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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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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0《7年12月2—。。9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1月7!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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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消防?安全工作由公—安机关?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实施
! 发展》和改革、建设—、教育、《规,划、水务、》市政市容《、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本】市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发展推广》先进:。消防技术的》使用提倡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远》程监:控等系统提高全社】会防:灭火能力《
:第五条 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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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
! 消防安全责【。任,书应当?。明确责任人、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办法、奖惩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督促本【级公安消《防机构落实消—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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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消防》经,费的: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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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 已确定的消防站位!置和用?地由规划部》门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第十》条 消防通讯、消防!给水、消防通—道、消防站等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应当按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要求!。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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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
》第十三条 消防【给水管道陈旧—。或水量、水压不【足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结合管道【扩建、改建进行【技,术,改,造满足消防给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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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严格?审批并遵守下列【规定:
: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二)—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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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产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 (四)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公安消防机构审查通!过拟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的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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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者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提?请所在地人民政府】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隐患均有权举报;】对,举报火灾隐》患属实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 !多产:权,建筑物已《。。交付使?。用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对专有、专用】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就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协商】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八条 】建筑物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对专《有、专?用部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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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物业管》。理的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 《(四)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物出租他人经—营使用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指定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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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消:。防宣传组织》消防演练《;
(】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占用《、,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 :。(四)定期对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配置、更【新消防设施、—器材
第》二十条 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建筑》物、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可以依法《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当事人未订立—合同或者在合同中】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承担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 大型》广告:牌的设置违反—。国家消防安全要【求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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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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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法审批、监【督检查的;
】 (二)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
! (: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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