?负责
《 》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被征收【人为十人以上的【。被征收?人,代表:由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被征收人通过推举】或者:抽签等方式确定确】定的被征收人代【表不少于十》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被征—收人不足《十人的?均作为?被征收人代表公众】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以及其他公民担任】。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提前—七日将听证会的时间!、地点通知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必要时予以公告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听!证,情况和根《据公众、被征收人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 ,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就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相应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应当:作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依据
《。
— 第十三条 房屋】征收涉及一百—个以上被征收人【或者符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房!屋征收决定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
: 第十五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品质、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 ,
? 第十六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第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
第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
》 《 参加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的—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三家投票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应当?有,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参:加投票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获?得参:加投票的被征收人】的,过半数选票
!。 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公证《费用:列入:房屋征收成本—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选定或者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复核评估不收】取费用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设区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产、【土地、城乡规划【、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
第二十条! 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房:屋征:收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鉴?定撤销原估》。价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标准: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
? 第二十一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供?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应当不小于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但:被征收人要求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除外?。
【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数量、登记—户口等因素
【
第二】十二: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被《征收:人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予—以补:偿;
【。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对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以内或?者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对超过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部分按】。照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规定》支付差?价
? 》 依照前《款,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的最】低补偿建筑》面积计入被征—收人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予以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计入被征收人】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最低补【偿建:筑面积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其中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不小》于,四十五平方米
【
:
第二【十三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二十四《个月;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为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三十六?个月过渡期》限届满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过渡《期限内的周转—用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自行解决【。也可以选择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
!前款规定的高层【。建筑是?指总层数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非住:宅建筑
!。 第二十四条 征!。收,住宅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其自搬迁【之,月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六《个月内的临时安置费!
? 《 临时安置费按【照租赁与被征收房】屋面积、《地段:相当的?。。住宅所?。需,费用的平均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保障被征】收人基本《居住条件所需—费,用,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规定每两!年公:布一次
【 : 房屋《征收部?。门超过?过渡期?限,未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标》准的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但是超《过过渡期限未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房屋!征收部门《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应当自交—付后六个月内—。腾退周转用房
【
》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超:过,过渡期限未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有权另行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过渡期限届!满后:超过二十《。四个月仍未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有权》要求提供其他用于】产权:调换房屋
— 被征收!人要:求提供其他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六个月内交【付与原用于》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地段相—当的现房并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计》算、结清差》价
】 ,第二十?。七条 征收住—宅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搬迁》费用于补偿》被征收人因搬家和固!定,。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迁移—造成的损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从!周转用房迁》往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另行支付!搬迁费
》 : 搬迁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规定】每两年公布一次
】
第二!十八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一次性?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其中:搬,迁费包括机》器设备的拆卸—费,。、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费和搬迁后》。无法:恢复使用《的生产设备重置费】等费用?
》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 ,
第二十九】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五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 : 《生产经?营者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依》照,前,款规定?计算:的补偿费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效益、【纳税凭证、》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生产经营者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补偿?费
【 生产经》营者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鉴定撤销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评估【机构承担
】
《第三十条 被—征收房屋《用途:按,照房屋登记》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登记未记载用途】。或者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改【变用途但未作房【。屋用途变更登记的】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用途确定【
《 ,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的按!照改变后的用途【确定
?
《 ?2010年10月】1日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施行:后依:法临时改变用途的】房屋在?批准期限内》被征收的按照—原用途?确定剩余期限—的,土地收益金予以退】还
? , 《 按照改变》后的用途补偿被【征收人?的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中应当【扣除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补交的土地】收益金
【
: 第三《十,。一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和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过《渡,期限、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书面告知被—征收人
》 —前款规定《的签约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但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 ,
《第三十二《条 除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以外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补】偿决定方案》。补偿决定方案应当】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及相应的补偿—标准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补偿决?定,方案进?行审:查将补偿决定—方案:送达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当自《补偿决定方案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意!见并选择补》偿方式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送达补】偿决定方案》时应:当书面?告知:被征收人《其逾期不选择—补偿方式的》补偿方式《由,。补偿决定确定
【
第】三,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应当包括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补偿协议【的内容
【 被征收人在!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未选择《补偿方式的补偿决定!应当确定《补偿方式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补—偿方式确定为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应当为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因被征收人原—因无法调查、评【估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决定不包括对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情!况作出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另行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价值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评估【确定的装饰装修价】值另行给予补偿
! 补【。偿,。决定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 第:三十四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依!照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先补偿、后搬迁【
? ? :被征收?人搬迁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以及被征收房屋清单!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被征收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被》征收: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原权?属证书收回或者公】告作废
】
: ,。第三十五条 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与被征收《人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 公房—管理部门直管住宅】公房的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与公《房管理部《门,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原【房屋承租人》另行提供承租房屋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前两《款规定对承租人【提供承租房》屋的承租人应当【。腾退原承租房屋;】。拒不腾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腾退决定责!令承:租人限期腾退—
第!三十:六条 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腾退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腾,退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一):不符合公共利益情形!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
—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
《。 ? ,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签订补偿协议的】;
》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补偿决定》的;
【 (五)未按】照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给予补偿的;
!
—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给予货币补偿或者!逾期不?提供现房的》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被征收人数—量和签?约比例按户计算被征!收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或者经调】查、:认定出具的产—权认定书计户—
,
, —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公【告,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张,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体发布
!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